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混了,就一定会厮守么》第10章


Alawn那小子恶作剧起来真可恨,只怪他认真的模样太有杀伤力。
而他那不知何时起,已经摆脱公鸭子声,而变得低沉磁性的声音却还飘荡在耳旁,好久好久都挥散不去。
回家的路上,凌晨的秋风吹得又浓烈又坚决,寂寞之感喷薄而出。
第二天回到学校,我将Leo送我的画端端正正的挂在寝室里我的床上,每天膜拜,睹物思人。安良送我的是一盒进口巧克力,我刚拆开就被寝室那群母狼张牙舞爪的瓜分着吃了。悦悦边吃边挤眉弄眼的对我说:“你知道巧克力代表什么意思吗?”
至于那束玫瑰,九十九朵,一个暗恋我的男人……我一直没想明白到底是谁。悦悦说九十九朵玫瑰,长长久久,韵意着白头到老,所以不必急,既然是个想跟我白头到老的人,肯定会向我告白的,所以我只需要耐心的坐着等待他的告白就可以了。
悦悦这番话让我立即想起了Alawn,他在凌晨五点的机场,捧着我的脸说:“我们白头到老,好不好?”尽管他说的是玩笑话,却让我再次想起时,想起他那认真的模样,而心生暖意。
无论以友情之名,还是爱情之师,愿意和我白头到老的人,我都会心存感激。
但是一个月过去了,除了隔天一通电话的Alawn,说些鸡毛蒜皮的琐事,除了经常在食堂里碰到的安良,点头微笑打招呼,那个告白的人连个影子都没看见。
时间一长,这事我就给淡忘了。只在偶尔心血来潮时,拿出来跟弟弟妹妹们炫耀一番:好好歹歹姐也是收到过九十九朵玫瑰的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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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情窦初开时 。。。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人为爱情发疯失忆,没有人轻如鸿毛的死去,没有神话般完美无暇的男人,我只是想讲述在我有惊无险的青葱岁月里,或缠绵悱恻或惊鸿一瞥或稳如磐石的三个过客。
这真是一场,犯贱的青春。
因为是女孩,我从小在父亲的娇生惯养中长大,任性又娇蛮。扎马尾,穿短裤体恤,心情舒畅,脚尖着地的走路,不知天高地厚的笑,高兴得没头没脑。
在我的豆蔻年华里,泪水和幸福一样多。特别是看电影时,很容易受情节影响,死只小猫小狗都能让我泣不成声,要是一不小心遇上死了男女主角的戏,那肯定要阴霾好多天。Alawn就常笑我,说我是看别人的爱情,流自己的泪。
我一直想朝自强不息的女强人方向发展,由于有Alawn在,努力未遂。1米86的Alawn在高度方面就直接将我打回柔弱小女人的原形。因为我只有1米60,他总喜欢拿身高说事,他最万恶的一次就是问我,“格格巫,你知道为什么我永远不可能和你交往吗。”我说不知,然后他一本正经的说因为怕接吻时得颈锥炎。
那时喜欢吃糖。Alawn喜欢模仿大人的表情,叫我糖养的孩子,他随身都带着我爱吃的柠檬味软糖,会将我惹恼后,塞一颗放我嘴里,得意的看着我逐渐平息的脸。
那时候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但只是一瞬间而已。
那时候天高高的,云远远的。
那时候他一喊我格格巫,我就恶狠狠的喊他王八蛋,
我和Alawn在婴孩时期就认识了,我们两家是对门邻居。两家母亲平时里都半开玩笑的以亲家相称,暗示我和Alawn一定会花开蒂落。
Alawn比我小两个月,我俩从小关系就好,小时候长着一双无辜大眼的Alawn就爱黏在我屁股后,姐姐前姐姐后的转悠。大约三岁时他就知道将自己嘴里的奶瓶扯出来,贿赂哭闹不止的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改的口,稍稍大点的Alawn死活不喊我姐姐了,而是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格格巫。
格格巫是小时候看动画片《蓝精灵》里一个坏蛋,却让Alawm拣到了,用在我身上。还不许其他人这么喊,说是他的专利。
想来我和Alawn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班里,可说青梅竹马,但是我和他却是真正意义上的铁哥们,谁都没跨越那层朦胧的鸿沟。
上中学之后,矮我半个头的Alawn依旧和我十指相握的上下学。不顾同学暧昧怀疑的目光。自觉清者自清。
初二时我有了女孩子的生理特征。妈妈告诉我,从此我就是女人了。
女人一词让我羞涩而焦躁,却在看见男生时有了一种莫名的示弱之心。
有一次Alawn帮我背书包时,卫生巾掉了出来,身边的同学一愣,轰然大笑起来。我羞得捂着脸蹲地上。Alawn什么也没说帮我捡起来装书包里,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书包,转身跑掉。
有很长段时间我再不跟Alawn说话,我们的关系莫名其妙就冷淡了两年。
上高中后他整天和班里那帮野男生拥促着在足球场上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有次放学我扫操场时,有足球老是滚落到我跟前,Alawn就站得远远的叫我踢过去。我要么假装没听到,要么故意将球往反方向踢得更远。Alawn丝毫没有生气,反而跑到我身边,说:“格格巫,放学一起回家吧!我请你喝柠檬水!”他将手掌摊开来给我看,“还有柠檬糖!”Alawn那时正处于变声期的末端,声音像公鸭子叫一般。一听他说话我就想笑,见我笑,他也笑了。他手里的柠檬糖透明的包装纸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
于是我俩的关系再一次冲破早恋一词,在同学老师敏感的眼皮底下,友好得纯洁而生动。举着扫帚满教室追逐打闹过;并排坐在台阶上托着腮将理想和未来畅想过;在考试不理想时装默作样的交流人生的路不平旦过;怀揣五十块钱为了抗议命运的不公而一起离家出走过;一起吃冰一起游泳;他会陪我去上舞蹈课,我也会等他踢足球。
Alawn的零花钱总是比我多,于是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将我惹哭,再以必胜客或哈根达斯来把我逗笑。我吃东西时,Alawn就喜欢看着我吃,假装善意的提醒我:“格格巫,贪吃的女人很容易被男人拐走的!”
高三那年,经过一个暑假,Alawn个头疯长,比我整整高出一个头。就这样一个黑不拉叽,说话扯着青筋像公鸭子叫的瘦猴子,居然也时不时的有女孩子叫我帮着送巧克力,送千纸鹤,送10页以上的情书。千纸鹤他一般丢掉,巧克力一般都我吃了。
Alawn说他吃了甜食牙痛。我也乐得帮忙。
双方父母以为我会和Alawn好,同学好友以为我会和Alawn好,但我的初恋却不是Alawn。和Alawn虽然亲近,却是好得没必要羞涩,加上我对男女一事本就迟钝而后知后觉,所以我从来没将自己那颗情窦初开的少女芳心系在Alawn身上,尽管他不叫我姐姐,我却依然把他当弟弟。
我的初恋是隔壁班一个叫安良的男生。
临近高考的春天,我坐在操场边舔着雪糕,看我们班和一班的足球友谊赛。半场休息时Alawn跑来问我大学准备考哪所学校,我说B大,他说他也是。火红的夕阳延绵洒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十七岁的Alawn一只脚踏在足球上,右手粗鲁的抓起衣服下摆往脸上一阵乱抹,他的眼睛很大,很明亮,双眼皮特别漂亮,炯炯有神,常常带着揶揄的神气。歪歪的戴着白色鸭舌帽,遮盖住亚麻色的乱发,那张跟夕阳一样通红的标榜着青春的脸有淡淡的汗水流下,下巴处冒了颗红色的青春豆。他左耳戴了颗小小的钻石耳钉,太阳下张扬的闪着耀眼的光。
他神气活现的笑笑,然后又一头扎进球场里。
Alawn刚走,一班的一个男生就跑了过来,我抬头便看见一张背对阳光的笑脸,高高在上,头发被渡了层金色的绒丝。
他直接叫我的名字,三两下脱掉外套,丢给我:“落落苏,帮我拿下外套。”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转身跑进了球场上。
“你认识他吗?”同桌季茹问。
我茫然的摇头。
“他叫安良,一班的!踢中场,很帅吧!他们班暗恋他的女生超多!可是他怎么知道你的名字?还叫你帮他拿衣服,是不是看上你了?”季茹开始发挥她的花痴情节,双手托腮不管不顾的陷入她自编自导的浪漫情节中。
“哦。”我不明所以的抱着那个叫安良的人的衣服,只觉得一阵陌生而清淡的汗味充斥着我的嗅觉,莫名其妙的让我一阵心悸。
Alawn转身恰好看见了这一幕,身旁有多事之人吹起暧昧而嘹亮的口哨声,我脸猛的就红了。
“凭什么叫我们班的女生帮你拿衣服,你们班没人吗?”Alawn像个自己领地被侵犯了的公狮,誓死要捍卫他的母狮。他立即跑过来,将衣服从我手里夺下,挑衅的丢到安良身上。
安良反应不急,衣服未接住,掉到地上。能听见四周有人倒吸口冷气的声音。
我以为安良会暴跳如雷,没想到他人如其名,安详温良的捡起衣服,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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