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穆皇后》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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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心里又哪里不明白这份人情有些过了,说不准自己都已经在后悔。他连人都没见过,河内是司隶的重要地带,离洛阳也不远,官职品级倒在其次,这么个重要职位就给个见都没见过的毛头小子做人情,也是有不安的。
不过这时间拖得一长,两家还来不及通气,张汪就上任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给说明:
看史书的时候,只是当作故事,但到自己写文的时候,这些历史便逐渐在我脑中和当时人的生活结合了起来。
建安六年,按照许多地方给的资料,司马宣王拒绝了魏武的任命,然后晋书就给了一大堆一大堆的赞美(省略)。然后还演绎出一个故事,曹操派人去他家看他是不是真病了。
但写到这里大家想必也发现这个故事的不可实现了。曹操那时候应该在许县,司马懿在河内,并不在一个地方,让曹操如何吃饱了还让人乘两个月的马车去看他有没有真病。
曹操那时候还急着打仗呢!管一个还未出仕,刚刚弱冠的小青年干什么。
这是晋书里写的,我想大概也是有这样的事情的,可是很有可能并不是在同一次发生,而是后来事件被提前写了,又或者是春秋笔法的故意为之。
很多人骂史记的个人情感太深,但看过二十四史后,真会发现史记是个人感情表露的最少的,也算是比较客观的了。其他的历史往深里推敲都推敲不起。
如果司马懿头一次拒绝的老曹真闹得如晋书说的那么僵的话,那么老曹不报复他们就算是气量大的了,多少“非暴力不合作”的士族给他一锅烩了。
反而隔年,司马懿他哥司马朗,原本是在曹操中央班底里挂职的,一下子就被放外任,然后一级级升官神速。是否可以认为是对之前的人情偿还呢?
在我最早翻到的资料里,也有一篇说司马懿在206年也辞过一次任,而在206年左右的时局里,发生“曹操派人查看生病”的这种事似乎更说得过去些,当时司马防又重新得了闲职挂名,北方也已经统一安定了,他大概是到了许昌。
然后208年,曹操用强硬手段让司马懿为官。说明一点司马懿装的病是麻风,动都动不了的麻风,装个两年也就算了,如果真是从201年装起那也实在太为难人了。丫
历史没有交代他这7年是怎么过的,但总觉得要让男主装七年的虚摊儿童,这好像太不合理了。
而且照度娘说,宣王装得是一点破绽都没有,这样一个疯瘫了七年的人,老曹还能认为他有德有才华,那也实在是历史之谜了。
另外,201年如果是女主的杀人年的话,她才只有12岁啊。如果说司马懿这年装麻风,谁家还会在当年把好好的闺女折进去?再提早一年嫁人,姑娘只有11岁,难道是童养媳吗?
世家不流行童养媳,默默地想,写晋史的美化程度稍过了点吧。编写晋书的人太多,一连串的作者,或许熟悉司马懿生平的不是写后妃传的那个,于是导致前后美化对不上了,咳,出错了吧。
ps:因为被这个矛盾着 我当初写文都是列提纲写的,哪个段子后面接哪一个。现在决定三章内一定要把姑娘写嫁掉 至于几岁装病 几岁杀人的问题 就交给【事情发展的自然规律】吧
40、清商待发(一) 
建安七年年头上;温县杨家嫁女。
新娘子娴雅美丽,温柔大方,正是春华的闺中密友杨琬。
或许是因为有前一次的经验在,怕订婚时间长;夜长梦多又死了未婚夫,这一次两家定亲后,杨家迅速地于次年提前给女儿行了笄礼,不多时就出嫁了。
笄礼后,杨琬便得字盈姬。
要置办的婚仪也早就准备好了,本来也就是现成的。虽说是因为给原先那个死去之人预备的有些不吉利,到底稍改动下并不吃力。
作为密友;春华自然是要准备贺礼的;比起其他姑娘还得更用心些。
她还没想出该怎么表心意;杨琬自己便找上她来说,“你若想不出其他赠我的,也无须费神想了,便拿你手书写幅字给我就好。”
这两人说话向来随意,春华嗔笑她,“你倒是看上我的字了,就只这些不会嫌礼薄了?”
“去去,你倒是与我说说你除了那一手字,我还图你个什么呢。”杨琬与她玩笑,“我又不差人针线,还是你也想给我绣幅鸳鸯来敷衍我?”
春华的女红在一众女孩中并不出挑,在杨琬嘴里说来,好似旁人吃力的刺绣活反倒是敷衍,抄写书绘倒好像难事一般。
话都是靠人说的,春华知道自己是得了个大便宜,还卖乖,“得了,你让我写我总要给新娘子差遣一回。”
“你这小丫头口无遮拦。”杨琬有些羞愤,到底是闺阁女子,作势来挠她。取笑新人原本便是民俗。
得了姑娘,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受人之托,春华回家后在纸上练了几遍稿,舍不得把绢帛写坏,直到觉得自己满意了再誊上。《诗》作为这时代的普及通俗教材,士族阶层的妇女们都懂一些,精心抄誊了诗经中祝贺新人婚姻美好的篇目单抽出来编成个集,写完后用樟木匣收了,再以锦缎包裹。
过几日去看杨琬,待嫁女也正在躲羞不能出门。收到了这份贺礼,杨琬果然高兴,“今日得了你这样东西,喻义也是好的,便是收在家里也雅致。”
“你要这么想,我早该拿它绣了,不是更好?”
“免了,绣活我这儿揽的人还会少?”杨琬让人收好。
等到出嫁,因杨琬事先请了她,春华也掐着时间,把新娘子化妆,父母交代事宜的时间给空了出去,到的时候新娘已经备置完毕,房内又有几名少女陪着她等新郎来接人。
汉朝素以“苍天”自视,对于正统色的崇拜也与后来的朝代不同,在官员的服饰上便体现出来,当然这也与当时的染色技术有关。
婚,同昏。不贺婚礼,人之序也。
如同《礼记》所记载,最早婚礼并非喜事,代表新生的婚礼和代表死亡的丧礼对等。
按照周礼,新人昏衣最早为缁衣,与丧服同色。到了汉朝,袭自周礼的仪式渐渐淡漠,娶妇嫁女毕竟是人生一大幸事,便是传统礼教也无法抑制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至东汉末,昏服已改为了黛蓝色。新妇昏衣则多坠丝络纹饰,汉代崇玉,金银倒比不上玉器。
各地皆有哭嫁的习俗。而陪嫁新娘的这些亲友团少女,大多是闺中密友及同族姐妹,任务有二——为难新郎迎亲的人,然后陪新娘哭嫁。
为难新郎的活自有杨琬族中的姐妹揽了,此时民风彪悍,倒也不忌讳这个,但正经世家女这么跟着上前未免显得轻浮,自有杨氏宗族的姐妹做了,其他姑娘各自恃,常四姑娘瞥了眼春华所为,也按捺着性子坐了下来。
等新娘子被接走时,按风俗,新娘必须哭嫁,但画着妆(主要是粉),一哭就全花了。这时候亲友团少女的作用就再次显现出来了,一群少女哭嫁,看着热闹,也就减轻了对新娘的关注。新人意思意思拿帕子按了眼角,混在哭嫁的女眷里也挺像回事儿。
自然也看到了新郎,同样黛蓝色的深衣着冠,在这样郑重的服饰下,倒与后世大红喜服的喜庆又是另一番滋味了。
这年头士族评人的标准中很重要的一项便是相貌。新郎王象能在众“粉雕玉砌”的世家子中以一个普通族人身份脱颖而出,可见相貌的确不坏。
在颜色肃穆的深衣服制下,更显得英姿挺拔,自人群中携妙龄新妇之手,两人在一起,耀眼如同璧人一双。
没有花轿盖头,嫁妆以担计数的年代里,新郎在前驭马,使新娘坐车缓归。叫是新娘没有庶妹陪嫁,否则真有点儿“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弟妹,乘着那马车来。”
(咦~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了。)
大家正看着新人,杨琪凑近轻扯了下春华的袖子,给她指了个方向,“那就是建公家的二郎。”
人群隔着远,模糊的只有个人影,并看不分明。
春华没有理她真去看,只作不知。
世家子弟,别说是未嫁女看男子,就算是未成婚的男子盯着少女堆里看也是种冒犯。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朝着青年男子的队伍里张望,像什么样。
不由觉得,杨琪实在上不了台面。
但这是在闺蜜杨琬的婚礼上,姐姐刚出了门子,就甩脸子给妹妹看,也是她做不出来的。这是主人家的孩子。
更何况杨琬出门前拉过她的手说,“往后琪娘就拜托你了。”
杨琪毕竟是她庶妹,情分也不特别重,虽然不过是一句话稍提了下也不显得真的郑重其事,但主人家刚提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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