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纪》第34章


一个地方是简单的,偏偏等级还是最没用的一项设定。若不是第二纪在这个拟真度普遍只停留在百分之三四十的年代首先达到了完全拟真,不然恐怕这个游戏还真没多少人愿意坚持的下来。
曾经有玩家在论坛上总结过游戏里的几难:
第二纪,玩家多,以一敌百不胜数。
不胜数,心欲往,哪堪玩家皆菜鸟。
菜鸟志,犹未尝,豪气贯胸意难发。
手提砍柴刀,身披粗麻衣,饥啖三馒头,渴饮杯清水。
儿女情,哪可得,大侠情,已消逝。
男儿壮志求名师,千山万水无一绪。
才知游戏有三难:有歌与君听:
一难欲拜名师无处寻,武功平平壮志难酬。
二难千万任务无处撞,狗屎撞到两眼茫然。
三难大侠欲掷千金为红颜,哪知游戏铜板满天飞。
神兵利器皆是梦,一把锈刀两根棍,打遍三城不见换,
绝世秘籍六月霜,全城都打太极拳,你来我往健身勤……
人生在世几何求,不为名声不为财。欲把游戏当事业,可怜游戏把人玩。
所以,这个游戏的宗旨就是如何玩死玩家。NPC也是有人权的,NPC也是需要娱乐的,而玩家既然为玩家,那么稍稍开动脑筋解解任务也不为过吧。这是当初玩家抗议时候官方的解释。没办法这年头卖方市场,游戏方一家独大。
也因此,从第二纪公测至今,那些任务提示要么简单的等于什么都没有,要么就是通篇暗语,看得人陶陶然不知所云。由此可知,清欢的运气还算是不错,至少已经给了一个地点提示。
“先去角木城吧!”清欢无奈,要是有人能从这二十四个字中完全猜出任务目标那么游戏方也不会被玩家诅咒到了第五百代祖先了。
“角木城的事情我倒是知道一点。”交完任务后在没开口的芒生突然开口道。
清欢闻言眼睛一亮,她怎么忘了这边还有一个地头蛇呢。“有否请先生指点一二。”
“指点说不上。”被尊为东方之神的芒生气质温和,一举一动之间都让人感觉生机勃勃,而他对几人一笑,真真有种春天到来百花齐放的灿烂。“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闹得很大,不过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
和所有上了年纪的人回忆往事一样,即使外表看上去只有三四十岁,但实际已经上百岁的芒生大爷也不能免俗得先感慨了一番。“想当年那方夫人舒敏儿也是名满江湖的绝色美人,不仅人长得漂亮、武功高强、最重要的是性格温柔而且烧得一手好菜,真真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啊……”
清欢低头和红鳞嘀咕:“为什么他的话里有股酸味?”
“嫉妒!嫉妒那个抱得美人归的混蛋!”红鳞一脸八卦,“俗话说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他这是嫉妒的。接下来就是狗血的抢亲逼婚了。”
果然,芒生话题一转,语带嫉妒地说道,“那方寸上的方程也算是英雄,那一手的止水剑法放眼武林也难逢敌手,当然是不能和我比的。只是可惜民不与官斗,最终还不是饮恨黄泉。”说完,又叹了口气,可惜英雄早逝啊!
“果然。”清欢难得地朝红鳞抛去一个佩服的眼神,对于这些情情爱爱的她的敏感度向来不高。“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清欢直切主题。
芒生望天半响,叹了口气。“这到底是别人的私事,我不好多加置喙,你们若是想知道具体情况,去方寸上看看吧,我听闻当年方家的管家还驻守着旧宅。”
靠!不带这样吊人胃口的。清欢鄙视。
最终,无论如何软磨硬泡芒生就是一点剧情都不透,清欢几人只能再度收拾收拾向角木城走去。这次几人终于想起要买匹代步的马,但靠两条腿走路,高手也会累的。
“没想到我也能骑上五十两银子一匹的马啊!”某个穷惯了的乡下娃摸着被刷的油光铮亮的马背,一脸翻身做主人的小人得志状。
商阙想要上前摸摸可怜的娃的脑袋,可惜身上杀气太甚,几匹马直接一个嘶鸣脱缰逃了。
几人看着绝尘而去的四匹马一阵无言,尘埃落定,清欢一脸悔不当初。“我怎么就忘了呢!”从小,无论是小到老鼠蟑螂还是大到老虎狮子就没有敢靠近商阙五米之内的动物存在,为此清欢始终难填不能养宠物的遗憾。
“作孽啊!”红鳞也叹。自从商阙跟着他们混时起,这个妖孽就真正开始向谪仙发展了,无论行为还是言行都一丝不苟绝对称得上是谪仙的楷模。
实在是一山又比一山高,恶人自有恶人磨。清欢斗不过红鳞,但是红鳞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的妖孽就是被一句话都不用说的商阙压的死死地。冤孽啊!
“钱已经付过,本店概不退款!”同样看到四马绝奔的驿站主人利落地落下这句话,手脚麻利的关门休息。到嘴的肉那还能吐出来呢,无奸不商无商不奸,他只是彻底贯彻了一个商人应当贯彻的商人准则。
商阙摸了摸清欢的头,安慰:“以后让你开车!”
这是武侠网游……就算不是武侠网游要进化到有汽车开的时代还不知道要多久呢,这个白痴!宫湛秋腹诽。技不如人低人一等。虽然宫湛秋不会因为被人轻描淡写地打败了而恨上那人,但是他就是不喜这人的态度。既然是杀人狂了就办得像个杀人狂不是,那一身无声无息萦回不散的杀气就别浪费了。
偶们的闷骚小气PK狂宫湛秋同学有向吐槽方向发展……
“我就摸了一下!”清欢欲哭无泪,那可是五十两一匹的马啊!除了那次打劫天涯过客得到了上百两银子外,这辈子她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堆一块。
“以后我不在了你再摸!”商阙继续安慰。
自商阙来了之后,清欢又向**转化的迹象。
“走了。”宫湛秋别过脑袋不再看他们,沿着小道向远方走去。
红鳞黑线,本来听清欢说的时候他还不信的,这样一个怎么看都是高手都是精英的人物居然是个超级路痴,现在看到宫湛秋这样的反应,他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事路痴中的天才。
“便秘秋,你往回走做什么?”清欢已经习以为常,出生招呼了。
就见宫湛秋面无表情地及其自然地转身继续走,反正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他已经能够很淡定了。
角木城,属木,配兽为蛟。角宿为东方七宿之首,有两颗星如苍龙的两角。而龙角,乃斗杀之首冲,故多凶。因此,角木城其实是一座双城,并且是拱卫东方的要塞之地,乃是兵家必争之所。
而清欢等人的目的地方寸山就位于角木城西城以西五里之处,十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名满江湖的武林世家,十年后的今天,这里不过是一座荒山而已。
真是“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①
①选自《葬花吟》
方寸窥天地 第七章 方寸山往事
还是那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只要有人,就有纷争。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复杂的生物。他们迷恋美色、贪恋金钱、沉沦于权利的深渊,只要有一点可能,就能让他们化身野兽,无所不用其极。
角木城分为东西两城,东城是军事重地,守卫森严,城主府等行政机构都隐藏在东城错综复杂的建筑之中,也因此平民是轻易是不能进入东城的;而西城就相当于商业区和居住区,虽然相比其他城市依旧显得肃穆,但相较于东城显然这里更适合居住。
清欢几人没有进城,而是直奔方寸山去。
方寸山很好找,角木西城外被众山环绕的那座小山丘就是了,真真山如其名,与四周的高山相比这座山真当得方寸之说。
“你们说这山会不会有仙人啊!”清欢远远的看着那座袖珍的小山,突然异想天开。“不是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吗!”好吧,不是异想天开胡言乱语,她这还是有理有据的。
“不过一个小土丘!”红鳞翻了个白眼,走到一边喝酒去,她决定了,只要有机会他就开溜,和商阙呆在同一空间里,他浑身难受。
“小土丘也是山!”清欢又和红鳞杠上了。
“欢儿!”商阙清欢,语气温和平静、淡淡的萦回不去的杀气依旧,整个人气质诡异。他四周的空气都沉沉厚厚的压下,自成一方领域。
清欢闭嘴。
从小养成的条件反射,只要商阙这么一叫,清欢立马消停。
红鳞朝清欢挑挑眉,暗爽。
宫湛秋看看乖乖地跟在商阙身边的清欢,眼神抿了抿嘴,落后几步。
事实上,就如同红鳞说的,若是十年前方寸山可能还能称之为山,但是现今,叫声小土丘可能都是抬举。整座山荒草丛生,树影幢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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