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守望者》第2章


重,认识他的人极少。 
〃伪造书信可是我的拿手好戏。约翰牛(英国人的噱称)们个个都是实心眼,当即把李上校召回伦敦。可是,他再也到不了伦敦啦。换成是我,带着莱茵海娜,到了泰晤士河畔。那时候欧洲东方人太稀有了,他们看我们全都一个模样。等他们反应过来,所有的档案、资料、证件,都被我做过了手脚。 
〃那天的《镜报》、《星期日泰晤士报》都登出了一块小消息‘纳粹间谍与情妇被谋杀"好家伙,这些记者鼻子真尖。我把报纸扔进垃圾箱,摘下手套揉了揉手腕。玛尔德芙娜的脖子很漂亮,有一次她过生日,我送了一条突尼斯产的石榴石项链给她。而这么美的脖颈。颈骨碎裂的声音同样很好听。〃 
年轻人冷笑了一下,拍纸簿翻过一页:〃好利索啊。〃 
〃一个故事而已,不必当真。在讲述者把它讲出来之前已经修改了无数遍,足以使一个懦夫变成英雄,使流氓当上皇帝。你等一下。〃老人起身出了车厢,不多时端了两大杯热咖啡回来。〃其实往后你也不必记得这么仔细了,手不酸么?〃 
〃谢谢先生。〃青年接过咖啡杯,甜甜一笑。他打开随身的手提电脑支起话筒〃可以用识音软件。。。。。。然后,您就冒充了那位李上校?〃 
〃我还能怎么办?我在英国也不好办啊,首先是莱茵海娜,这个小麻烦只会讲德语和一点法语,而当时德国和奥地利移民全被隔离在东区白教堂一代。我绞尽脑汁想了两个晚上才想出办法来:我在伦敦有个朋友,瑞典人。儿子不知怎么的参加了德军,在中途岛战役中被美国人打死了。老夫妇得知她是德意志贵族的孤女,很高兴地接受了她。 
〃然后我在伦敦呆了有半个月,什么正事也不干。刚换了个身份,总要适应几天不是?这位李上校可真是个好人,应该在西敏司大教堂给他献一台弥撒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没结婚,父母都在广州,也没有固定的女友也许有,至少不在伦敦。 
〃那一段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每天就是在街头乱逛。看报纸上的新闻。如我想象的完全一样,德军节节败退。战线从波兰撤到了奥地利,霍卡倍尔重蹈了毛奇元帅在一九一七年在凡尔登的覆辙。将多瑙河染红的,换成了日尔曼小伙子们的鲜血。咳。没必要说这个,你回去读点历史书便可以知道得比我更详细。但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前海军人员"为什么会及时从胶着状态的鲁尔河战役中及时退出,在巴顿将军刚死时出军东欧,而艾森豪威尔又怎么能知道可以在诺曼底登陆而不是在莱瓜?〃 
不待青年回答,他眯了眼:〃中国人有句老话‘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我曾经是盖世太保的高级军官,知道的事情能少么?我到英国的时候还是早春,转眼便到了冬天。再过几个月,希特勒和爱娃•;勃劳恩自杀,苏联红军占领柏林,联合国成立,国际法庭在海牙成立。迎来了第一批受审者:我的昔日同僚们。 
〃那一端时间我很不安,作为陪审团的一员,需要我出席的审讯共有十四场。其中就包括戈林,他认识我。 
〃如果他狗急跳墙把我咬出来,那可就惨了。我当时是这么想,现在看看真是没有必要。当时,我是军情六处的少将,民众心目中的情报英雄,胸前别着英王乔治六世陛下亲自颁发的皇家圣十字勋章。而戈林先生,则是一个甲级战犯。〃 
青年扬了扬眉角,手里玩弄着圆珠笔。在纸上随手涂写二战时期名将的名字。〃他似乎领了您的好意。〃 
〃不错,你竟然猜出来了,那颗氰化钾药丸是我放的。那天我穿着便装,走进他的单人牢房里。叫了他一声:‘戈林元帅。" 
〃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会儿。‘我已经不是元帅啦。" f
〃那时他已经成为一个普通的老人了。肥胖而虚弱,纽伦堡潮湿的空气让他的关节肿痛。他将腿伸直,用德语缓慢而清楚地对我说:‘把东西留下,你去完成你没做完的事吧。" 
〃是的,就是他在一九三四年命令我处死罗姆。头天晚上他亲手在关押罗姆的单人牢房里放了一把勃郎宁手枪。罗姆并没有领情,但戈林很有自知之明。他颤抖着对我伸出一只手,那手肥胖,皮肤松弛布满了老年斑。〃 
年轻人禁不住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双手。他还年轻,几乎是个孩子。双手自然纤细修长,肤色如象牙般柔润皎洁。他将圆珠笔转了半圈,饶有兴味地听老人讲述下去。 
〃我把氰化物药丸放到他的手心里。他突然一把拧住了我的手腕。用力之大,几乎将我的腕骨拧断。我也是技击的高手了,但也吃不住这一下,结结实实跪在他面前。 
〃我抬头,看到他的眼睛,那是一头垂死的野兽的眼睛。 
〃连滚带爬地逃出去,我才明白。他究竟是个元帅。我和他差的不是实力,是时间。我需要时间的打磨。假如顺利,我会在五十岁时真正登上天之顶端的神座。当然,我成功过。 
〃同一片土地,得志的英雄称之为天下,失意的豪杰谓之曰江湖。〃 
年轻人笑了一下,点了点头。 
〃后来,就如历史学家所言啦。戈林自杀了,但他的尸体仍被抬到绞刑架下接受侮辱。当天进行了四场审判,绞死了十四个人。其中就有梅津美治郎大将。假如我当时不冒充那位李先生,里面还会有我呢。 
〃幸好那也是我参加的最后一个审判日。第二天,我便回到了英国。但不是伦敦,是温莎堡。乔治六世同时召见我和首相达拉第阁下。 
〃这次,我才第一次听到‘Interpol"这个词。没想到它跟我的后半生就这么结合起来啦。当然,在和平时期一个高级情报人员无论对敌对己都是个危险。我的同僚和下属只有少数几个留在军情六处,其中有个特别英俊的小伙子还是007的原形呢。其余的不是退休就是到大使馆当武官去了。 
〃我可是个最大的麻烦。因为我太年轻了,退休是行不通的。而他们又不想把我留在军情六处当然,在冷战时期我们的女王陛下那个后悔呀,也没有用了。当时刚成立的联合国还不像现在这样,他们的目标就是‘地球政府",二战刚过,全球军力处于暂时疲乏状态,而那些人就想建个组织把全世界的警察组织起来。 
〃那就是国际刑警。我想了想,这几乎是最好的去向。于是,一九四七年一月,我作为英方代表被派到了香港。〃 
列车又停下了。月台上的守望者是个年轻的女人,衣着朴素而美貌,长发如纯金的织锦。一个红头发的高个子年轻人刚待车停稳便跳下踏板,挽着她离开。 
老人坐直了身子,长长地叹了口气。〃年轻人啊,总以为有什么事是永恒的,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抛弃的。只有到他们老了才会明白,但那时什么都没有了。〃 
青年若有所思地微笑了一下。 
〃下面的故事你可能觉得有点俗气了吧,那对不起,是讲述者的错误。但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也只是个故事而已。 
〃我在香港,一住便是八年。 
〃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那个地方。我在那里甚至有几个朋友。可惜他们现在不是死了就是老得不能动了。有一个同时兼朋友,他的夫人还成天张罗着给我介绍女朋友呢。我却一直都是单身,总觉得自己不敢相信一个女人。直到我再次遇到莱茵海娜。 
〃那是一九五五年初。我刚在中环一带一家小咖啡馆遭遇了一场极为失败的相亲。那个女孩子嫌我太老,又没有白种人血统。将我骂得几乎是逃了出去。郁闷之余我只好回家,想自己走一走,就丛圣克莱德大学现在叫香港科技大学校园里穿过去。 
〃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走着走着被一个校监拦下了。当时如果说是路过也就没事了,可偏我又一肚子郁闷,随口撒了个谎说我是在找人。 
〃那位校监偏又是个认真人,她反复追问我到底找谁。我越解释她越是不信。最后甚至打电话找了个助教出来帮她训我。 
〃也许是巧合,那个助教居然就是莱茵海娜。她长大了,也比当年更漂亮了。虽然她把金发剪得很短,又打扮得像个男孩子,但她的美丽,是惊人的。〃 
老人略略低下了头。脸上一直保持的优雅微笑中掺入了一丝温情,使得此时他的脸色才像一个人而不是一具面具。他仿佛一时间年轻了许多,隐隐有当年意气风发的少年的样子。 
但几乎是一瞬间,那种温情便褪去了。年轻人垂着睫毛,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圆珠笔松松地挂在手指间。 
〃她向校监解释我是来找她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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