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第6章


玩物一词是从季景成提出的,我和他还有些来往,毕竟我们是愉快的合作伙伴。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高看我一眼。但我们见解一致,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过节。兔子还要咬人呢,我当然要更过分了。
我时常去C城的酒吧,C城是个比E市更繁华的城市,大批外来人口使邻里关系单薄的很。所以我不用担心除了我的老友以外还有什么旧人认识我。灯红酒绿的坐在陌生人中间总会给我一种安全感,仿佛这样,作为边缘人群的我才是不孤独的。也是被世界所需要的。
我比较受欢迎,毕竟两年来在秦淮潜移默化的教导下我再也不是那个一张白纸的少年了。有人喜欢我,追求我,我就在此消失,毕竟C城大的很。他们有的比秦淮丑,有的比秦淮深情,有的比他富有,有阳光小奶狗,也有清冷的小美人。可是我连秦淮都不喜欢了,还会喜欢上什么其他的人吗?
有时候我会抱着这样的心里,期望能够遇到一个可以相守一生的人:他要好过秦淮,全心全意的爱我,包容我。只要出现我就愿意立刻为他抛弃一切。
可是,春去秋来,我的生命继续奔向一成不变的终点,而奇迹永远不会出现。
第10章 
我时常做梦,梦境曾是我逃避现实的港湾,是所有存在中最安全的地方。它独立于现实之外,却又真实无比。在这里,跌倒,会痛;见到老朋友,会开心;不愉快的事,可以选择藏进柜子深处;碍眼的东西,可以一脚踢开。
梦是白日和夜晚的分裂,我在其中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它们毫不相干。
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我并不赞同。与秦淮分离之后,我的梦境逐渐变质,褪色,诡异,缺少生命力。这里没有阳光,只有循坏的回忆和苦涩的未来。它们一起构成扭曲的现实。秦淮是我的幽灵,他潜伏在我的每个梦中,一刻不曾离开。
有时他是恶鬼,在黑暗荒芜街角中的岔路口张开血盆大口,磨牙吮血,将我吃掉。他恐吓我,威胁我,把我扔进浴缸里,锁住我的双手,看着我无力地挣扎,逐渐埋没。
有时他和季景林终成眷属,我受邀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作为祭品,从高高的欧式尖角楼的顶层落下。婚礼上的其他人模糊了面孔,落地的感觉令人惶恐,恍惚中恶意扑面而来:是秦淮的脸,是他轻蔑的眼,是他淬了毒的笑,是他好听的声音,他灌入我的耳朵:“江临,你逃不掉的。” “江临,你逃不掉的。” “江临,你逃不掉的。”
有时他还是那个昔日的秦淮,在我们初见的时候,我穿着千斤重的玩偶服,看他趾高气扬地在我眼前走过。我本能地叫住他,却无法发出声音;我向前走,周围的景却飞速前进,将我拉回来;我徘徊在新月街 202 号,看见秦淮和另一个四肢柔软的男孩如胶似漆,他们匆匆奔向401室。
更多的,是我停留在大学附近的小公寓里,在黑暗中与秦淮拥抱。我们共度良宵,身体疲惫,愉悦绵长。结束后,我缩在秦淮的怀里,轻易睡去。醒来,他不复存在,世界了无声息。
我惊惶地如同死去。
我开始在见他的每一次对他说:“秦淮,我爱你。”
他只会惊讶,鄙视,仿佛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我上前抱住他,亲他,把脸埋入他的颈窝。
这样秦淮下一次的追杀更加残忍,蔑视更加锥心。
“我恨你。”他说。
我开始害怕入睡。
作者有话说:秦淮:阿临,你尽管逃,抓不住你算我输:)
——
你佳猫:感谢大佬们的不离不弃(掩面逃走)
第11章 
新租的小区楼下有一家蛋糕店,香气宜人。它在夏日闷热的傍晚,溜进敞开的窗子,招引着我,我寻着它的源头,找到街角的店,深深地吸了一口,随后绕着街角的小花园转圈,层层叠叠,试图把香气圈入一个恍惚的梦。
我成了蛋糕店里的常客,梦幻的香气给予我勇气。布丁,蝴蝶酥,巧克力派、提拉米苏,阳光,笑脸……我再一次表现出对食物的毫无节制。短短一个月内,我日渐消瘦的身体竟然被甜腻的食物所填满,重新焕发出一种奇异的生机。
独居的第二年,我开始无所事事。
书看腻了,游戏玩够了,泡面也不再是我的最爱,工作怕被人找到。酒吧被我弃之如敝履。距离上一次去C城的酒吧是五个月前:那里有一个故人,季景林,他当时在炫目的灯光下跳舞,犹如绽放的花朵。他的脸我一辈子也忘不掉,他如此开心,走下台,从阴影里拉不一只手。我惊恐地尖叫一声,任由刚点好的酒落地,捂住脸,埋头进入兴奋的人群,随后逃似的离开。
店主小姐姐很喜欢球球,我随性的抱团旅游的时候曾把它给店主照看过一段时间。
球球越来越肥了,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肥球。别人都觉得它可爱,店主甚至给它开了个微博,里面有一小撮云吸猫的网友把它当祖宗。但我还是讨厌它,它太聒噪,抓烂我的沙发,弄坏我的花盆,还要我清理它的猫砂。只有填饱它的肚子,或者是把它扔进水池里,它才能安静一会。我时常与它大眼瞪小眼,只要我在它面前吃任何东西,它就会不满地喵喵叫。
店主名叫余佳,是个身材娇小,笑容温暖的轮椅女孩。后来她的蛋糕店陷入困境,马上就要倒闭。我借机投了一笔钱,算是合作。我完全可以把蛋糕店买下来,然后理所当然地享受其中的美味。但我选择留下来,做一个学徒,学习采集配料,烘烤,上新,迎接顾客。
如果时间被工作占满,无瑕顾及其他,日子就会过得飞快。生活很好,我的睡眠越来越少,伴随着阴魂不散的秦淮。现实中,他还活着,活在R市同学朋友的只言片语中,我堵住耳朵,闭上眼睛,不想听有关于他的任何故事。秦淮或许在蛰伏,或许在东山再起,或许永远失意。我要将他忘记,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希望与他毫不相干。
经过一年的经营,蛋糕店起死回生,生意越来越好。我也从一个地狱厨房小能手一路晋升成了差强人意的美食家。在最初的新鲜过去以后甜食也变得可有可无了。它单纯变成了一个工作,一个消遣。
店铺形成了固定的消费群体:一脸腼腆的白领背地里是个甜食狂,他会在每周三晚七点准时光临;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是个大胃王,他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烘烤饼干;还有叽叽喳喳附近学区的学生们,她们中有好多女孩都喜欢我:不苟言笑的我严肃认真而又善解人意;木着脸身着围裙的我让附近的学区里的女孩子尖叫;头发微长的我比店里的蛋糕更受欢迎;女孩子们三五成群,经常造访。
12月22日,圣诞节前,余佳开展雄心壮志,势必把蛋糕店装饰成全街道最靓丽的店铺,我只得潜心接受她的差遣,从黑黢黢的书房里爬出来,头重脚轻地来到店铺,在脑袋上夹带麋鹿头饰,给“女孩帮”们分发小蛋糕。
“女孩帮”由六七个活泼的初中生组成,她们每周都要来蛋糕店来染指我的生活;从寻觅我的微信,掩护她们逃离补课班到觊觎到我的猫,她们俨然把我当成了可爱的知心哥哥。
我从来没有向C城的人露出獠牙。
圣诞节的夜晚,“女孩帮”在这里聚会,店里的几张小桌子被拼在一起,中间摆好她们七扭八歪涂好奶油的大蛋糕。我挂上停业的牌子,关了灯,按照她们的要求点亮一圈心形的蜡烛。余佳甚至把烤箱功能发挥到极致,烤了一只鸡。
梦里的秦淮逼得我发疯,现实中的我越来越消沉。我留在蛋糕店的时间越来越少。
“阿临,来一张合照吧。”闫璐璐说。“我们从来都没有和你合照过。”
实际上,我不喜欢照相,不喜欢自己苍白的,惹人讨厌的脸。
甚至于大学毕业典礼那一天,我都是早早离开的。
我离开家有六年了,在C城定居也三年有余。在这期间,我没有存下任何一张照片。
“来吧!”邢萱说。“七个小美女呢!你赚了!”
她的眼睛闪着光,像我那年幼时无忧无虑的姐姐。
“好。”为什么不呢?我总要摆脱过去的。
她们七手八脚地簇拥着我,把我推到中间,我们摆好造型。
“准备,3—2—1——”店主按下照相机的按钮。
“茄子!”大家喊道。
我跟着默念。
随后白光闪耀,咔嚓一声,时间定格在一瞬。
第12章 
日子一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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