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第7章


他径直走进来,才不管林茗清用睁得很大的眼睛看着他。他一进来就吼:“我在楼上都听到你们的鬼哭狼嚎了。想死就直说!”
林茗清急于解决眼前的这份莫名其妙,于是说:“路铭亦你怎么会在这里?”
路铭亦一怔。他看见我极为不满的眼神,立刻装傻道:“啊,我是瞬间移动。那就这样了,再见。”然后狼狈的逃跑。
妈妈呀,你就不能想个好点儿的理由?
林茗清愣了半分钟,很快反应过来,接着脸上露出阴笑。我说:“你别这样看着我,你一这样看我我鸡皮疙瘩都掉地上了。我坦白从宽行不行。”
“好。很有觉悟。”林茗清说完立刻关掉了电视,然后一手拉着我,一手抱着枕头走进了我的房间,很自觉的坐到床上,说,“坦白吧。”
我只好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向她说了一遍。她听完之后满脸兴奋,说:“可可原来你还有这么浪漫的隐私。”
被你知道就不浪漫了。我心里想。我躺上床,不忘警告这厮:“我话说在前面,你要是让我知道你把这事给广播出去的话我就把你给灭了!”
“不说不说,说出去干什么。”林茗清说着也躺下来,把头转向我,“可可,你有没有喜欢过路铭亦。”
“没有。”我斩钉截铁。
路铭亦毕竟和我从小一块儿长大,要说真是一点也不喜欢他那也是不可能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日久生情。我跟他都在一起差不多20年了这情早就生了。四岁还是五岁的时候,我掉河里了,最后还是这家伙救的我。那时候什么年纪,特单纯,于是一身湿淋淋的我一把抱住路铭亦说长大以后我要变得很好看很好看然后嫁给你。当时就过来一老太太,她说了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刻。她说:“现在的孩子啊,唉……”
不过我想这事路铭亦一定不会记得。这小样儿现在的头等大事就是继续屁颠屁颠的跟在裴丹后面向她显示其不懈努力以及丝毫未减的热情,然后让她回心转意。
其实他当初告诉我自己喜欢裴丹的时候我惊讶得下巴都差点儿脱臼。这小子初中的时候典型的一万人迷,追他的女生多了去了,比裴丹好的女生比比皆是。他当时愣是一个也没瞧上,还死缠烂打的拖我下水让我做挡箭牌。这也就是导致我初中三年几乎每天都遭女生白眼,没有一个知心朋友的根本原因。
林茗清接着说:“那多可惜啊。你看现在倒好,冒出一裴丹来摧残人家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说来说去又绕这话题上去了。我后来跟路铭亦说你换一个怎么样,我看她那人不太合适。我想了很久只敢说不太合适,本来是想把她的缺点全部一一列举给路铭亦然后再告诉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要浪子回头。可我怕这么一说他一气之下要把我给灭了,所以没说出口。早知道看在在一起那么多年的面子上,即使他要把我灭了我也该帮他擦亮眼睛。
裴丹的这一做法着实引起了我们班路铭亦派的公愤。叶戎晖昨晚上还给我打电话来着,他问我该怎么治裴丹。我在电话这头沉默了很久说还是算了,到时候这事被发现了又给捅到班主任那,我们谁都没好果子吃,更不用说路铭亦了。现在他需要的是时间,也许有一天他会觉悟然后大吼一声我怎么看上这么一女生啊。谁知道呢。
我转过头看林茗清的时候发现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梦周公去了,而且睡相极为恶劣,占了我大半张床不说,还死死拽着我的被子,怎么拉她也不松手。
我当初真是交友不慎,怎么交了她和路铭亦这两个朋友?只会给我添麻烦!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在朦胧中感觉到有很重的东西压在自己的身上。我当时就在梦里想,该不是鬼压床吧。后来朦胧中又觉得不对,本人是新中国一风华正茂的高中生,崇仰的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所以鬼压床这一说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我被压得实在是喘不过气了,无奈的睁开眼睛。这一睁眼可不得了了,我在黑暗中看到一个阴影附在我身上。于是我便很符合常规的大叫了一声:“啊!”
“GOOD MORING——”紧接着我的叫声的是林茗清的被蜜糖泡过一样的声音。不过这完全没有令我感到甜蜜,而是令我的汗毛全部直立起来进入了紧急备战状态。等我眼睛完全脱离了朦胧状态才发现这小样儿居然坐在我身上,一脸谄媚的笑着看我。我就说怎么这么重呢,感情是一大活人坐我身上了。
我说:“林茗清你给我下去。你也不想想你多少斤就往我身上坐。”
林茗清笑着从我身上下来,然后蹲在床头边上对我说:“亲爱的,起来吧。”
我顿时打了一个寒颤。我说,你别恶心我。小姐,现在才几点呢,你不睡我还要睡。一边待着去。
林茗清听了我的话之后便笑得很不单纯的样子,说:“好啊,我给你唱首催眠曲作为你入睡的催化剂怎么样?”
我条件发射的跳起来,说:“别,千万别!我起来就是了。”于是我老老实实的起床、换衣服、洗脸、刷牙。我是被路铭亦的那种恐怖歌声给吓怕了,要不然大星期天的我不睡到十点钟以后誓不罢休。
等我进到客厅的时候,发现餐桌上居然摆上了热气腾腾的早餐。林茗清说:“这个是谢礼,作为你给我照片的报答。”
我闻到那味道就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了,更不用说尝到它的味道。于是我的眼泪就哗哗直往下掉。凭良心说,林茗清做的这早餐也就只比路铭亦的差那么一点儿。上次我发烧的时候又恰逢我小姨出差,于是他就自告奋勇的承担起做饭的任务。当他把一碗热气腾腾的炒饭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因为谨慎度不高所以被炒饭的味道所迷惑,当时我还一直夸路铭亦说小子,看不出来嘿,你还有两手。我于是带着满腔的热情与感动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炒饭,接着就往嘴里送。当我终于知道路铭亦的手艺的时候,恶心得我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这种叫做炒饭的东西。更严重的是,我吃了路铭亦的炒饭之后不仅发烧更加严重而且升级有了些轻微的肠胃病,所以本来只用请一两天假的我请足了一个礼拜的假。
林茗清显然在做完早饭之前没有尝过味道。她说:“喂,你不至于吧,我给你做顿早餐你就感动成这样?”
我吸了一下鼻子,说:“我呸!我感动,感动得肠子都要飞出来了。你这哪是做饭呢,简直是浪费国家资源。”
林茗清拿起筷子夹起她做的看起来类似西红柿炒蛋的东西往嘴里送,说:“不会吧,我觉得应该味道不错才对。啊,呸……”
从把菜送到嘴里直到吐出来,林茗清的表现比我预计中的还要快。她现在的表情就如同见了鬼,煞白煞白的。她的样子令我想起了以前看的一部叫做《乱马1/2》的漫画,里面那个叫做天道小茜的小妮子就跟她似的长相不错学习不错体育成绩也好,惟独做饭的手艺令人不敢恭维。
最后我们两个人还是去了外面吃早餐。当我喝到与平常无异的甜豆浆时,我就感叹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美味的东西。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吃完了饭林茗清硬是拉着我去看一场什么演出。她说那里有很多新组建的乐队,而且有一个叫做“行板之歌”的乐队里的主唱长得特别帅。我心里一想要是能被林茗清称作帅哥的人肯定不会差,于是就跟着去了。
我想说的是,其实我是一健康的女学生,看到BL会想要喷鼻血,看到帅哥眼睛会很自然的放出光芒,一见钟情是我憧憬中的恋爱方式。
到了那里我才发现自己上了当了。我一进了会场就四处寻找林茗清口中的“行板之歌”的帅气主唱,到最后发现那个人居然是个女生。她的头发拉得很直,挑染了栗色,手上戴着一枚金属戒指。
我揪着林茗清的衣领说:“喂,你不是说这乐队的主唱长很帅吗。”
她说:“是啊,没错啊,难道你不觉得?”
我知道了,这家伙是跟我学的。当初我对林茗清说过一个“帅气女子”的概念,就是用来形容一个样子很酷,令人感觉很有魅力的女生。她只是知识的迁移把这词用来形容眼前的这女孩子了。我认真打量了那女生,发现她确实很适合用“帅气”二字来形容。别的乐队里女孩子都穿裙子,而且无一例外的都穿超短,而她是穿了一条从膝盖以下的部分有七颗金属扣子的长裤,腰间束着一条迷彩的腰带,腰带上有几条金属链子垂到了裤子上。她的衣服显然是特制的,从胳膊开始袖子就是由一层接一层的深草绿色棉布接起来的,就像是系着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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