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第62章


饭后,她坚持要洗碗,做饭这种技术活讲求的是天赋,她自认没有,但洗碗这活讲求体力,目前这个情形下,她应该还是比他略胜一筹吧!好歹他也是个病人。
他也没走,拿了块干布在她旁边,擦干她洗干净的碗上的水,整齐的放回消毒柜里,动作熟练且自然。他做任何事情都是熟练的,仿佛这世上就没有难得倒他的事儿。
“今晚不走了?!”
听字面意思应该是疑问句,可她听出语气里肯定的意思,手上的碗滑了下,幸好她眼明手快,不然可真就砸了。
“小心着点。”
是啊,她差点忘了他是多么宝贝这些玩意儿。
调整了下呼吸,她微微侧过身子,掩住自己脸上的火热,才回答他。知道不该脸红,可有些事儿总不在人的掌控之内。
“我没带换洗的衣服。”
“这是个问题?”
“不是吗?”
难道要她穿着今天这套衣服明天去上班,那还不得猜疑满天飞。从她第一天当白领开始,就已经知道第二天穿着同样第一套衣服去上班是大忌。
“就为了这个?”
“嗯。”
是借口吗?或许是,或许不是,她想留下,却又担心的不想留下。
“这个我来解决。”
怎么忘了,对他来说这的确不能算是个问题,小岛上他不是已经解决过一次了吗?都有经验了。
只是,他怎么不明白她担心的是什么呢?
“哦,那我去整客房。”
她把洗净的最后一个碗交到他手里,转身正要出去,被他一把拉住。
他湿润的手握着她的手臂,透着丝丝凉意,却因着二人的体温快速的蒸发。
“我们还用得着吗?”
她卸了要走的力气,转身并不别扭的正视着他,在他灼灼的眼神里,心下一动,伸手环上他的腰。
“按着正常的自然不用,可你的腰……”
他没憋住,笑了,开怀大声的笑着。
“熙夕,是谁告诉你一定得做点什么才能同床?”
他的手臂一紧,将她抱进怀里,收紧。
“我们就这么抱着,睡觉。”
她挨在他怀里,脸更红了,滚烫的似要烧起来一般的热。
从浴室里出来,找不到睡衣的她,只得从他的衣柜里拿了件白衬衫暂且穿上。她自然身材高挑,可穿上高大魁梧的他的衬衣,衣服的下摆到了她大腿的位置,大得足可以给她当连衣裙了,而她穿着,倒显得娇小了起来。
手里提着两个大盒子进来的他,正巧撞上出水芙蓉香艳的一幕,大饱了眼福。
她卷曲凌乱的头发散在肩上,微微的还滴着水珠。她的脸蛋被水温熏得有点红,润润的好不诱人。她娇小的身体缩在他宽大的衬衫里,头发水珠顺着下来,落在衣服上,沾湿的白衬衣微微的透出她肩上的皮肤,若隐若现,足以令人爆了血管。
很多统计报告显示,男人最喜欢女人的衣着打扮的冠军,不是□,不是比基尼,而是穿着男人大衬衣时这种若隐若现的性感。
这一幕,让他的呼吸在不觉中渐渐急促起来,再配上他腰间传来的顿顿的疼,他开始懊恼,懊恼让她留下到底是对还是错?
她就这一身打扮给他推拿,今天的他肌肉绷紧了许多,她卯足了力气好容易才把它们松开,结束时,她已是汗流浃背,累得几乎要虚脱。
那晚,他拥着她,她背靠在他怀里,她清楚的感觉到他浑身滚烫,压不住的火抵着她,死死的抵着。她心里顿时升起不忍,却无计可施。
“振邦……”
“别闹,赶紧睡觉。”
他死死按住怀里动来动去的女人,是真后悔了,后悔自己的作茧自缚。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当初胡晓晓的话真不是唬他,如今真是深有体会。
她听着他粗重压抑的呼吸,心里更难受。有些事儿她讲求天分,比如厨艺,但有些事儿或许是能自学中不断进步的。
55、进步 
平凡人家的每天的家常便饭是在寻常不过的事情,可到了秦振邦和叶炯榆这便成了难得一遇的稀罕事儿,可遇不可求。
那顿饭之后,两个人就各自忙活起工作上的事儿了,大忙特忙起来。
秦振邦是因为赶上市里一年一度的两会,身为市委书记的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是开不完的会儿,大会小会。
而叶炯榆回香港去了,因为城东合作的事儿,也因为她要部署下一步竞标的事儿。
当两个属于工作的人回到工作时,儿女情长的温存兼顾不得。
香港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密密麻麻的灯盏几乎要汇成河,好不热闹,喧嚣永远不会在这座城市里退去。
忙碌一天的叶炯榆回到公寓,只觉得身心疲惫,每天回到家就如同打了一场仗似的疲惫。她鲜少去酒吧,独处,是她习惯的放松方法。
端着杯咖啡,她盘腿坐在窗台上,看着这片晃眼的光,眼睛被晃得有点花,不觉有点不习惯,她开始怀念那栋窗外只有宁静夜色的小别墅。
夜色里她还念起那座城市,那座房子,还惦记着那房子里的人。终于知道他这腰怎么总好不了了,如此断断续续的治疗,如何能好?
分开好几日了,都不曾联系。他今晚怕又喝酒了吧!喝醉了腰就不会痛了吗?
想着想着,她的手里不知不觉的握着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拨了出去。
“嘟……嘟”一声声的响了很久。他恐怕真是喝醉了,她有点气结的正要挂电话,那头却接了起来。
耳边传来喘息中带着点疲惫的声音,却还是少不了那份淡定。
“喂。”
“喂。”
不知道是不是听出她的不高兴,对方很快的做出了解释。只是这一个字,他又真能听出多少情绪?
“刚从浴室里出来。”
“哦。”
她的话又开始变少了,平日里伶牙俐齿的她变得如此惜字如金。
他也没再说话,两人静静的在相隔万里的城市里握着手里的电话,聆听着彼此的呼吸,安静得很自然。
最终,还是她没能忍住不问。
“今晚喝酒了?”
“喝了。”
她微微叹了口气,有他听得出来的无奈,和他听不出来的心痛。
“醉了?”
“没有,没敢喝太多,都让耀华给挡了。”
听这话,她倒是松了口气。胡耀华啊胡耀华,绝对的忠臣!
“你的腰这几日好些了?”
“这边没再下雨,所以还好。”
这雨下的适时,她在时没日没夜的下着,她走了反倒风和日丽了。
“嗯……”她顿了下,不知怎么就转了话锋,“我想下个星期回家看看我妈,不然等招标开始了,也就更没空了。”
他握着手机,眼中清冷,有那么一闪而过的慌张。
前几日跟周宇成通了电话,知道周宇婧进来的情形痴痴傻傻的并无进展,偶遇触动的点还是狂躁十足。
周宇成还说,叶枫的调令正式下了,下个星期启程,凌晓珺被去了公职,国内是定呆不住了,只有当随行家属跟过去。
下个星期,她要下个星期回去,她父亲在下个星期带着小妾被发配,母亲在疯人院里痴傻癫狂的认不得人,她如何能回去?
“等等吧,我忙完这段跟你一块回去。”
“不用……”她本就不是依赖人的人,也不会因为跟他的关系变了而改变。可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抢断了。
“我们总得一起回去,真真正正交代下我们的事儿。”
很合理的借口,容不得她有半点反驳。
“之前是假戏,如今是真做了,是应该郑重点,不能诏告天下,但也得禀报家中父老吧!”
“嗯,那好吧!”
他想的如此周全,她还有什么可说?
“你什么时候回来?”
“周末,这边的事儿定了就回去。”
她调情地想问:想我啦?终还是问不出口,憋红了脸。
他要比她豁达许多。
“我想你了!”
刚听完他说这话,她心里暗自窃喜,像喝了蜜般的甜进来心里。
是她先给他打的电话,却是他先说出口想念,他们算是扯平了。
真就应了叶炯榆的话,她回到Q市的时候,又是雨天。按着老话说,她可是个贵人,只有贵人出门才遭风雨。
回到Q市后,叶炯榆忙了整整一天,将之前落下的工作全部完成后,已经是晚上十点。打着伞出公司大楼的时候,想给他打电话,说自己现在过去,可他的私人电话关机。想找胡耀华,想想又作罢了,反正自己又不是过不去,先过去也一样。
拿着通行证过了哨卡,拿着钥匙进了家门,屋内漆黑一片,看来主人尚未回来。她按亮了灯,暖暖的灯光驱走一室的冷清。她放下包,舒服地瘫坐在沙发上,因着一身的疲惫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秦振邦车子停在院子门口,望着本该漆黑一片的房子,如今透着昏黄的灯光,不由一怔,心中被暖意填满。
以前总听很多男人说,家中若有盏暖黄色的灯光等着你回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儿。
那时候听来,觉得说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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