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219章


人口,所得为减少人口或称全部减少人口,再加净迁移人口,所得为这一地区的非正常死亡人口。
人口普查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资料所不可替代的,这是本项研究赖以进行的基础。地方志资料虽然不完整,但从抽样的角度看,却已足够。两套资料的配合应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误差,排除错误。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饥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损失,并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进而求得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他研究的结果是:三年大饥荒中,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计约3245。8万。 我阅读了曹树基的专著《大饥荒――1959-1961年的中国人口》 ,我觉得他以清代的“府”为单位作为分析的基本政区比较可取,这可以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多次行政区划的变化造成的影响。他的方法我还要作进一步研究。
四、我基本同意王维志的结论
我在这里要重点介绍介绍另外一位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这位学者就是王维志。
王维志,1955年到1959年在莫斯科经济统计学院学习人口统计专业,1959年回国后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过很短一段时间后,一直在公安部三局户政处从事人口统计工作。20世纪六十年代初王维志曾到一些省去核实人口数据,了解了更多的实际情况。80年代以后,到中国社会科院人口所从事研究。他对中国人口统计的理论和实践十分熟悉。王维志认为,蒋正华提供的1700万非正常死亡数据偏小,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他的研究结果是,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3300万-3500万人。
王维志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对已经公布的1959年到1961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修正。
表2212 1959-1961年总人口和自然增长情况(万人)
年份 总人口 总人口增加数 自然增长人数
1958 65994 - -
1959 67207 1213 +677
1960 66207 -1000 -304
1961 65859 -348 +249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4》,中国统计出版社,1984年,第83页。
中国政府已公布的上述数字相互矛盾,三年累计,按总人口增加数计算,减少135万人,按自然变动算,却增加622万人,两者差额为757万人。究竟哪个对呢?王维志认为,这两笔数都有问题。他分析,1959年是困难时期的第一年,这一年出生人数减少,死亡人数增加的情况已经开始。这一年自然增长677万比上一年的增长数下降40%是比较接近实际的。而总人口增长1213万,只比上一年少增128万,增长率仍然保持1。8%是不符合实际的。原因是,当时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长速度已经减慢,为维持较高的增长率有意多报人口。对1960年来说,总人口减少1000万,自然变动减少304万都是偏低的。实际减少人口还要多。一方面有意多报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报死亡人数。1961年总人口继续减少,而自然变动却增加了249万人,两者方向相反,数字也都是不准确的。
根据1964年人口普查资料回推,1961年人口应当是64508万人,比原统计数减少1486万人。这就需要对三年困难时期总人口和自然增长人数重新估计。王维志做了以下假定,1959年按自然变动计算,人口增加677万人。1960年和1961年共减少2163万人,比原来统计数减少1348万人多减少815万人。王维志将这多减少的815万人调整到1960年和1961年两年里。即将1960年的原统计总人口减少1000万调为1500万,1961年原统计人口减少的348万调整为663万。见表2313。
表2213 王维志调整后的三年总人口数和自然增减数(万人)
年份 人口数 人口增减数
数量 以1958年为100 数量 增减比例(%)
1959 66671 101。03 +677 +1。03
1960 65171 97。75 -1500 -2。25
1961 64508 98。98 -663 -1。02
公安部公布的三年的出生人口是:1959年1647。4万人,1960年1389。3万人,1961年1188。6万人。 如前所述,当年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可以得到国家的供应指标,出生人口漏报较少,所以假定这些数字是准确的。当年的出生人口减去当年的自然增长人口,就是当年的死亡人口:
1959年死亡人口1647。4-667=980。4万人
1960年死亡人口1389。3-(-1500)=2889。3万人
1961年死亡人口1188。6-(-663)=1851。6万人
三年总死亡人数是以上三项相加,即5721。3万人。在这总死亡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人口,即这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即饿死人口)。1958年死亡人口为781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268页),王维志仅粗略估算,将781万人作为1959-1961年三年每年的正常死亡人数,则1959-1961年三年正常死亡为2343万人,总死亡人数5721。3万人中扣除正常死亡的2343万人,则非正常死亡为:5721。3-2343=3367。9万人。即三年饿死3378。3万人。
其实,1958年四季度有些地方已发生饥荒,这781万人比正常死亡人口要多,若按1956-1958年三年平均死亡人口作为正常死亡人数,即(706。2+687。5+781。1)/3=724。9,则1959-1961年正常死亡人数为724。9*3=2174。7万人,将总死亡人口的5721。3万人扣除2174。7万人,则三年饿死人口为3546。6万人。
按王维志的修订数,1960年的死亡率应为44。33‰,而不是统计年鉴上的25。43‰。44。33‰这个死亡率和班久蒂估计的44。60‰、卡洛的40。76‰接近,高于科尔的38。8‰,更高于蒋正华的31。25‰(《中国人口·总论》数)、31。58‰(李成瑞书中数)和32。40‰(《西安交大学报》数)。
王维志上述工作是以他多年的实际经验和亲身体验对统计数字进行调整的。他是学统计的,当然熟悉数学工具,但他没有用复杂的数学计算。他知道各地报上来的数字是多么不准确,如果用精确的数学工具来处理这些数据,显得滑稽。
金辉、曹树基、王维志几位中国学者估计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在3250万到3500万之间,他们三人用的方法不同,却得出的数字比较接近。但是,金辉、王维志没有考虑1958年和1962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因为1958年冬和1962年春,一些地方有饿死人的现象。曹树基的计算中虽然包括了1958年和1962年,但他计算中小规模的人口死亡无法发觉。有些地区计算中有遗漏。如果加上1958和1962年两年的饿死人的数字(按各省官方数据计算的结果是,1958年为181万,1962年为42万,共计223万人),则大饥荒饿死人在3500万到3700万之间。取其中数3600万。
据我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十多个省对大饥荒课题的调查,我认为,同所有中外学者的数字比较,3600万这个数字比较接近实际,但还是低于实际。例如,四川省政协主席廖伯康认为,四川饿死人数在1200万人(本书前面用省的官方数据计算结果为797万)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安子文在文革期间下放安徽时考察结果,认为安徽饿死500万人(本书前用省的官方数据计算结果为226万)。在大饥荒期间曾负责亳县统计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梁志远(他当时担任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以亲身经历证明,非正常死亡统计数据远远低于实际情况(见本书《安徽不安》一章)。亲历者提供的数据远远多于现有的各种统计数据,也高于王维志的数据。
在人口减少中,本书计算没有考虑各省净迁出人口。如果考虑这一因素,非正常死亡人数可能少一些。但不会少很多。这是因为流动人口的数量是有限的。据当时任公安部长的谢富治提供人的数字,1960年全国流动人口最多,省内流动人口为600万人,省际流动远远小于这个数。 省内流动不会影响我上述各省非正常死亡数字,省际流动对我上述计算有一些影响。因此,我将廖伯康、安子文、梁志远等亲历者所说的情况抵消省际流动的数字。全国非正常死亡还是按3600万计。
根据以上分析和多方面听取意见,我估计,在大饥荒期间,全国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3600万人,应出生而没有出生的人数大约4000万人。大饥荒使中国人口损失大约7600万。
2005年8月再发
第二十四章 大跃进狂澜中的国民经济
尽管粮食生产非常重要,但国家的总体经济状况更为重要,如果国家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一旦出现饥荒,国家可以从国外购买粮食。所以解决饥荒问题的关键是整个经济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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