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要趁早》第17章


曲醉醉好奇的问秦弈:“秦经理你不是出差了么?我给你买的是1点二十的飞机,现在都一点半了!你怎么还在公司?”
秦弈皱眉:“谁说我要出差?林小青呢?”
高宴听了秦弈的转达后,饭也顾不上吃,赶紧打电话去了给了公安局的熟人;
“老柳,帮我查一个人。”高宴皱着眉头,右手搁在办公桌上有节奏的敲击着:“林小青,女,身份证号码511xxxxxxxxxxx1121。”
“哟,这是哪家姑娘,劳烦老高你这么费神?”电话里的男音十分粗劣,不到三分钟,回道:“找到了,一点二十,在白云机场通过检票,去了J市。”
“J市?”高宴眼神一凛,将电话狠狠摔了出去;
李秘书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稍微站远了些;
高宴手抓着转椅的木扶手,眼神有些发狠:林小青!你有种!竟然一声不吭的就给我跑了?
高宴也不含糊,让李秘书买了下午三点的机票;
将近三点半,林小青和江一辰到了J市的机场;
一出机场,就被一个络腮胡子堵住了去路;
江一辰用手扶了扶自己的墨镜和口罩,下意识往林小青背后躲了躲;江一辰怎么说也是国际影星,现在身边儿没有经纪人,没有保镖,如果被人认出来,免不了引起骚乱;
络腮胡子对林小青打招呼:“林小姐,你好。”
林小青看了眼男人,这个男人她并不认识,冷不丁的吐出两个字:“滚开。”
络腮胡子笑了笑:“我是受高总的托付,来接你的。”
林小青心叹,看不出来,高宴安排的还挺速度;她笑了笑:“不用了,我和朋友还有点儿事儿要处理,J市我很熟。”
但是络腮胡子并没有让她走的意思,林小青看了看时间,一掌将男人推开,拉着江一辰上了出粗车;
林小青气儿也没喘一口,对着司机说:“岐山墓园,谢谢。”
江一辰隔着口罩,低声问林小青:“师妹,你不会真要去……挖坟把?”
林小青:“你觉得我像是开玩笑?”
几年前那场大火,袁笙的身体被烧了个透黑;根本无法看清楚面貌,但她亲眼看着尸体从屋子里抬出来,当时的她便笃定了那是袁笙;
然而现在想想,有很多不太合理的地方;
当时处于对死人的尊重,又伤心过度,她没敢去看尸体;可是今天,她一定要好好把那副骨头挖出来看一看,到底是不是他!
袁笙有过骨折的经历,所以她只要让懂行的大师兄瞧一瞧尸体的骨头,就知道真相;
怕是所有江一辰的影迷都没有想到,现在的当红功夫巨星,曾经是在山沟沟里钻地洞的好手;
第16章 挖坟(2)
司机看了看腕表,又抬头看了看天气,回头对林小青说:“小姐,您这刚下飞机吧?现在快入冬了,J市的天气不太好,看这样子晚上又是一场雨;估计到岐山墓园,也就天黑了,小姐要不要明天再去?”
林小青低头看了看表,对司机说:“那先去云枫酒店。”
司机露出一个微笑:“好的。”
江一辰跟着林小青去了酒店,换了身登山服,扣上衣帽、戴上墨镜、口罩,像极了一个蒙面大侠;
林小青去附近的杂货市场买了折叠的铁锹,和一些挖土必用的工具,装在了随身携带的旅行包里;
晚上八点,天边一道闪雷划破天际,下起了倾盆大雨;
江一辰可怜巴巴的看着林小青:“师妹,咱能不去么?挖坟损阴德。”
林小青拍了拍江一辰的肩膀:“就当拍戏吧。”
江一辰:“拍戏我也不会演盗墓贼啊!”
(┳_┳)。。。
林小青嗯了一声:“只要帮我办成了这件事儿,保证帮你照顾女儿;”
江一辰眼睛发光,一巴掌拍在林小青肩上:“成交。”江一辰等的,可不就是林小青的这句话?
两人穿着防水的登山服,背着沉重的装备,打车上了岐山;
当林小青再次强调去的是岐山墓园是,司机的手微微颤抖:“大晚上……你们去那儿干什么?”
林小青幽默的说:“我们是背包客,有朋友在岐山迷了路,我们两这就去找他;师傅别怕,我们可不是半夜搭车的亡魂;”
司机被林小青的冷幽默凉的打了个寒颤,干脆闭了嘴不说话,做司机这么多年,什么奇怪的人没有遇到过?
高宴下午五点左右到了J市,打林小青的电话一直无人接通;
林小青打开手机看了下时间,竟然有八十九个未接电话;
未接电话栏里,全是高宴的名字;
高宴立在云枫酒店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滂泼大雨和阴沉的夜色,掏出手机又开始打林小青的电话;
林小青正准备将手机收起来,赶巧,高宴的电话又闪了过来;
林小青接通电话,电话里传来高宴清冷的声音:“你在哪儿?”
林小青回道:“我在J市,过两天就回去。”
高宴一听林小青那清谈无常的语气,心里越发觉得窝火,压着火气问她:“回J市为什么不给我说一声?你这个时候回去做什么?”
高宴的语气的里透出丝唯我独尊的味儿,林小青倒是有些不习惯别人过问自己的事,随便的脱口而出:“和你没关系,我过两天就回来。”
这句话彻底将高宴惹火,什么叫和他没关系?
“我是你老公!你做的任何事儿都和我有关系!你身边是不是有个男人?”
林小青觉得这事在电话里和他实在说不清楚,懒得解释,干脆的挂断了电话;
可偏是这个举动,更加惹怒了高宴;他怎么就觉得这个女人这么不知好歹呢?
A市,南郊别墅区;
苏卿言从厨房倒了杯咖啡回房,端着咖啡路过袁慕的书房;
袁慕的书房敞开一条缝隙,她在门外微微逗留,从里边儿飘出的幽幽檀香醉的她心旷神怡;
她透过缝隙,打量着坐在里边看书的男人,半晌不肯挪开目光;
她来到A市的这断时间,一直住在袁慕家;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能看见袁慕坐在书房专心致志的看书,她很想知道他看的是什么书;
下午时,她趁着袁慕出门,自作主张的进了他的书房;她兴致勃勃的翻开了他桌上的那本《诗经》,她倒是好奇,像袁慕这样的男人,竟然会喜欢看诗经?
她拿起书,随手翻了翻,从里边掉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女孩儿,不高不矮,圆圆的小脸,有点儿小胖,笑的阳光灿烂,扎着马尾尤显稚嫩;
苏卿言摸出手机,用手机拍下了那张照片;拍好后,不动声色的出了书房;
苏卿言回到房间,仔细打量着照片,觉得这个女孩有些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
指尖划过女孩的白嫩嫩的脸蛋,赫然停留在她的眉间;
这个女孩……可不就是……林小青么?
现在的林小青,相对于照片上要清瘦了许多,让苏卿言差点儿认不出来 ;
苏卿言看着林小青的照片,似乎明白几分,并且想起了和袁慕相遇的情景;
三年前,苏卿言由于不太习惯宿舍的环境,自己在学校外的大院里租了间单人房;那天晚上的情景苏卿言记得尤为清楚,她上完晚自习,回家时经过一条小巷子,却不巧的遇见了和人枪战的袁慕;
苏卿言看着双方拿枪,哪里见过这么大的阵仗;赶紧躲在拐角的垃圾桶后,吓得腿软,不敢吭声,甚至忘记了打110;
袁慕借地一滚,滚到了她的身边;苏卿言看着拿枪的袁慕,身子已经麻了,正想大叫,袁慕却死死的捂住了她的嘴,苏卿言眨巴着眼睛看着眼前的男人,男人的那双清澈的眸子,让她的影响最为深刻;
她不大记得当时情景了,只记得枪声在她头顶轰隆隆的响;
苏卿言以为自己死定了,晃过神来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尸体,和受伤的袁慕;
袁慕紧紧拽着她的衣角,满手是血;苏卿言颤抖的摸出手机,准备打120,却被袁慕制止;
她在警车来之前,将袁慕拖回了自己的小房子;
大半夜,她按着袁慕的要求去药店买了药;又按照袁慕的要求割开了他的皮肉,取出了子弹;
到底是个姑娘,被这么一折腾,吓得魂不附体,发了三天三夜的高烧;
后来她才知道,袁慕来J市是为了找一个人;但直到袁慕离开的时候,也没能找到那个人;
她于袁慕,到底有救命之恩;出来工作后,更是得到了袁慕的不少帮助;
苏卿言算了算时间,从救了袁慕开始,已经过去了三年;也是最近,她才找准了时机,表达了自己对袁慕的爱意,并且毅然从J市辞掉了工作,来到A市追随袁慕;
苏卿言愣神的想,想必三年前的袁慕,就是为了找林小青吧?
可林小青转学到苏卿言学校时间,是在两年前;
也就是说,她遇到袁慕的时候,她还不认识林小青;
而那个时候,林小青还在天台寺和和尚师傅修身养性;
苏卿言觉得这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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