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一路读》第17章


补偿。
佐治亚州一直对它境内具有主权的邦中之邦“切诺基国”很不满意,多年来催促联邦政府兑现当年的承诺,而托马斯·杰弗逊以后的两届总统门罗和亚当斯都一再地说,他们已经尽快地在办,但是法律规定,政府购买印第安土地必须通过谈判条约,联邦政府尊重印第安的自治主权,必须尊重印第安拒绝出售的意愿。他们必须等待进一步的贸易谈判。
就在杰克森总统上台,声称决心实现印第安人西迁的时候,又有一件事使“西迁”火上加油——在佐治亚北部切诺基的土地上,发现了黄金。这下,佐治亚的白人再也等不及了。佐治亚州议会决心自己掌握局势,他们通过法律宣布州的民事和刑事司法权覆盖切诺基印第安人的区域,这显然违背了联邦政府和印第安人的条约,也侵犯了联邦政府的权限。但是杰克森总统却不打算插手阻止,他反而说,佐治亚州有主权来统治它的边界之内的所有地区。
1830年5月,在杰克森总统的倡导下,联邦议会通过了《印第安迁移法》。然而,在美国的法治约束下,这个法案并不能强迫印地安人迁徙,而只是拨出用于购买土地的资金,以便和5个印第安部落谈判西迁,让他们定居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现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保留地。
印第安人的切诺基国到底是不是拥有独立主权?佐治亚州到底有没有对切诺基的管辖权?切诺基人决定寻求司法保护,他们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诉。在“切诺基国对佐治亚”一案的裁决中,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裁定印第安人不受州法律的管辖,但是他又说,切诺基国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而是“内部附庸国”(domestic dependents)。
尽管如此,切诺基国这样的印第安政治实体到底是不是独立的主权所有者,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事实上,一直到几十年后的1871年,联邦政府还是把印第安部落看作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的,联邦政府和印第安部落的关系是条约关系。从1778年同印第安部落签订第一个条约开始,到1871年签订最后一个条约,总共370个条约,除了一个例外,都认定印第安人是他们的土地的所有者,只有通过条约才能从他们那儿得到土地,这就像和外国的关系一样。
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切诺基人拒绝服从佐治亚州的法律,而佐治亚州则拒绝执行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定。1830年底,佐治亚州议会立法,禁止白人未经州政府允许进入印第安土地,这个法律的动机是不让传教士去鼓励印第安人反抗州政府。结果就有十几个传教士被逮捕关押起来,但是多数在保证不再违反佐治亚法律以后就得到了州长的赦免。可是,一个叫SamuelWorcester的传教士宁可坐牢也不愿接受州长的条件。他向联邦法院申诉,要求他的自由。这个案子,“Worcester对佐治亚州”最后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作出了对佐治亚州政府不利的裁决,指出根据联邦宪法和法律,佐治亚州没有管辖印第安事务的权力,佐治亚州对印第安区域的干预是非法的,必须马上停止。
在得知最高法院的裁决以后,杰克森总统说了一句历史上很有名的话,几乎在所有有关的历史书里都要重复。第一个平民总统杰克森,表达了他对于这个制度本身的轻率,他说:
好啊,约翰·马歇尔作出了他的裁决。现在,让他去执法吧!
不幸的是,最高法院在作出这个裁决后进入休会期。杰克森总统和佐治亚州政府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既不公开抗辩,也不实行,事实上让这个裁决胎死腹中。杰克森总统一方面劝佐治亚州政府释放被捕的传教士,一方面让国会里和切诺基人关系较好的议员出面,劝切诺基人接受西迁的交易条件。
1834年2月5日,杰克森总统在白宫会见切诺基国大头人约翰·罗斯。约翰·罗斯是爱尔兰人后裔,只有1/8的切诺基血统。当时的联邦政府对西迁计划一直抱有希望,也因为切诺基的首领并不是一口回绝,而是在价格上有争执。罗斯让杰克森总统的计划屡屡受挫,因为他对联邦政府的西迁计划开出来的价格,是2;000万美元再加以前违背协议的补偿。这个要求使得杰克森总统非常恼火。他指责大头人罗斯等人已经成为切诺基人中的一个自私的精英阶层,他们只想利用这个机会,牺牲切诺基人的整体利益,以寻求更大的权力与财富。
1835年12月29日,杰克森总统的专员绕开罗斯大头人,与愿意妥协的切诺基领袖二十余人,就在这里,切诺基国首都新埃乔塔,签下了西迁的条约。这一条约规定,切诺基国将出让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东岸的所有土地,以换取联邦政府在西岸提供的同样面积的土地,同时,切诺基国获得500美元的补偿费,和30万美元的安家费。
签署条约的切诺基领袖认为:虽然族人反对搬迁,在条约上签字会招致怨恨,但是这样的交换条件对切诺基的生存是有利的。切诺基领袖梅杰·利基在签字后说,“我签署的是自己的死亡证书”。
1839年,主张签署条约的三个主要切诺基领袖,利基父子和《切诺基凤凰》的编辑Elias Boudinot,在切诺基人西迁以后被仇恨的族人暗杀。
切诺基国议会以79比7通过了西迁条约。不久联邦议会就收到14;000个切诺基人的抗议,人们不愿意离开故土。可是,联邦参议院最后还是以31比15通过条约,刚刚达到法定的2/3。1836年杰克森总统在协议上签字,并且给出2年时间,用于切诺基人的撤离和搬家。2年过去了,没有人搬离。1838年5月23日,条约正式生效,联邦政府和佐治亚州的军人和民兵强行执法,强迫切诺基国执行条约西迁。
第一部分 走路(一)眼泪之路的起点(4)
四、眼泪之路
于是,在佐治亚州民兵和联邦军队的逼迫下,切诺基印第安人被迫踏上了西迁的长征。
这是一条非常悲惨的路途。在长达800英里的路上,总共迁移的18;000名切诺基男女老少中,有4;000名由于旅途艰辛和冬季的疾病,死在路途中。所以,它被叫做“眼泪之路”。
在他们离开以后,新艾乔塔,这个曾经兴盛了13年的小镇迅速衰败。镇上本来就只是一栋栋的木头房子,人去楼空之后,房子很快开始坍塌,又渐渐被四周蔓延过来的树木野草淹没了。
在我们特意寻访新艾乔塔之前,我们找了一些介绍资料,才了解到整个西迁协议的细节。作为一个历史旁观者来考察这段历史,我们发现,从法律上来说,似乎并没有明显的违法“漏洞”,从交易的条件来说,也不可谓不宽厚。在俄克拉荷马,切诺基得到的同样面积的新土地并非不毛之地,500万美元的补偿费用和30万美元的搬迁费,在1835年是一笔天文数字的巨款。然而,联邦政府给的钱是否落到每一个切诺基人手中,是一件应该探究的事情,因为它肯定也是酿成悲剧的一部分原因。这些细节之所以让我们意外,是因为在一般的介绍中,都没有这些细节。今天的美国人,在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都忽略了这些细节。
因为,对于今天的美国人来说,不论有什么其他原因,眼泪之路的悲剧和4;000名切诺基人的死亡,压倒了一切。一个弱势民族,他们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势民族的武装人员逼迫离开家园,这样的图景压倒了一切。人们把这看作是历史上政府策划的一种罪恶。人们一再提到的是,早在1890年12月11日,当年参与押送西迁的白人联邦军人Jone。 G。 Burnett,公开指责这一事件,他说这样的计划形同谋杀。他说:“谋杀就是谋杀,必须有人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有人出来解释这4;000个作为切诺基迁徙标志的沉默的坟墓。我希望我能够忘掉,可是,那645个大篷车和那些人遭受的苦难,至今活在我的记忆里。”
今天的美国人认为,没有任何借口可以让这种历史悲剧发生。
随着对历史的反省,佐治亚州政府开始恢复“新艾乔塔”遗址。20世纪50年代,这里只剩下一栋房子还没有灰飞烟灭。遗址的恢复就从这栋房子开始。在西迁之后,为了防止切诺基人重新跑回来,佐治亚州有过一条禁止他们返回原地的法律。一百多年过去,这条法律其实早已不起作用,美国各地有很多这样的过时法律,它们不再立法废除,只是因为早就失效、被遗忘了。为了治疗历史伤痛,佐治亚州议会特地宣布废除这条早已失效的古老法律。1962年5月12日,“新艾乔塔”遗址正式开放。许多切诺基人的后代,来到这里,凭吊他们祖先的首都。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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