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猎人》第91章


“砰——砰——砰——砰……”高登只望见一道模糊的残影上上下下,来去如风。拉拉丁飞也似地一次次跑路,又一次次被辛巴达强行召回。若以百米内的马速计量,高登最快大致可以达到三个马速,而拉拉丁至少也有十个马速!
“砰!”拉拉丁再次跳回房间,呼呼喘气,眼珠子晕眩般地打圈,仿佛要掉出眼眶:“怎么又回来了?”他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拉拉丁先生,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辛巴达开始解释,一席话说完,拉拉丁双眼发直,肌肉颤抖,忍不住仰天悲叹:“美男薄命啊,刚睡醒就被人霸占,还是这么丑陋的芋艿头!不!你们可以得到我的人,但得不到我的心!”他大喊一声,一蓬浓烟陡然喷出,裹住身影,他重新变成了油灯的造型。
“拉拉丁先生,拉拉丁先生!”辛巴达轻轻摇晃着油灯,但对方毫无回应。
“辛巴达,把这盏油灯扔到尿壶里去。”高登不急不躁地道。蝉蝉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小手捏住鼻子,“啪”一串粘滑的混浊鼻涕甩在了灯盏上。
浓烟轰然升腾,爆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住手!快住手,拉拉丁大人从了!”拉拉丁现出肌肉男型,跺脚乱叫,恶心欲吐,脚背上正粘着小妖精的浓鼻涕。
辛巴达好心地弯下腰,为拉拉丁擦掉鼻涕,小妖精“呵——呵——呵”地裂嘴傻笑,又去擤鼻涕。
“不要啊!”拉拉丁吓得远远跳开,如临大敌,“好好好,本大人给你们面子,伴生就伴生!反正有这个芋艿头陪衬,刚好对比宇宙第一无敌美男子的风采。不过事先说好,拉拉丁大人卖艺不卖身!”
辛巴达举臂欢呼,拉拉丁甩了甩金发,骄傲地说道:“还有,本大人最爱保养美容,天天都要用蜂蜜、牛奶和橄榄油滋润皮肤,还要经常泡泡温泉,去除死皮。最后还有一条,就是——”
“宇宙宇宙谁最美,拉拉丁大人您最美。对吗?”辛巴达会意地说。
“聪明!想要本大人卖艺,就得喊口号。”拉拉丁满意地点点头,“我开始有点欣赏你了,芋艿头。”
高登暗暗摇头,若以他的手段,早把拉拉丁弄得逆来顺受,死去活来,哪会像辛巴达这么好说话?但这就是器怪与人类的缘,冥冥中,它们总能遇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
而此时,相距神灯旅馆数十里外的阴暗巷道里,雀斑被六个地痞前后包夹,拦在当中。
“小子,这条街是我们野狗帮的地盘,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这里收保护费了?你他妈的想寻死吗?”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手持铁棍,把手心敲得啪啪响。另外五人各抓牛耳尖刀,目泛凶光,跃跃欲试。
“你就是野狗帮的老大?真像一堆发酵的狗屎!”雀斑撇撇嘴,懒洋洋的身躯骤然绷紧,向前冲出。
壮汉举起铁棍,猛烈砸向雀斑。两把牛耳尖刀从后方刺出,扎向雀斑背心。
雀斑一把扣住壮汉手腕,夺过铁棍,顺手一敲,大汉“扑通”摔倒,额头鲜血直冒。雀斑冲势不停,迎向对面砍来的三把刀。“咣当咣当”一阵乱响,牛耳尖刀纷纷坠地,三个地痞满地打滚,痛苦哀嚎,骨头被打断了十来根。
雀斑这才回过身,面向追来的两个地痞。后者神色惊惶,不自禁地往后退缩。
“站住!”雀斑厉声喝道。两个地痞面色发白,僵立当场。
“老子叫雀斑,从今天起,我就是野狗帮的老大,城北这三条街全部由我说了算。谁要是不服,老子打断他全身的骨头!”雀斑冷笑着丢掉铁棍,扬长而去。
第三卷 第111章 暗夜进行时(上)
月牙城花园区,宫殿式宅邸。
深夜寂静,灯火通明。花豹屈膝跪坐,凝神翻看地毯上的十几张纸卷。上面写得密密麻麻,都是高登、雀斑、阿泰、翠茜和番红花进入月牙城后的动向。事无巨细,全部记录在内。
这些监控报告来自本地的血狱会据点,总共一式两份。一份辗转送往总部,存档备案;另一份被花豹以训练基地的名义索要查阅。
花豹抽出雀斑的情报资料,率先详读。
“礼拜一清晨七点左右,12号进城与地痞斗殴,随后加入赶骡帮,与人拼酒赌钱,通宵达旦……”
“礼拜二中午十二点左右,12号参与集市东门的帮派大火并。下午四点至七点,12号行踪不明。当晚赶骡帮内讧争权,12号成为赶骡帮新任老大的副手……”
“礼拜三,赶骡帮与铁手指、野狗帮接连火并,赶骡帮老大死于斗殴,12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位,成为赶骡帮老大……”
“礼拜四,铁手指、野狗帮向赶骡帮臣服,12号成为北门三条街的大佬……”
花豹合上纸卷。很显然,雀斑是打算从地下势力这条路子,逼出暴风马贼团,和对方玩一场凶险的试探游戏。正因为处在风口浪尖上,雀斑被血狱会的探子们重点监控,花豹反而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一定要把雀斑五人组和马贼的最后决战引到城外。只有在广袤荒凉的鬼迷沙漠上,才能设法摆脱那些血狱会的监察探子,完成主人的任务。花豹一边潜心思索,一边又拣出高登的监测报告。这份情报的内容最少,大多数都是13号进出神灯旅馆的时间记录。
“没人能在大街上跟踪13号而不被甩掉,我执行监测二十年,从未遇见过这么老练棘手的新人。以至于集市东门的帮派事件过后,我们方才查清,原来13号是导致这一切的源头……”报告末尾写到,“建议总部将13号作为精英培养。”
花豹丢开报告,狞笑一声。13号再天才又如何?这个摆了他一道的小蛆虫,迟早要被僵尸那个老****玩死。
随后他翻开阿泰和翠茜的行踪资料。他俩暂时借宿在城外的黑鹰部落,阿泰会帮牧民干活,有空就练习骑马。翠茜则显得娇生惯养,任性挥霍,还送了不少漂亮首饰给部落的小女娃们。
从这些情报里,花豹大致琢磨出了雀斑几人的刺杀计划。这是明、暗两路分工,威逼、利诱双管齐下,从而一步步迫使马贼暴露形迹。整个过程递进有序,手段高效又互补,算得上是高明的战略。
但花豹隐隐嗅到了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这项刺杀计划想要顺利完成,前提是五人组之间拥有极高的信任度,好像五根亲密无间的手指,握成一个充满凝聚力的拳头。有人甘当靶子,有人愿为鱼饵,相互默契分工。
雀斑、番红花、翠茜和阿泰四人一直走的很近,他们信任彼此,合情合理,可是高登呢?
在基地的最后两年,高登独来独往,和其他少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这次行动,高登和雀斑四人的关系从监测报告来看,同样冷淡疏离,他凭什么能当好刺杀计划的一环?花豹百思不得其解。
在五人组的监测报告中,描述番红花的资料最多最详尽,足足占了一半卷宗。
他一点也不在乎暴露行藏,公然以游吟诗人番红花的身份流连各大酒吧餐馆,卖唱献艺,大出风头,博得广泛喝彩。短短几天,番红花就有了点小名气,一家叫做“春天要回家乡”的酒馆甚至出钱请他驻场表演,并提供免费食宿……
“哐啷!”
两只冒着雪白泡沫的麦酒木杯撞在一起,金黄色的酒液迸溅,在酒馆的灯光映照下闪闪发亮。二人举杯仰头,一口气喝干麦酒。
“哈哈,他娘的,够爽快!”光头大汉砰然放下酒杯,抹了一把顺着硬扎扎的胡须流淌的酒汁。他衣襟敞开,坚实的胸膛半裸,肤色黑黄,右脸颊上长着一小块黑痣,从中钻出几根铁丝般的黑毛。
番红花坐在他对面,满脸通红,醉眼朦胧,外面悬挂的酒馆招牌仿佛在眼前跳舞。“春天……回……家。”他咬着舌头说,“这家酒馆的名字好……奇怪啊!”
“因为……想回家嘛!”光头大汉咕哝了一句,走到酒馆大厅的角落,抱起一只橡木酒桶又走回来,往桌上的两只空木杯里倒酒。“来,天才的小游吟诗人,我们再痛快地干一杯!”
番红花抓起酒杯,朝嘴里塞,猛然间打了一个酒嗝,低头呕吐起来。“不……不能喝了。”他狼狈地抹了抹嘴,望望四周。夜深人静,酒馆里的客人都已离去,侍者也去楼上打盹了。空荡荡的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醉醺醺相对。一时间,说不出是热闹还是凄凉的感觉,倏然涌上番红花的心头。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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