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官人》第14章


“如此甚好,这花魁不是一般人能睡的,折寿啊!”徐老七人精一样的人物,当然看清楚了现在的形势对沈睿极其不利,你要彰显才华没人拦你,但是你若坏了人家的好事,那就不一样了。
沈睿朝四周拱手行礼,道:“小子沈睿,今日多喝了几杯,言行放浪,请诸位见谅一二,我再写词一首,就此离去,若是扫了诸位的兴致,小子在此向大家赔罪。”言毕,深深一揖到底。
众人见他要走,都松了一口气,这家伙是劲敌啊,相貌俊美的一塌糊涂,且诗才更是无人能及。有他在,今晚的花魁谁都别想睡。
走到大门口,沈睿对小斯说道:“取笔墨来,我要题壁赋词。”
小斯早就把沈睿当成了文曲星下凡的诗仙,赶紧取来笔墨,沈睿提笔挥毫,那一手不堪入目的字,着实令人耻笑。
若用铅笔,又无法在墙壁上写。
写完,随手将毛笔丢弃,潇洒从容的离开了‘满春院’。徐老七也露了一把脸,扬言道:“那是我兄弟,跟亲兄弟没什么两样。”
待他们二人离开,三大花魁纷纷跑去观看。这一看之下,无不皱眉,娇嗔道:“好烂的字。”
紧接着,有人欢喜有人愁。
欢喜的人是柳如烟,愁的自然是郑绣娘。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青莲嗓音是极好的,随着她缓缓念道,不少人都低下了头,甚至有人以袖遮面,扬言再也不作诗词了。
一首采桑子,一首木兰花令,乃词中圣品,装逼大杀器。让无数自命不凡的文人羞愧万分。
三楼之上的官员听了之后,皆默契不言,扭头下了楼,欲亲眼一睹。
高公公欢喜之极,今日举办诗会本就想招揽一些有才之士,没有想到,竟发现了这么一个活宝,祖宗显灵,老天爷开眼了。
第13章 寄宿青楼
“三郎,你真的以为那些文人趋之若鹜只是为了扬名?不错,他们的确想扬名,但是他们更想为官发财。”徐老七拍了拍他的肩膀,赞道:“今日之后,你便无需为自己的前程担忧了。估计今天晚上就会有人来请你,记住,万万不可得罪那人,哥哥我之所以当着众人的面称你为兄弟,也是有所图的。”
“七哥何必说的这么直白,小弟有些承受不了。”
“嘿嘿,你人小鬼大,当你要作诗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我虽是锦衣卫千户,但与那人相比,实在不值一提。若是你混得不错,将来也可照料兄弟一二。”
“七哥对我不薄,睿铭记在心。”
“好,有你这句话就行了。走,咱们接着喝酒去。”
两人有说有笑的走在大街上,忽然,一辆马车驶来,跳下来一个小斯,对沈睿行礼道:“敢问尊驾可是沈小官人?”
沈睿看了徐老七一眼,并未说话。
“你是哪个衙门的?”徐老七板着脸问道。
“小的是“春宵阁”的伙计,不是衙门里的人,大官人误会了。”小斯赶紧解释道。
“原来是冯妈派你来的,你先回去告诉冯妈,准备一桌上好的酒宴,我要宴请七哥。”沈睿吩咐道。
“是,小的这就去。”小斯驾着马车而回。
徐沈二人勾肩搭背去了春宵阁。至于满春院却因一首木兰花令而闹得沸沸扬扬。
主要是两大花魁的粉丝互相攻击,柳如烟的粉丝说木兰辞中有画扇二字,明明是写给柳大家的。
郑绣娘的粉丝跳了出来,道:“非也非也,这首木兰辞极尽婉转伤感之韵味,短短一句胜过千言万语,人生种种不可言说的复杂滋味都仿佛因这一句而涌上心头,叫人感慨万千。而郑大家的感情经历不用小生多言,大家都知道一二。这首木兰辞就是写给郑大家的!”
“胡说,分明是写给柳大家的,诸位莫要忘了,那沈小官人本就是‘春宵阁’请来为柳大家助阵的,是非曲直不辩自白。”
“哼,请来助阵又如何?难道就不许沈小官人年少多情吗?郑大家美若天仙,然而沈小官人正值年少风流,倾慕郑大家有何不可?”
“无耻,竟然说我心中的女神比不上郑大家,老子跟你拼了……”
“拼就拼,谁怕谁?有种你过来。”
两大花魁的粉丝又干起来了,崔管家这一次没有给他们留面子,凡是闹事之人,一律扔了出去。
平息了争议,接下来便是叫价,然后由花魁选择今晚的入幕之宾。
…………
沈睿与徐老七来到春宵阁,以无心情再聊,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徐老七就左拥右抱去了房间厮杀。
酒席之上,只剩下了沈睿和老鸨子冯妈,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
冯妈直勾勾的盯着他,频频吞咽唾液,就像一头饥饿的母老虎发现了秀色可餐的猎物,恨不得扑上去,尽情蹂躏。
沈睿紧张的手心冒汗,生怕冯妈大发淫、威,其后果不堪设想。
“天色已晚,我该回家去了。多谢冯妈款待,三郎感激不尽。”从沈睿与她接触以来,对其印象比较不错。虽然她有所图,但是能做到这样已属不易。
“今晚一过,小官人将名动南京,数日之后便风靡江南。妾身有一事相求,望小官人应允。”冯妈说话间,已久来到了沈睿身边,成熟诱人的娇躯紧紧贴着他。
“那啥,有话不妨直说。这鬼天气真是怪了,还没立夏,怎会这么热呢。”沈睿一边说着,一边躲闪。今日喝了不少酒,体内火气太旺,另有熟女诱惑,万一把持不住,悔恨终生啊。
“妾身想让小官人作诗一首,还有一事,小官人在南京城里没有落脚的地方吧,不如就住在鄙店,一应日常琐事也有人照料。”
沈睿眉头一皱,暗道不妙。说道:“冯妈识字不多,附庸什么风雅,还是认真练好十八般武艺,七十二绝技吧。”
“小官人误会了,妾身想让你为我‘春宵阁’即将出阁的姑娘作一首诗词,捧场造势而已。”
冯妈好像猜到了沈睿的顾忌,伸手把沈睿拽了回来,媚笑道:“小官人莫怕,妾身尚未吃到嘴里,那些小蹄子若敢捷足先登,妾身非扒了她们的皮不可。”
“有必要这么狠吗?”
冯妈严肃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那就这样吧,不过我可不能在你这里常住。”沈睿说着,喝了一杯茶,稳了稳心神,继续道:“时间不早了,我也累了,找地方睡觉吧。”
“那个……妾身前几日托人买了些好玩的物件,小官人……”
“没兴趣,您自己玩就好了,我就不打扰你了。”
“进屋看一眼罢,说不定小官人就喜欢上了。”
“你就是买回来一辆“木马”骑着玩,我对此也没兴趣,赶快给我找一间屋子睡觉,我真的好累。”
“错过了今日,恐怕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为什么不让妾身十年前遇见他,为什么?”冯妈也是一个痴情女,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共度余生,却是千难万难。好不容易发现一个才貌双全的小郎君,却红颜已逝人以老。
苦哉!苦哉!冯妈郁郁。
沈睿走进房间,便把门儿反锁,然后又搬了一些座椅板凳堵住门窗,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人心险恶,不得不防。
……
翌日一早,全城哗然。
大街小巷,酒馆茶楼,人们三五成群都在议论昨夜的花魁诗会。一个人的名字让全城的老少妇孺皆知,其知名度攀升之快令人无法想象。
就连贩夫走卒见了昔日爱慕的姑娘,此时姑娘虽已人老珠黄,却也要上去道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缅怀曾今逝去的青春。
更有无数文人骚客将沈睿的诗词抄录转送心仪的女子,至于藏在深宅大院里的千金小姐,无不是一边泪流一边吟唱,不知道哭湿了多少手帕。
从北方而来的几名文人士子刚走进南京城就听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和“谁翻乐府凄凉曲”。当下惊为天人。
一番打探之后,他们不相信这词牌出自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他们本是北方才子,自觉成才,特来江南拜会群英比试一番,欲借此扬名于江南。谁知刚进城,就在贩夫走卒之中听到了绝世佳作,这番打击之重,可想而知。
五名北地士子问清楚了地方,直接杀到满春院,站在大门口,看着门板上不堪入目的字迹,一个个心如死灰。
非常简单,因为那字迹实在不像名士所写,就算故意这么写也写不出这么烂的字,他们自问没有这个水平。
其中一人内心比较脆弱,仰天哭嚎,道:“江南果然文风鼎盛,今日始知夜郎自大何解矣?吾还有何面目再见江南同道?”
令一人道:“何苦来哉,吾归家去也,此生不再踏足江南地界……”
五人掩面而去,并将沈睿之诗词带去了北方,为沈睿进北京埋下了重要的一笔。
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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