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34章


根据通渭县的情况,对消瘦病产生的原因作出不全面的分析:
生活不好,缺粮少米,吃代食品发病就高。
因病体弱,长期不能恢复健康,
第三,代食品选择不对。新景公社有人吃了荞衣,再经过风吹,就会全身发麻,皮肤发痒,面部发黑,很快就肿起来。吉川、义岗公社有人吃了野蓖麻,轻者昏晕、肿胀,重则死亡。
生水、吃生粮、生菜,是产生寄生蛔虫、肠胃病的原因;
第五,由于粮少,家庭虐待现象较为严重。大人虐待小孩,儿子虐待老人,健康人虐待重病人,重男轻女,父母虐待女儿、媳妇。受虐待的,消瘦就严重。
第六,据说吃了死人肉的人,不愿吃粮食,且“瘦得肉贴骨头”,这类人在消瘦以前,表现眼结膜充血。
通渭,这个古老的县份,本来是一个礼仪之乡。但是,饥饿使人们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人格。食堂里打汤,起初是一家一个罐或一个盆,后来汤越来越稀了,人越来越急了,家里派去打汤的人在回来的路上边走边喝,还不到家就已经所剩不多。这自然要引起其他人的不满。于是一场场你死我活的争食斗争便在家庭里发生了。结果是一家人四分五裂,一人一个罐,每到食堂打汤的时候,人人怀抱一个罐,一齐拥挤在门口守候,即使两口子也为争食而闹不和。食堂关闭之后,一人一口锅,各煮各的菜。那时在食堂里打饭时兴用脸盆或瓦罐(因为容量大),汤喝完了碗可以舔而且舔了又舔,但罐子无法舔,只有小孩会立即把头伸到罐里,舔不到的就用小指头一遍又一遍地捋到口里。一天,公社食堂里做的洋芋菜,一个公社干部的碗里掉下了一片洋芋,落到地上,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急忙伸手去拾,手却被这位干部踩在脚下了,孩子疼得大声喊叫,而那位干部好像没听见。
当时饿死多少人叫“病”了多少人,不能说饿死人。县里还指示,“要把他们全部埋掉,今后‘病’一个埋一个。”县委明确指示,要说这是打扫卫生,不能说是掩埋死人。
1965年7月5日中共通渭县委的报告称:在1959-1960年的大饥荒中“全县人口死亡60210人,死绝了2168户,1221个孩子失去了亲人成了孤儿,外流11940人,土地荒芜36万多亩,牲畜死亡33000多头,羊被宰了40000多只,猪、鸡、猫、狗等几乎绝了种,拆毁房屋5万多间,砍伐树木27万多株,农业生产停顿,学校工厂关门,社会动荡不安。”
2000年8月9日,在本书作者召开的通渭县的老干部座谈会上,几位亲历者讲述了当年的惨状。他们说,《通渭县志》上的数字是向中共西北局汇报的数,是缩小了的,实际是饿死了三分之一。当时,70%以上的家庭有死人,有的全家都死绝了。大量尸体没有人掩埋。1959年初冬,全县饿殍遍野。城关公社五星大队旧店子三个生产队共700人,每天饿死30多人,活着的人将尸体抬到木轮车上,拉到附近的水沟里集体掩埋。原鸡川公社马清凤(后为幼儿园园长、特级教师)一家八口人,除她在陇西师范上学没有饿死以外,其余7人全部饿死。7具尸体堆放一坑。后来县里要求“打扫卫生”,命令队里将土坑踏陷,表面上看不出痕迹。
参加座谈会的敬根年老人退休前是县人大主任,当年是省冶金厅干部,是派来解决通渭问题的工作组成员。他说,1959年秋天,他们来这里看到炕上、路上、田间、地头都躺着人,死人活人不分。工作组给还活着的人灌汤抢救。当时不怕死人怕活人。死人太多了,不怕。活人要吃人,害怕。人吃人的事发生不少。1960年2月,他到中林大队(属城关公社)抢救人命,大队长刘廷杰把他们领到王家庄,看到一家烟囱里冒烟——那时候几乎是见不到炊烟的。他们进去的时候看到锅里正煮着什么,刘廷杰揭开锅盖的时候,他们看到锅里煮的是人肉,记得吃人肉的那女人是个麻眼儿(方言,指眼睛不好或瞎子)。敬根年强调说:“这是我亲眼看见的。锅里有只胳膊还连着一只手,看那手才知道是个小孩子。”后来又到襄南公社的吴家河,大队长董效元告诉他们说,黑石头大队的蔡东花吃过人肉。碰巧他们正好见着了这个女人,眼睛红红的,头发脱落得很厉害,一头的头发茬子,很可怕。她还吃了自己亲生的不到五岁的女孩。问她为啥要吃的时候,她说饿急了呀。
那时人吃人的现象不是个别的。1980年,新华社记者傅上伦、胡国华、戴国强三人到通渭采访,陇阳公社王书记对他们说:“三年困难时期,我家那个村里一个不到30岁的妇女,把自己女儿的肉煮了吃了。她男人从新疆回来找女儿,村里人都替她打掩护,瞒过去了,因为村里吃人肉的不少。那时人饿急了,饿疯了,提着篮子出去,看看倒在路边的死尸上还有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们去看看公社门外晒太阳的人,他们中间有一些人是吃过人肉的。”王书记当年在引洮工程上劳动,回家一看,老婆、妹妹、孩子都饿死了,全家一共饿死五口人。
2000年8月,我到通渭召开座谈会时,通渭县政协干部张大发在座,他是《通渭县志》的编者之一,对这一段历史比较熟悉,也有研究的意愿,还可以查阅通渭的历史档案。我建议他抓紧时间,抢救资料。在我这本书已经完成的时候,收到了张大发的著作《金桥路漫》,他走访了很多当事人,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其中也有很多人吃人的事件。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原碧玉公社玉关大队朱家峡生产队朱西,明里在草垛、地埂间捕食老鼠,暗中偷食人肉,后来将一窝蜂一次煮食,中毒致死。
一个只有四口人的家,儿子已经饿死了,剩下奶奶、儿媳和一个孙女。一天孙女也死了,年轻的妈妈望着死在院中的女儿发愣——她无力哭泣,哭也没眼泪。就在这时,奶奶从屋里爬出来,拖起孙女干柴一般消瘦的尸体,向后院走去。过了一会,年轻的妈妈来到后院,发现孩子已被奶奶碎尸后煮进了锅。后来,这个煮食孙女的奶奶也没能活下来,大概“罪孽深重”。
通渭县中医大夫卢念祖(已故)回忆说:1959年腊月,他三妈带着女儿到河沟里刮人肉,开始还颇有收获,后来去的人多了,碰上一具尸体,连骨头割下来几个人打平和(方言,即平均分)。一天他三妈煮了一条人腿,端给奄奄一息的他三爸吃,他三爸不忍吃,摆手示意让其端出去。可当他三妈刚端出客房门,就被几个闻腥赶来的饥民抢吃一光。不几天她三妈失踪了,人们在庄后的地埂下发现一双女人的小脚,从鞋袜上认出是他三妈的。
饥饿者捕食不到死人,便捕食活人。原陇阳公社车家岔大队卢家庄生产队社员卢雄娃在串亲途中被饥民弄死,刮去了全身肉。鸡川公社某村一家社员,丈夫在外地工作,听说家乡发生饥荒,寄来了十多斤粮票。这女人把面买回来后,反锁大门,数日不出。好些天过去了,村里的人还不见这家门里有人走动,翻墙进去,几个孩子早已饿死了,但不见这位女人,以后也不知下落。70年代初竟东窗事发,原来这位女人弃下儿女,背着面逃走,但她还没走出村庄就被人杀后吃了。案发后,有人追查,但杀人者早死了,死无对证,不了了之。
原陇阳公社周店大队大湾生产队张四娃用木棒子将十二岁亲生女打死煮食,后来这一家四口人无一存活。申家山中年妇女牛某某把四岁亲生女儿弄死后碎尸煮食,也属同例。
还有一位干部身份的人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他家的故事。他说,当时,我们家有六口人,父亲去了洮河水利工地,我和弟妹由母亲拉扯着。母亲是一个很有心计的人,不知在什么地方藏了点粮食,每当深更半夜,弟妹们睡熟了,母亲悄悄地把我叫醒,将一把用石窝(方言,即舂)踏细的熟面塞到我口里,然后用被子捂住我的头,等我吃下肚子,她才安然睡去。母亲为什么只给我吃,而不给弟妹们吃呢?当时,我只有十二岁,只觉得妈妈偏心我,至于更深的意思,我就不知道了。有一次,我看见母亲望着皮包骨头的弟弟妹妹脸上显得非常痛苦,问她怎么啦,母亲摇摇头,什么也没有说。不久,弟妹们都死了。过了一年,大约是1961年春,父亲从洮河回来了,母亲把我交给父亲说:“没办法,我只给你拉扯活了一个,就……就一个了呀。”话没说完,便“哇”地一声哭倒在地上。父亲把母亲抱到炕上,也跟着哭。这时,情况已经好多了,可是母亲整天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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