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别乱认爹地》第71章


“叔叔,丁敏在吗?”坐定后,雷杰一改往日威严的模样,用十分平易近人的口吻小心问道。
“哦,小敏啊,她和小俊他们住附近的XX酒店,这会应该醒了,要不,我打个电话给她?”作势就要掏手机。
“先不用!”雷杰连忙摆手道。他记得小丫头有起床气的,并且他发现他们的宝贝儿子也有这脾气,万一这会母子俩都还在睡梦中被吵醒,岂不是又要皱小眉头发飙了,某男于是说:“我反正没什么紧要事,就在这儿等他们醒来吧!”只有阿洪知道他是取消了两个重要会议抽时间来这儿的。
说是等等,结果一等就是一个小时过去。
雷杰百无聊赖,已经一口气看了五份商业报刊,那一对母子连个影子都没有瞧见。丁子才已经申请过三次要打电话叫醒他们了,可三次都被雷杰拒绝了,唯恐怠慢了这尊大佛,他急得直冒冷汗,又是茶又是水,跑得十分勤。
直到将阿洪准备的八份商业报刊都读完了,雷杰捏捏发酸的脖子,再伸伸手臂才突然发现一个问题,便喊着正跑前跑后的丁子才,奇怪地问:“叔叔,现在不正是吃饭时间吗?为什么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
这话说到丁子才的心坎里去了,他拉了张椅子过来坐在雷杰的对面,长叹了一口气说道:“真是说来话长啊!都怪我们店树大招风,前阵子生意太好,让一些眼红的人盯上,隔山岔五就上门收保护费,不但把客人全部赶跑了,也把我辛辛苦赚的一点钱也全部敲诈了去?”
雷杰眯起一双愠怒的瞳眼,扫向阿洪,“居然有这事?”言外之意,居然有人敢瞒着他在深圳作乱?
“老板放心……”没有点穿什么,阿洪简单地说了句话后,已经单独走出了大排档。他跟随雷杰多年,自然对老板的心思了如指掌。那伙不成器候的小混混要敲诈别的店就算了,这连老板的亲戚——小少爷的叔佬爷也敢敲诈,那不是找死吗?
某某酒店。
丁蓝和丁毅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跑来酒店看丁敏的,顺便告诉了丁敏大排档一直被人敲诈勒索的事。
丁敏便拿起耀眼的‘爱疯’拔了一串数字……
“嗯,抓住那伙人给我严惩,连我叔叔的店子也敢敲诈,也不去外面打听打听他的侄女是谁?”
在一旁的丁蓝和丁毅满脸祟拜地望着丁敏的一言一行,这一刻两人已经将她当做女神来顶礼膜拜。那群连续骚扰了他们半年之久的小混混,弄得他们店里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差点连生活都维持不下去了,没想到今天敏姐一回来,就可以替他们出这口恶气,在他们眼里不是神又是什么呢?
倒是小俊和虚无的表情淡淡的,因为他们见识过丁敏站在全黑龙会近万人的成员面前,面不改色威风八面的壮观场面,比起现在这种电话里遥控指挥,根本提都不值一提。
他俩正捧着丁毅用彩色纸折出来的纸风车这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新玩意鼓起腮帮吹得正起劲。
不一会留在深圳负责垫后的刘长老就亲自打电话给丁敏,“嫂子,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把那群人打得进了医院!”
丁敏下意识蹙眉,“查查那些人是什么来头?”
刘长老说:“是孤狼帮的人!”
“好,我知道了!”挂了电话,丁敏的眉头蹙得更深,眼里写满了不悦。真弄不明白,为什么那个人什么事都喜欢进来插一脚,难道以为这样她会感激他吗?如果没有他的瞎掺合,她一定会让那伙人的下场更惨。
从酒店出来,便有专门的司机把车开了过来,带着丁敏一行人前去丁子才的大排档。
车子刚在店门前的车位停位,丁毅第一个跳下车,正要抱小俊下车时,眼角余光瞅见店门口站着一个大帅哥级别的人物,他整个人差点傻掉。
“敏姐,你看那人,和小俊长得好像……”
顺着丁毅手指的方向望去,还真见到雷杰像个门神站在大排档的门口,并且还做了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只见他手上拿着一个红底蓝字写的招牌,“本店今日八折优惠,欢迎新老顾客光顾!团体用餐六折!”
其实不用那块招牌,雷杰本身就是一块活招牌,他只在门口站了十几分钟而已,隔着透明的玻璃望去,就已经看见店里了人头攒动,离门最近的空位那里还站着几个排队等空位的。
系着红色斑点围裙的丁子才忙得满头大汗,但似乎一点也不觉得累,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蓝蓝,小毅,我们先去帮忙!”说完,丁敏抱着小俊付了钱下车。
雷杰见到丁敏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依旧十分卖力地在门口做宣传,引来了一批一批的客人。丁敏若无其事地打从他身边经过时,忍不住低低地说一句,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不要以为我会感激你!”
“叔叔……你怎么来了呀?”小俊兴奋地拉着雷杰的裤腿,大声说道。
雷杰便蹲下腰来,亮起慈爱的眼神,亲切地说道:“叔叔看来小俊啊!”后看了看丁敏又对小俊继续说:“你想不想帮叔佬爷?”
天真烂漫的孩子立即兴致勃勃地点头,“想,当然想!”
“那好,你就和叔叔在门口为叔佬爷招揽客人好不好?”
“好!”小爪子开心地拍了起来。
丁敏看在眼里也没有说什么,只领着丁蓝和丁毅进店里走去。
丁蓝走在最后,一双眼睛不由自主地瞅着雷杰,眼神带着嗔痴,情犊初开的少女此时心神荡漾起来:这个世上为什么有这什么完美的男人,不是只会出现在梦中或是小说里吗?
一走进店,丁敏才明显发现,店里百分之九十的客人都有女性。再回头看看那个身份高贵的‘杰尼尔’执行总裁,居然肯委身为一个小小的大排档充当免费的活招牌在门口揽客,这要换成她都恐怕做不到。
只听见那些女性同胞一边吃饭一边议论:
“其实这家店里的食物还真不怎么样,我就是冲门口那个大帅哥而来的!”说这话的女人眼神痴痴透过透明玻璃望向门口男人的背影,差点没把勺子里的饭塞进鼻孔。
“我也是我也是……”接话的另一个略显肥胖的女人,直接望着某男的背影流口水。
丁敏就突然来了灵感,既然那个家伙那么喜欢招摇过市,那她今天就让他一次展现个够。
走进后面的厨房,和丁子才商量一阵之后,丁子才一边小声低咕:这样做太……那个了吧,一边又和侄女来到了饭厅,伸手打开了悬在墙上的一台29的大彩电,又打开了DVD,找到新配的一个无线话筒,一脸担忧地递给丁敏,说:“小敏,人家雷总能放低身价帮我拉客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你还要他……”不太好吧!
“我自有分寸,叔叔你先去忙吧!”丁敏不等丁子才说完就急打断说。
由于客人实在太多,就算丁蓝和丁毅帮忙,丁子才还是有点顾不过来,也就任丁敏‘胡作非为’。
只见丁敏打开麦克风,试了试音质,发现效果还不错,便眯起眼来说道:“想必大家今天能光顾我们小店,全是为了门口站的那位大帅哥而来……”
众人听罢,连连重重点头。就担心别人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似的。
说到这儿,丁敏顿了顿,成功将门外站着的某男也吸引了过来。
雷杰微眯着唇,扬起剑眉,心想:小丫头不会是被他的诚心打动,想要当众告白了吧?
下一刻……
“那位大帅哥是我们老板的一个故友,今天也是在店里客窜一下,怕大家以后都没有机会再见到这位帅哥了,我提意请大帅哥为我们大家高歌一曲,加深印象如何?”
“好——”异口同声,期待的掌声如雷,爪子拍得通红通红。
某男的脸当场黑掉了,告白没等来,倒被小丫头给算计了。他今天已经够给面子了,在这儿抛头露面拉客都快一个小时,她居然还不放过他?
发现有人在摇他的裤腿,“叔叔,你就唱一首嘛?我妈咪最喜欢听《如果我还是你今生唯一爱的那个人》,你会唱吗?”小家伙精得很,知道万人的呼声也敌不过妈咪的一句喜欢,便奶声奶声地说道。
远远寻味着丁敏的眼神,虽然看他时依旧是冷漠的,但他还是能感觉到对方地邀请,“那好,我就勉为其难,唱一首吧!”但他只为自己心爱的女人而唱。
只可惜就算雷杰会唱小俊点的那首歌,店里一时半会没有那块CD碟。不理大家五花八门的呼声,雷杰选唱了一首《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
“咳咳……这首歌我唱了四年,今天终于有机会唱给心中至爱听,希望她能够喜欢!”某男帅气地握着麦克风,简单的说完开场白,带着略微沙哑却又充满蛊惑的嗓音在面积不大的饭厅里盘旋开来:
……
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
那该有多甜蜜
当我寂寞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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