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的游戏》第2章


“为了避免无谓的闲言闲语,洛多尼来到无人认识他的伦敦,并在一家义大利餐厅找到厨师的工作。洛多尼到伦敦之后,刚开始时必须一星期去一次医院,接受针药的治疗,后来变成一个月一次就行了。在那段时间,他就在煮面条与焗烤饭食中,过着平静的生活。可是,在他四十八岁那年,他的精神突然遭受强烈的刺激,从此过着无法外出,只能待在公寓的日子;而且,在那股强烈刺激的压力下,不由自主地在月历背面胡乱涂鸦,画出许多乱七八糟的线条。不过,仔细看着那些线条,竟觉得那些线条下似乎隐藏着某种图案。
“也许是他得到了某种天启吧!他买了画纸与绘画颜料后,便每天拿着画笔,将脑子里如洪水般的影像,一一在画纸上重现。开始画图后不久,他发现画图竟比做义大利面还容易。当然,刚起步要作画的时候,他也面临了绘画技术上的许多困扰,例如:要用什么来溶解颜料?要用画纸画?还是用画布画?笔要怎么拿?红色可以和绿色混合吗?之类的问题。不过,一旦习惯了那些画具后,画图就是件容易的事了。因为对他而言,创作不是困难的事,他只要用画笔,将脑中的影像画在画布上就行了。他不须要雇用模特儿,更不须要外出旅行写生,静静地待在公寓里,就可以完成一幅画作。
“这件事真是不可思议。以前他在蒙拓斯的精神疗养中心时,从来没有画过画,可是那时他却每天不停地拿着笔作画,连餐厅的工作也忘了。等画作完成了,那种想画画的暴力性冲动过去后,他才会想起工作,知道必须去餐厅工作。就这点来说,他实在是个糟糕的厨师。
“洛多尼在自己也不能理解自己画中内容的情况下,完成了数十幅作品。当他将这些完成的画作并排在房间里,仔细浏览后,才看出画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好像每一幅画作画的都是相同的地方。亦即有数十张以不同角度描绘同一地方的风景画,并列在他的房间里。
“他的画作,精密到让人觉得不正常的程度,简直就像照片一样准确——没错,的确就像照片一样写实,而且是彩色照片。画中古老城堡的某个角落,堆着一些石头,而那些石头的堆叠方式与角度,也都被巨细靡遗地描绘出来。这种事情是可以在事后确认的。常说病人的脑子里,有时会进行某些令人惊讶的工作,这就是典型的案例吧。
“这些画里有某个显著的特征,这个特征不仅是特征,也是解开后来发生的大事的钥匙。出现在他画作里的是一个村子,村子里所有物件的比例,都比实物来得大,不管是房子、树木、城堡、墙壁或木栅栏,感觉上都画得比实物略大。如果不这么想的话,或许就无法解开事件之谜了。
“不过,他虽然可以像拍照或复制般地正确画出不知是哪个村子的风景,却记不清楚蒙拓斯在哪里,也不记得自己在蒙拓斯接受治疗的事情,有时他甚至还会忘记工作的餐厅的位置。他很容易遗忘一些事情,这是胰岛素治疗法的后遗症。
“随着绘画的过程和日复一日的磨练,他画的景物愈来愈正确,内容也愈来愈清楚。他对过去的事情总是模模糊糊地记不清楚,但对未来的事情却似乎很明白,就好像他脑中的记忆,是来自未来,而非过去。
“以上所说的,时间都在那件事发生之前。啊,那真的是非常可怕的事件,完全就像苏格兰第一酒鬼作家巴尼·曼克法朗书中描述的情景。巴尼·曼克法朗有严重酒精中毒症状,他进出疗养中心的资历绝对不输洛多尼。当时伦敦的疗养中心和医院,对酒精中毒的他束手无策,根本放弃对他进行治疗,于是他便前往苏格兰,偶然地遇上这起事件。
“巴尼完成原稿时,他的胃溃疡恶化了,吐血的症状让他必须去尹凡梅斯的皇家医院就医。既然他还活着,总会有哪个拘留所或疗养院收容他。巴尼那本书的标题叫做《极光下的疯狂茶会》。老实说,他写出来的东西并不差,只是酒喝多了,文中便有不少废话,所以不知道能不能翻译成英语以外的文字。
“那真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人类大概很难想像这个世界竟然会有那样的事吧?那一年,魔神登陆尼斯湖畔的小村庄,来到我们居住的地面上,并且不分昼夜地在湖水上空咆哮,吓得地面上的人哆嗦不已。为什么这世界会发生这种事呢?住在当地的人,谁也回答不出来。
“人生也好,世间也罢,都没有什么好期待的。这是巴尼的座右铭,所以他才能写出那么奇怪的事。一般的正常人,应该写不出那样的东西吧!”
第一章
1
我第一次见到洛多尼·拉西姆,是在一九九九年,地点是伦敦柯芬园的咖啡厅。伦敦的夏天很短暂,九月的风中就颇有寒意了。那是个雨后初晴,让人身心清爽的下午,麻雀从半空中飞下来,停在户外深绿色的金属桌上,并且啄食着洛多尼吃过的,不含奶油的蛋糕。洛多尼静静地看着它们,很久很久都不说话,一旁的我也不出言打扰,静待他主动开口。
这时的洛多尼十分安静,完全看不出他的精神有问题。平日里,洛多尼的表现相当开朗,尽管说话内容时有重复,但人们会觉得那是他表现诚意的方式,他说那么多话,也是为了让别人愉快。因此从外表看来,实在看不出他会有忧郁、自卑的一面。总归一句话,平日的他,是一个极平和,且和一般人的精神状态无异的平常人。
洛多尼看腻了麻雀之后,开始谈论起他记忆中的坎诺。他非常专心地说着,说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时的他已将近五十二岁了,身体非常的瘦,头上几乎一根黑发也没有。他说小时候他住的村子里,有个叫做坎诺的废弃城堡,那时他常常独自前去那个废墟喂麻雀和鸽子,并且看着它们吃东西,经常一看就是大半天,一点也不觉得厌烦。他说他很喜欢那种平静的生活。但是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却隐约感觉到他潜意识地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悲伤,并且想要隐藏内心的痛苦。
他似乎度过一个没有朋友的童年。位于湖边的那个村子,原本就是个儿童很少的村落,而他也一向独来独往,只与大自然为伴。因为住的地方离坎诺废城很近,所以他每天都一个人去那里玩,对城堡的内部结构,可说是了若指掌。
用了若指掌来形容他对坎诺的熟悉程度一点也不夸张。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对某一事物的熟悉度,其实,人们对自己的指掌并非真的那么了解,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手掌上,到底有多少纹路,洛多尼应该也是如此。不过,关于坎诺城,他确实几乎无所不知,他对坎诺城的了解,已经超过对自己指掌的了解。例如坎诺城屋顶回廊的这端到那端,到底有几个被箭射凹的窟窿?某个地方有几块堆叠在一起的石头?是如何堆成的?哪块石头的颜色比较深?哪块石头上的苔藓多?连这些细微的事情他都一清二楚。
然而我的形容或许不很正确,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很了解坎诺城。至少在我们初见面之时,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如此熟悉坎诺城。事实上他也不特别在意自己是否了解或关心坎诺城,只是某天,他的内心突然受到一股强烈情绪的驱使,让他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拿起铅笔或画笔,此后他才知道自己对坎诺城是如此熟悉。
在那股强烈情绪的驱使下,他像被追赶的羊儿,开始试着在纸上画出种种线条。因为那强烈的情绪一再出现,于是他便一次又一次的画,每多画一次,画面就更清晰一点,表现出来的绘画技巧,也一次比一次进步,他也因此逐渐懂得使用颜料,他的画作上,也开始有了色彩。当然,到了后来他也知道自己画的是什么东西,他画的是坎诺城的石堆,并且画得像照片一样精准。
刚开始的时候,洛多尼不知道自己画的是什么,关于这点他是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才知道的。因为没有多少人知道确实存在着坎诺城这个地方,所以洛多尼不知道自己画的是什么地方,别人就更不会知道了。后来追查到坎诺城,才又知道他所画的景物,连细微之处也都极度精确。
他开始画出那些令人惊讶的作品时,根本没想过自己画出的是实际存在的地方,当时大家也都以为那是洛多尼平空想像出的地方。但后来洛多尼说那里是“坎诺”,某些有心人便去寻找“坎诺”这个地方,然而遍寻整个英国,却找不到一个叫做“坎诺”的村子。
然而,他的画作又非常有整体性。例如:他画了好几幅由石头堆砌出的城堡,尽管每幅画作的角度或多或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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