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萌主太子妃》第23章


郑瑗听后更是无言以对,话题也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他默默瞅了一眼正在她手中垂死挣扎着的黑老鼠,颇想干呕,但他还是咬牙忍住了,因为他无法保证干呕是否会演变成湿呕,届时若破坏了他美好的形象,或弄脏了自己的衣物便实在不妙了。
“你不信佛,可我信,而且非常虔诚,劝你别在我面前杀生,否则……我会废了你的武功。”
一听他要废自己的武功,叶沙沙吓得连忙扔了那只硕大的黑老鼠,不知是不是力气太大,黑老鼠撞墙之后便晕了过去。
“那我去厨房看看是否有吃的……”叶沙沙讪讪道。
郑瑗闭上眼睛,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叶沙沙放下郑瑗离开半刻后又回来,她只找到了两个微凉的包子,全都给了郑瑗,郑瑗也没问是什么馅儿的,一口一口优雅地咬着、嚼着,最后吞进了肚里。
当不再饥饿时,两人也没有困意,便坐在一起看着发光发亮的大银盘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了天来。
“今晚月色真美。”叶沙沙感叹道。
“话先别说这么早,许多东西总在你觉得最美的时候被蒙上一层黑纱,这不,乌云耐不住寂寞了。”郑瑗说。
“可就算乌云挡去了月光,也无法改变月色很美,爹说了,美与丑虽然对立,但它们永远依附着对方。”叶沙沙说。
郑瑗侧过脸,看到她抬着头,望着天空,对着他的这半边额头没有那道可怕的疤痕,其实仔细一看,她也不算难看,只是她耳朵上的耳坠很难入眼。
“你从哪里弄来的耳坠?”
“小刚送的,好看么?”她忽然转过脸笑嘻嘻地看着他,郑瑗不自然地撇开了视线,道:“很难看。”
“诶?可我觉得很好看、很别致啊,这是小刚他娘亲生前最喜欢的耳坠,说是要给未来儿媳妇的。”
这眼光、这审美……郑瑗简直无法直视,一个正常的儿媳妇会喜欢这种恐怖不雅的耳饰?
倘若说一个正常的儿媳妇不会喜欢,那换做不正常的呢?在他看来,叶沙沙一直处于“不正常”级别,而且她方才也明白清楚地说过,这是要留给未来儿媳妇的!
“他为何无缘无故送你耳坠?”
这语气莫名令叶沙沙背后一凉,却又不敢有所隐瞒,只能如实相告,而在知道真相后,郑瑗便难以再淡定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呦呵~阿瑗你为什么不淡定了呢?
话说你们是怎么看待这对cp的呢?
19元气火山
郑瑗知道叶沙沙这丫头是个蠢丫头,却不知道她可以蠢得令人发指!
“你要嫁他?”
“只是在他娘亲灵位前磕个头,不作数的。”
“他说的?”
“嗯。”
“不可信,立刻给我回绝了他!”
“可我已经答应了,不能出尔反尔的。”
“你!……”
郑瑗只觉得一阵头疼,没想到自己内伤发作昏过去后,叶沙沙便跟人做了这般不符合常理的交易。
杨金刚自称从小便被父亲丢弃,只留他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可才懂事,母亲便不幸身染恶疾故去了,而他母亲生前唯一的遗憾不是见不到丈夫最后一面,而是没能看到儿子成家立业。
他苦于这十来年遭聂莎莎百般纠缠,未能好好计划成家立业之事,又难以有姑娘家愿意跟一个看似十多岁的孩童成亲,只好常年待定。
直到叶沙沙的出现,萦绕在他心头多年的夙愿总算能了了。
叶沙沙在得知杨金刚的境况后,颇感同情,虽然很难理解他娘亲想要一个童养媳的心情,但是为人子女,总不会希望家长失望的心情她还是能够理解的。于是乎,她便答应了杨金刚的提议,三日后与他在他娘灵位前磕头拜堂,算是了了老人家生前的心愿。
由于事先有过“冥婚”的经验,叶沙沙对于杨金刚的这番提议并不感到惊讶,算是给自己积善,将来好为嫁给盖世英雄提前做好铺路。
叶沙沙的想法单纯并不代表郑瑗也想得单纯,直觉告诉他,这件事绝没有她说得那样简单!
“再说一次,把耳坠还给他,让他另找个人去拜堂。”郑瑗的语气非常强硬,叶沙沙却很为难,她的处境就好比她想吃饭,他却逼她必须饿肚子,难受至极!
“阿瑗,小事而已,如果出尔反尔,今后就很难在江湖上立足了……何况我有过经验,之前与你冥婚,到最后不是很顺利么?”
“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当初的“冥婚”并不在他的算计之内,加之他对他俩的“冥婚”并未放在心上,自然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但是现在不同,杨金刚是外人,江湖传闻他生性狡猾,令人难以捉摸,谁知道这背后打的什么主意。
“为何不能混为一谈?难道不一样么?”叶沙沙茫然相问。
“当然不一样,你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如此随意跟他拜堂,可有想过后果?”郑瑗皱眉道。
“有啊,他说事成之后给我一袋金子,阿瑗,有了钱我们就不用饿肚子了。”
郑瑗愣了愣,虽然这个“后果”很是诱人,他却没什么欲望,他反而觉得,与其这样赚钱,不如过风餐露宿过生活……
反正人总要学着习惯。
“这钱我们要不起,还不如去街头卖艺。”郑瑗被自己突如其来温柔的语气吓了一跳,感觉声音不像自己的,像是被什么鬼东西附了身,趋之不去。
“街头卖艺……”叶沙沙低头沉吟片刻,似乎觉得哪里不对,郑瑗一瞬不瞬地盯着她,随即意识到:“剑呢?!”
“剑!对,我刚吃饭时,把剑放在桌边……然后……”叶沙沙仔细回忆,随即哭丧着脸看向郑瑗,郑瑗脸色一沉,他总觉得身边少了什么,不用说,定是刚才疗伤之时,他们被顺手牵羊了!
又一次大意,错失了两把好剑,只是擅长易容术、从不用兵器的千面童子要那两把剑做什么?
“阿瑗,对不起,是我太大意了……其实没有剑也无大碍的,大不了不去卖艺,去搬石头,说书的说了,这些年战乱,各国边境为了抵御外敌,都在赶工造大围墙,工钱虽不多,但总比街头饿死来得好。”
叶沙沙的重点永远都会偏离轨道,这次也不例外,倘若可以掐死她,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她掐死。
郑瑗说:“留着力气去找杨金刚把剑要回来吧,服徭役早晚丢了小命。”他不会忘记,沦为质子的十年间,他也曾被迫服徭役,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当时一个民工因饥饿难耐,不慎将杂草混入泥土来堆砌城墙,结果……就死了。
为了避免悲剧重演,他决定找杨金刚拼一拼!
二话不说,郑瑗扣住叶沙沙腰肢运功起跳,可他忘了自己内伤未愈,才运功便觉气门一阵慌堵,继而如万箭穿心,痛不欲生!
“阿瑗!”叶沙沙脸上终于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她即刻扶住郑瑗,郑瑗皮笑肉不笑道:“我就说他没这么好心,居然封住了我的内力……”
叶沙沙状似难以置信道:“他做这么多事难道只为了那两把剑?可我总觉得小刚有苦衷的,至少他没有伤害我啊……”
“事到如今,你怎还相信他!叶沙沙,你吃那么多,都长去哪儿了?”郑瑗收回内力,气又回来了。
“头发,我头发长得特别长。”
这点郑瑗承认,当日给她梳头时,他的双手又酸又累,但这又不是重点……
“你又知道他给你吃的那些饭菜里没有下毒?”他该庆幸自己没有碰那只鸡腿,不然很难保证现在还能站着。
“我确实不知道啊。”叶沙沙无辜道。
在郑瑗看来,叶沙沙似乎对自己的特殊体质颇感自豪,只会这种自豪不具备任何意义,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那就是他们从西门吹风坟前借走的两把剑必须找回来!
郑瑗被封住了内力,便只能将全部的希望寄托于叶沙沙的三脚猫功夫。
*
回到大堂,早已人去楼空,四周寂静又昏暗,唯有叶沙沙的腰间闪着莹莹的蓝光,依靠着蓝光,他们找遍楼上楼下、屋前屋后,没有任何人的踪影。
忽然,轰隆隆如雷响一般从远处传来,两人迅捷跑到空寂无人的街道上,四处观望,只见东方苍穹下数道光芒,红艳艳,就如大火席卷山林。
又突然间轰隆一声,弯弯曲曲的火光带着浓烟滚滚上升,如一根巨大的灰色长柱,与火星一同自四面八方喷射飞舞,远远望去,宛如一朵硕大的蘑菇云,爆裂时仿佛能看到灰白的粉末四面飘散,爆裂的巨响震耳欲聋,即便相隔五六十里,也能闻到呛鼻的烟火味。
两人痴痴地望着这一壮丽而又奇特的景象,难以言喻。
“阿瑗,那不是一座雪山么?怎么会喷火?”叶沙沙记得那方位,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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