《经典短篇小说集(港台篇)》第24章


那天,你清心寡欲,与她坐在一棵大树下。四周的雨水滴落下来,这个喧嚣无比的世界突然显出安静的面目。世界并不是一直这样,因为人把世界弄成一个非世界,让人害怕世界。你手上已有斑点,白发增多。她,还是三十年前那么娇小秀气,连声音都没变,说话的方式完全男子气十足。
她跑到山脚,走向街心,说谁都在指点世界,谁都想当上帝。你跟着她信步游荡,没有目的。所谓目的,不也如此,放个狮子出去,狮子吃饱了却不会回头。而你在哪里?
她回头,不见你,只有夜雨零星地飘着。她原地转圈,随手指一方向,只要坚持走下去,就能见到你。
“只要心诚,我们果然就能相遇。”你不由得感叹。
雨水大起来,她走到雨水中,她笑了,你第一次看见她笑。一个女人的笑竟然是这样的美,你突然发现脸上湿得厉害,弄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本来你已经决定消失,实在忍不住,从街角里走出来,走向她,双手捧起她的脸,热烈地亲吻她。

你坐在椅上打盹这一刻,她走到幕布旁,取掉修女的面具,还原成本身,一个街头流浪女。她走到你跟前,提起你脚边的皮箱,回身往台上走。皮箱很沉重,又旧又脏。
“里面到底是什么呀?总不会是性欲。”
“或许是一颗头颅,也或许只是一封绝情信。”
“说清楚点,行不行?”
“行,你可以叫这里面的东西叫做正义,或者良心。”
“太麻烦,会弄得每个人性冷淡。”
“要不,怎么办?亲爱的。”
“能不能扔了?起码,今夜别打开。今夜可以变得单纯一些。”
“有个国家的人,脑袋里就少这个东西。佛让我急着送去。”
演出已经开始很久。她在长江上游那个叫乌衣镇的地方与你邂逅,现在在台上,她正在勾引一个长得很像你的人,如果给她一个名字,叫朱花婆好了。名字不好听。可她就是那个你忘不掉的女医生,生得美丽而且神秘。在中场休息之后,她变成诱惑男子的妖女。你和她在舞会上认识。后来你才知道,她做过县图书馆女管理员,也做过夜夜读小说的中学生。她在茫茫人群中认出你,把你带进她孤独的心里。就像你和友人在江南水乡度过的那个长夜,三人一起躺在船舱里时,不能碰的她,反而给你最美好的梦想。
你在台下观看,你的记忆加入了演出。你悄悄地离座,像是出去方便一下,没有惊扰一起观看的人。你绕道到了后台,你让导演离开,你决定自己亲自导。这是一本几乎占了整个舞台的书,她和一个人在书上做爱。
音乐呢,我们最熟悉的音乐呢?不是这种,也不是那种,就是那种集体大合唱,就是这种可以用音乐蒙上伪装的什么玩意,如此这种可怕的声音才能逼真,才能重现过去,在那三十年前,四十年前,甚至更长。
翻过一页,又是一个女人,再翻过一页,又是一个男人。一切像魔术,生活就是魔术,艺术是什么?艺术能模仿生活吗?
书与台上的男女在火焰之中。书成了灰烬,人成了白骨。
几乎在同时,台上盛开了一朵莲花,又一朵莲花,有白有红。木鱼声响起来,莲花继续在盛开。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说,“我们在火车上遇见时,你只看窗外。”
你讲完故事,在她整齐的发髻里,挑出一根细细的白发,她笑着说:“故事催人老,一日等于七千二百个白昼。”
很多年后,你离开了这个国家,漂流世界,到处见到的只是陌生人。而这个女人还是天天站在长江边上,面朝日出背对日落,一次一次地跟踪你而来。为了通得过边境,为了不得罪异国人各有千秋的唯一上帝,她变成各种身份的女人,各有自己的故事。
好吧,从那个叫苏珊娜或莎宾娜的女人那儿重新出发。艺术远远比时间、比声音迅速,穿过海洋沙漠、连绵的群山,她问:“你为什么在每本书每个戏里写女人?”
“因为我在寻找一座神秘之山。”
“那座山到底在哪里?”
其实她也知道,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
“那你是在想我,想那个还是处女的我?”
“我想你,不错。但是为什么你总是出现在我身边,为什么你的忠诚,给了我一个人。”
“我的灵魂属于很多人,我的身体却只给你。”
难道她说的不是反话?故意来戏弄你,给你枯燥无味的生活添一点儿苦涩味。她提起简单的行李,下了火车;她走在路上,坐上船,往下游驶去。
她在离开你的那一天时,就开始了这旅行,如今你和她都无法停下来,她就是会再次见到你。你这才明白:她的话可能真是对的。
这个你是你,也可以不是你,但是她肯定是她,所有的她都是她。
冬天雪一会儿下,一会儿停,全是一片白色。狗在白色中奔跑,脚印串成一线。狗成为一个小黑点。远远的一排灰暗房子,在刺眼的雪上,自然地进入你的回忆里。你走到桌子前,手指在电脑键盘上敲下:
一个女人在——
。。
龙应台:火警
。网
在这一栋二十二层高的大楼住了三年,没有认识大楼里一个人。一层两户,共四十四户人家。如果把每一户人家放进一个独门独户篱笆围绕的屋子里去,四十四户是个颇具规模的村子了。人们每天进出村庄,路过彼此的桑麻柴门一定少不了驻足的寒暄和关切。把四十四户人家像四十四个货柜箱一样一层一层堆叠成大楼,每一个货柜门都是关闭的,就形成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现代。作息时间不同,连在电梯里遇见的机会都不很大。我始终有“云深不知处”的感觉。
我的对门,一开门就会看见。可是三年了,不曾在门前撞见过人。我只认得他的门,门前一尊秦俑,庄严地立在一张刷鞋的地毡上,守着一个放雨伞的大陶罐。椰汁炖肉的香气从厨房那扇门弥漫出来,在楼梯间回荡,像一种秘密的泄漏,泄漏这儿其实有生活。
我的楼上,想必住着一个胖子,因为他的脚步很重,从屋子这一头走到那一头,我感觉到他的体重。胖子显然养了一条狗,狗在运动,从房间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带爪的蹄子“刷刷”抓着地板的声音像传真一样清晰;蹄声轻俏,想必是体型较小的狗──“可是,”安德烈说,“会不会是一只体型较大的老鼠呢?”
胖子还养了一个孩子,孩子在屋里拍球,球碰地的声音,有一下没一下的,一会儿它彭彭彭滚往角落,小脚扑扑扑追过去。有一天,声音全换了,我知道,原来的人家搬走了,新居民进来了。啊,我连搬家卡车都没见到,也没听见大军撤离的声音。
唯一常见的,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身材修长,总是穿着合身的丝质连衣裙,有点年轻女孩的感觉。我发现她不会讲广东话,开口竟然是我所熟悉的闽南语。于是进出大门时,我们会以闽南语招呼彼此。八十八岁的她,孤单地在庭前散步,脚步怯怯地,好像怕惊扰了别人。她从这一头的相思树走到那一头的柚子树,然后折回来,走到相思树,又回头走往柚子树。上午九点我匆匆出门,看见她在相思树下,黄昏时从大学回来,看见她在柚子树下。她的眼睛,有点忧郁,有点寂寞,可是带着淡淡的衿持;黄昏迟迟的阳光照着她灰白的头发。
庭院里,每周四会停着一辆卡车,一停就是整个下午。车后的门打开,一节小小的梯子让你爬进车肚,车肚里头是个小杂货蔬果店皮蛋、洋葱、香蕉、蔬菜、泡面……老头穿着短裤汗衫,坐在一张矮凳上看报。蔬菜的种类还不少,鸡蛋也是新鲜的。他本来是薄扶林种地的,卡车里卖的还是他自己的地上长出来的蔬菜。
有一天,火警铃声大作。是测试吧?我们继续读书,可是铃声坚持不停,震耳欲聋。安德烈从书房出来,我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决定按规定逃生。放下手中书本,抓起手机,我们沿着楼梯往下走。楼梯间脚步声杂沓,到了庭院里,已经有十来个人聚集,往上张望,想看出哪儿冒黑烟。消防车在五分钟内已经到达,消防人员全副武装进入大楼。
第一次,我看见这栋大楼的居民,果然华洋杂处。大家开始七嘴八舌彼此比较:火警时,你带了什么东西夺门而出?有人把正在看的报纸拿在手上,有人抓了钱包,有人说:“下次一定要把手提电脑抱着走,里面多少东西啊。”另一个就说:“可是,如果不是真的火灾,你抱着电脑下来,多好笑啊。”一个金头发的女人,扬扬手里的塑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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