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最》第16章


和纂位。这些我都很费解,但我知道,谁跟阿白过不去,就要灭了他。因为别人要杀我,我也不能把脖子伸给他,反击是理所当然的。 
我向阿白建议过,把静妃绑到这里来,她寸步难行绝了望,就对皇位没想头了。欧阳说:“只要有皇位争,那她定会卧薪尝胆。” 
“不,由奢入俭难,你多耗她些时日,她早晚断了心念。” 
晚来风急夜来雨骤,欧阳眯起眼,语声很渺忽:“没那么容易,石榴,是阿白耗不起时日,百姓耗不起时日。” 
我拎着水壶过来,刚走到拐角处,正听到欧阳在说我:“等你身体好些了,就教她几招吧。懵懂纯然的一个人,却被我拉到了险境,我得让她活着。那日我们在客栈,她明明自身难保,还妄图还救我,磕得浑身青肿,她那个样子,她那个样子……”他的声音低下去,“你不晓得多……可笑。” 
他说我可笑,我登时心中感受复杂,这时听见阿白说:“母亲对我说过,不欺心,才能堂堂正正地活着,可为了这一事,累及多少无辜。”他仍在疼痛中,声音尚能自持,但越发低哑,“我知道你要说,这是为了避免累及更多无辜。是,于私,我不想我们死;于公,我不想国家死,所以得想方设法活下来,再活下去。虽然偶尔我会想,江山自有气数,自古皆然。若我等索性放手,又会怎样?” 
“我没你婆妈,我只知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不想被流放,被圈禁,被勒令着归顺,学习陌生的语言,接受陌生的习俗。”欧阳笑了笑,“三年前,我们义结金兰时就说过要荣辱与共,到了今天,我还是这句话,但不止你我和莲花三人,还有这天下的苍生。我想他们也不希望动荡颠簸,流离失所,我们正巧有点小能力,得做点事,哪怕螳臂当车,也得做事。”
4 日日花前常病酒(10) 
若是猎鹰国得了夏姓天下,将会屠城、镇压、归顺、血流成河;若是静妃一脉染指帝位,幼主必然误国,而猎鹰国照样会打进来,下场是一样的。阿白此时的阻扰未必能力挽狂澜,虽身处夹缝中,但看不过眼,自愿跳入漩涡中心,即便是尽人事,也得去做。这就是所谓责任的全部含义了,他想得明白:“当日结交你二人,难道是为了在今日,让你们拿血肉之躯为我排忧解难?这些话往常我是不会说的,但今非昔比。若是有酒,必当敬你。” 
都是翩翩佳公子啊,谁愿吃苦?没办法了呀……那么强悍的敌众,这么少的帮手,但他们仍不言弃,在这件事上,他们是值得敬重的男儿。 
今夜剑已出鞘,他们都在等一个注定惊心动魄的答案。我走过去,给他们斟满茶:“我在水壶外面加了一层棉套,再过两个时辰,水也还会是温的。” 
“真看不出来,你竟有这样的玲珑心思。”那个人喝着热茶,又来取笑我。 
我瞪他:“我多少也是个女的。” 
阿白看着我笑:“明日我若安适些,你就随我练飞刀吧,日后也好自保。” 
“好啊!”我转向欧阳,正好撞上那双如上古黑玉般的眼眸,心一跳,“你教我的武功很特别,数鸽子是练眼力吗?” 
“是练眼力。”灯花爆了,他挑了一下,像在遮掩着什么,而阿白已拆穿他了,“练武还是我教你吧,他的功夫……”摇头不语,喝了一口茶,嘴角逸出谑笑。我很爱看笑着的阿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欧阳武功很糟?” 
欧阳被人揭了短,炸了毛:“武功稀松平常怕什么,小爷有钱,请上三千铁甲给我壮胆便是!” 
这倒是,光是卒的武功就颇惊人,他只消会骑马就行了。可是请一堆人多花钱啊,我问:“这下不心疼钱了?” 
“再差也比你强!”他嗷的一声,差点跳起来。 
我没想到他武功不好,逮着机会就痛打落水狗:“你出身武林世家,居然……” 
他拿一颗白色棋子敲着桌面:“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猜我爹他老人家一定想得开,他们会打架,但我会赚钱。” 
“百年豪门的公子,见识非比寻常,来,我敬你。”我以茶代酒冲他一晃,“可你凭什么武功差啊,你家全是高手啊。” 
我又在挖苦他了,但这样的欧阳真平易近人,不再是初识时那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那个他令人仰望和倾慕,只能用眼睛去追随他;但这个他,却是令人可亲可近的,只想用整个人去跟随他。 
他侧过头,和我碰杯,咕哝道:“幼年顽劣,下不了苦功,武功这个事恐怕此生和我无缘了。” 
阿白也伸过杯子和我们碰,不无遗憾:“有酒就好了,但我和石榴都不得饮酒,将来若无事了,怕也饮不得烈酒了。” 
我忙劝他:“到时我给你酿淡酒,满院子都香。” 
在绿湖时,我最爱酿的是优昙露,是用昙花酿成的酒,烹鳜鱼时用一些,格外提鲜,净饮也好喝,入夜时咕咚咕咚灌上半坛就能睡个黑甜好觉。欧阳漆黑眼中似有火焰,灼灼问:“那怎么待我呢?” 
“桂花酿鲈鱼,做给你吃,不要钱。” 
他的声音忽地淡若清水:“还记得?” 
“还记得。” 
“还是欠着吧。”他把棋子扔回棋盘,抬头看看天,“有风,快要下雨,这样的晚上总似曾相识,好像还在天都。” 
阿白淡静道:“我们若还在天都,就能唤莲花出来一同吃酒了。七盏醉,只有他过了七盏还不醉,眼睛越来越清明,水汪汪的,比女子还秀美。” 
4 日日花前常病酒(11) 
“他最恨别人说他像女子。” 
“但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标致的男子。” 
我便想起莲花公子来了,无论对谁都双目含情,真有桃花之相。他是欧阳的表兄,自小就混在一起玩,花街游荡、饮酒作乐,是铁杆的酒肉兄弟,日子过得很逍遥自在。阿白将他们三人的前尘往事细说分明,声音低哑得很温存:“天家子弟情分薄,我反而和欧阳与莲花走得近些,不觉已有三年多了。” 
莲花姓王,本不叫莲花。那年殿试中了,圣上亲点他为探花,次日入宫面圣,圣上为他的容色所惊,赞他色若春晓,赐了本是赏给静妃的红袍,命他当场披上。 
簇新的锦袍上绣了殷红的莲花,他穿在身上,竟比女子更添三分风流意,是恍若天人的艳媚入骨。圣上不住地击节,将他比作绵软明丽的江南,坐拥日出江花红似火的嚣艳,便封他为莲花公子。那是阿白第一次见到莲花,朱雀门外,筵席之上,他红衣惊艳,才学精到,安坐在璀璨的明灯下,红袍似会水般流淌,晃得他睁不开眼。 
后宫多佳丽,连阿白逝去的母亲也是绝色丽人,但莲花是异类之美,亮得耀眼。他答谢了圣上赏赐的名号,当即作得一篇《莲花赋》,圣上龙心大悦,欲封他为观文殿大学士,从二品官。但他拒绝了,只说想当个采诗官,手摇木铎奔走于市井小镇,采集来自民间或烂漫或沉郁的诗歌。 
莲花即使系出名门,又是探花之才,但年岁尚轻,又无政绩可言,按常理,要入阁还得奋斗多年,这本是多少文官眼中的幸进,但他却谢绝了。阿白说:“那晚他说恳请圣上给予他一点儿特权,更好地游走于天下,采诗官一职刚刚好。但位高权重人命贱,他吃不了苦头。爹爹就问,照这么说来,我就是命最贱的那个人了?他就笑道,不,圣上是天命所归,万灵护佑,如何能和草民相提并论?那年他才十五岁,对庙堂却看得通透,筵席散后,我便寻了他的文章来读,拜服于锦绣文字,起了结交之心。” 
盛名之下无虚士,那是冬天,宫中的白梅开得盛,阿白带了糕点和茶去找莲花,跟他征歌逐诗,倾盖如故。禁宫时光很孤寂,莲花的到来,为他开启了一扇窗户,当他在酷暑午后捧着史书兵法读得艰涩时,莲花在走马章台醉卧花丛,他回忆着:“皇家规矩严苛,我活得挺拘谨,但他不同,他放浪形骸,潇洒不羁,我被他的性情迷住,忍不住喝了一杯又一杯……那是我第一次喝酒。” 
皇宫深似海,他自幼被教导不可饮酒,以防被那些狠毒的女人算计,得保持足够的清醒才行,可是,莲花不同,莲花是他主动走近的人。他说他从未见过像莲花那样的人,行事张狂无拘,内在却像和氏璧,虽是稀世之宝却澹泊无华,以出世的才情书写文章,以入世的智慧规避伤害—— 
天子门生,风流探花。少年莲花是名动天下的倾城绝艳,多少王孙公子争相结交,多少名门闺秀竞相折腰,享用过漫天浮华的人,竟也懂得不可在壁垒森森的朝堂容身。 
皇上放过了他,就像放过了一朵莲花。 
莲花当开在池中,而非金銮殿上。一杯淡茶触动了阿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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