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妻成凤》第10章


羰抢恋萌サ乩铮诩依镆材艹缘健?br /> 日子悠悠地过,一晃眼便到了过年那天。
江南一大早便醒了,因着重孝,家里不能贴对联,不能放鞭炮,她本是不在意这些,昨晚聊到的时候见沈煜似是也不大在意,也就不去考虑那些了。她想着时辰还早,便闭了眼睛继续睡觉。
过了一个时辰,江南睁开眼睛从床上做起来,不得不说胡大娘真是她的福星,就算屋子里没点着地龙,睡在被子里也感觉到一阵暖意。胡大娘送被子来之前,她看着那破被子,本是想点起地龙的。沈煜却是死活不同意,说是屋里的柴根本不够用,再用些在地龙上,怕是正月里还没出便要去山上砍柴或是却别家借了。
她穿上沈煜替她制好的衣衫,又在外面套起沈煜替她重新缝过的棉衣,笑嘻嘻地戳沈煜的脑袋,轻声喊:“煜哥哥,煜哥哥……”
沈煜被人闹醒,一转眼便看见女子水灵灵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他白皙的脸瞬间红了,连着脖子也红得很。江南见美人儿害羞了,也就不再逗他,问道:“煜哥哥,你说,今天年夜饭我们吃什么好呢?是吃白菘、咸肉配着米饭,还是饺子?”
沈煜红着脸穿衣,一边系带子一边答:“吃饺子?家里难道有面粉?”
江南这才想到家里根本连原料都没有,饺子什么的都是浮云,不禁丧气道:“那还是吃白菘咸肉吧,再炸些土豆片,蒸些番薯得了。”
沈煜铺好被子,摸摸江南的头:“南儿,这些便够了,我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可以了。”
江南这才将嘴角扬起来,顶着个笑脸去烧水了。
临近下午的时候有人敲门,江南在厨房里烧菜,沈煜便整整衣襟去开门,打开门一看,一个穿着
青色衣衫的清秀男子端着一大碟子饺子站在门外,他的心往下沉了沉,问道:“你是?”
那男子上下打量了他一下,并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问:“南儿可在家?”
江南听见外面隐约传来她的名字,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走出去问:“我在,煜哥哥是谁找我啊?”
那男子原是靠在门边的,见江南走了出来,便端着饺子往江南的方向走去,“是我,南儿可还认得我?”
江南满眼全是笑意,朝江凌扑过去:“是凌哥哥?你怎么过来了?”
江凌把碟子递给沈煜,一把抱住江南,答道:“妻主说母父都老了,今年便随我回来过年。好在你还认得我,我还以为你有了这么个标致的夫郎,连我是谁都想不起来了呢?正好娘说家里包了许多的饺子,叫我送些过来,也好与你见见面。”
沈煜听到这里,才仔细看了看眼前的清秀男子,脸“腾”地红了,方才心中酸意沸腾,居然没发现男子梳的是已婚法式。也不跟男子打招呼,急急忙忙地端了碟子往厨房走去。
江南觉得十分奇怪,煜哥哥平常待人十分有礼,今日怎会如此唐突。
江凌见沈煜急匆匆的背影,笑道:“南儿难道不知你这夫郎是在吃醋?”
江南心中微微一喜,这还是煜哥哥第一次为了她吃醋呢,她看向沈煜的眼神不禁柔和起来。
江凌只是在院子里站了一会,道是妻主对那土豆片十分感兴趣,问了那土豆片的做法,约了走前再来一趟,便带着笑意离去了。
一晃便到了晚上,江南将一盘盘的菜端出来,待看见沈煜手中端着的装满饺子的碟子,笑道:“早上还在愁不能同煜哥哥一起吃饺子,胡姨便叫凌哥哥送了来。”
沈煜听她提及下午的男子,脚下忽然踉跄了一下,抿起嘴似是不好意思。江南拿出不知从哪里捞出来的酒,照例撒了两杯在地上,才将沈煜同她面前的酒杯斟满,两人一边吃菜一边聊天,竟不知不觉的将一小瓶酒喝完了。两人喝的满脸通红,沈煜更是不胜酒力,喝了三杯便见眼前有数个江南。他扶着桌子道:“怎地有许多个南儿?”
江南也是醉眼迷糊:“煜哥哥也有好多个呢。”说完便呵呵地笑了起来。两人勾肩搭背,相互扶着回到了房里,桌上那一堆烂摊子也不去收拾,各自脱了外衫,倒进床里便睡。
第二日醒来,两人想起昨夜的窘况,尴尬地笑了笑,各自起床去收拾残局。
日子一晃便到了初六,江凌一大早就来了江南家,嘱咐了些事情就随着妻主走了。江南虽是不舍,却也只能挥手道别。
时间慢悠悠地过,不经意间已是过去了七年之久,这期间江南将胡大娘的本事学的七七八八,十几亩地也开始种些麦子之类的东西,至于沈煜,更是出落得俊逸非凡,江南常瘪了嘴在家里直道把沈煜锁在家里不给出门。待到真的要出门的时候,也是递给沈煜面纱,贴着身跟着,只要有沈煜的地方,就有江南,为此,村里人管江南叫夫奴。
作者有话要说:恨霸王太多……我更的这么给力,乃们这么不给力~~~~╮(╯▽)╭人家打字打的这么痛苦~~~~╭(╯^)╮~~~请求虎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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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抱个夫郎好过年(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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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土豆,此文就是土豆,考究党请退散~~~~~俺这章如此给力~~~收藏点击却依旧如此不给力~~~~瓦打滚~~~不更鸟~~~
霸王们,乃们再不出来~~~~俺就要年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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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烈男不事二妻(一) 。。。
这日沈煜照旧要去镇里,几年来村里人的生活渐渐好了,早些年江南从她爹从前用作书房的偏房里翻出了一本杂记,她细细一看,居然是她爹记下的她娘年轻时打铁的一些心得。她自觉没有那等好的臂力,将杂记交给了族长江安,江安一喜,将她屋子边上那栋长年无人居住的小破屋给了她。族里人得了杂记的好,都没提出什么意见。
这屋子本是江安的本家,后来在村中做了新屋,这屋子也就废了。江南计划着等赚了大钱在村口
把老屋同那破屋一起拆了,建个带前院后院的大屋。
江南如今已在镇上的医馆里觅了分工,有时跟着老大夫出出诊,空闲的时候就拿着老大夫给她的医术仔细地看,对男子怀孕生子这方面尤其关注。会关注这事是因为胡大娘不只一次提到让他俩完婚,女子十二便可娶夫,男子十三便能嫁人。她如今年方十三,沈煜也十五了,孝期已过去四年,也该完婚了。用胡大娘的话说,早些把名分定下来,也好让沈煜名正言顺地管着江南。
江南其实是有些抵触的,她才十三,沈煜也才十五啊,在现代这就是未成年的小P孩啊,要是洞房花烛春宵暖帐什么的她接受不了啊,再说,这发育未完全生出来的孩子容易夭折啊。
沈煜麻利地接过面纱,将容颜完全掩盖在面纱里,掀开帘子坐上了车。这车照旧是从族长江安家借的,几年前江安的女儿江芬升了揽玉轩的大师傅,头件事就是给家里买了辆马车。江南原本想着把田里种的那些东西都卖出去,怎么着也能买辆车吧。到镇里一问,便是那垂垂老矣的老马都要许多银子,打听了才知道,她所在的临凤国地处大陆内部,临凤国不善养马,都是从邻近的东野国大笔买进的,因而一般的马都要几十两银子。
江南泪眼汪汪地看着马市里那些铺着气的骏马们,再看看瘪瘪的钱袋,只好瘪着嘴回去了。
沈煜掀开马车的帘子,问道:“南儿,昨日你同我说,过几日你要同同仁堂的大夫去临镇采购药材可是真的?”
江南一边驾车一边答:“自然是真的,我还是那句话,我不在家,你照旧去胡姨家住几日。我看江珊那泼皮无赖还未死心,你一个男子在家我不放心。”
沈煜眉眼间全是笑意:“她还敢再来?上一回不是被你整治的在床上躺了好些日子么,正好那几日医馆忙,你没回来,我住在胡姨家,江大叔说见她那个刁蛮的爹在门口直掉眼泪呢。”
江南撇撇嘴:“那等无赖怎会轻易干休。她爹若是肯管着她,也不会成现在这样子,我还嫌躺半个月便宜她了。她若是不做那等番强采花的事,又怎会受伤?还好那日你照我吩咐,早早去了胡姨家,不然我可得悔死了。”
话说这江珊,真真是江家村里十几辈才出一个的泼皮无赖不学无术的子弟,说出去都生生败坏了江家村百年的名声。平日里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便罢了,自从四年前见到了十二岁的沈煜,就如同狗皮膏药般粘着他。只要沈煜一出现,她便连忙贴上去。前些日子医馆忙得很,江南没有车回来,索性歇在了医馆里,走前嘱咐沈煜晚上去胡大娘家借宿。又赶紧地摔了破碗破碟子什么的,将碎瓷片零散地洒在院墙下。又在院子里放了些捕兽夹,才安心地去了镇里。
江珊打听到江南不在家,便生了那等偷香窃玉的心思,夜半无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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