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们年少》第4章


记得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飞凡指了指自己的口袋问我:“去不去?不去你可别后悔。”,我大吃一惊:“你妈的XX有病啊,没事放那么多废纸在身上干什么?”;直到他掏出一叠钱死劲砸在我头上,我才如梦初醒。生平第一次见那么多钱,害的我直流口水;不过我并不是那种死爱钱的种,所以还是坚持没去。
从飞凡自己口中隐约得知他讨厌家里和学校乏味的生活;所以干脆撬了他老爸的保险箱,偷了2万块现金,说是想去外面透口气——真他妈的搞不懂这小子,好歹在家里也是个少爷,真变态!他苦于没有伴,愣是想拉我去。说真的,我做梦都想去省城;但学校可不能怠慢,学习更不能耽误;那样老班会直接通知家里,叫他们领我回去;所以对此也只能遗憾。
那次还好没去,否则说不好我真会被唾沫淹死。
话说飞凡他老爸发现自己的保险箱被砸后,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不过后来发现只少了2万块,又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再后来警察在不费吹灰之力就查出了“真凶”;最后这事才不了了之。但留下的后话却不少,议论最多的是飞凡有多么多么牛,还有他老爸是做什么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有点兴趣。
这件事让我更清楚地知道了飞凡正是那种阔少;其实一开始我看他那满身的名牌就应该明白他是个啥角色!
飞凡和我早成兄弟了,我也因为有他这样的兄弟而很少去上课、很少学习;我说这些并不是想为自己堕落寻找推脱责任的理由,我只是想说明我和他的关系已经很铁了。
从本质上说,我属于那种性格挺孤僻,冷冰冰的家伙;入校这么久——大概好几个月了,我只有飞凡这么一个兄弟;当然外加N个同学。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这是我的悲哀,还是自己太超凡脱俗…有人说我缺少兄弟情。
无聊的时候总是安慰自己,认为自己超凡脱俗非一般人能有幸接触和认识的到。但事实上我却似乎有些卑微加白痴;因为我什么都不懂,只是个土包子。
和飞凡之所以可以成为兄弟,用我们自己的话来说;叫不打不相识。像水泊梁山那样;但套用旁边同学的话:都是草包加混蛋——说真的,我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总之我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和飞凡还真有点相同,都有点像白痴:比如在买东西时,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铭言:老板拿好的、贵的。
这句话曾一度引领我们校园生活新时尚,成为年度校园混蛋生活十大经典语录之一。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们彻底的把这句话从我们的人生词典中删除了。
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天,一个可以把狗热死的日子;我和飞凡却很无聊的在正响午跑去逛街,并一时心血来潮进了一家鞋店,都想买双皮凉鞋,一时又惯性的来了那句:
“老板,给我们拿双最好、最贵的鞋。”,—挺牛的!
老板一看我们,愕然;然后屁颠屁颠地帮我们拿鞋,我们看都没看:
“打包,放这干吗?”,飞凡数落了一声,接着问;“多少钱?”
“一双165,加起来打8折;总共264块。”,老板忙陪笑地回答飞凡。
我和飞凡几乎是同时掏钱,可结果他身上就200块,我只有50块;顿时我们挺默契地问:“老板能不能再便宜点?”
“对不起,我们这是专买店;况且我都已经打了折。”,老板忙抱歉的解释到。
“可…可我们现在…”
老板一听我们现在身上钱不够,脸色马上变了…“妈的,没钱冲什么冲。”——鸟人,真他妈的市侩。
于是我和飞凡像小偷似的逃出那家鞋店;在这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只会说:“老板,有没好点的?”…
小学时,记的老师给我们讲“行影不离”的成语,当时感觉挺纳闷的;这世界那有那么近的一对?现在我和飞凡却让我重温了这个成语的隐含意。
虽然我和飞凡不同班,但我们仍是行影不离;一般他都来我们班上课。我是班干部,班上有我的“一亩三分地”,有时我也去他们班见识他们班的款爷。
我们同住,同睡,同吃,同泡妞—一般都是一起帮他应付那些喜欢他的小妹妹。反正我们基本上买东西都是双份;有人曾怀疑我们是同性恋。也难怪,我们除了女朋友没共上,差不多都共上了。不过我还是得郑重声明,我们不是XXX
7
写了这么多的飞凡长飞凡短的,也该换换了,否则还真以为我们XX呢…
心静的时候也在想;人堕落归堕落;但堕落之余有时也需要认真的面对;毕竟我们不是行尸走肉;毕竟我是活生生的人;我们需要思考明天。
我的学习现在马马乎乎,加上老班的偏爱,所以总体给人的感觉还是个好学生。
说起老班,我还真有些话要说;他丫据说是恢复高考那年考上四川大学中文系,属于老三届那辈;像金庸大师小说里的武林高手,辈份吓的死人。
不知道出生在那个年代的人是否都像他这样吃香;还是他算个幸运儿。我怎么看他都不像个知识分子,倒像个“走资派”的反动人物;不过说句良心话——我喜欢摸着良心说话,这样才觉得踏实;老班对我还是蛮良苦用心的。
“乌鸦”——(-也就是老班;我已经习惯这样叫他,这样或许更亲切;教我们的语文兼政治,除了自己的课,他基本上不来教室;学校有点什么事;他一般都叫人帮忙传达。同学都说他根本不像个班主任,更别说什么共产主义教育的基石。用老师的话来说:“社会就这样,有钱的是款爷;有权的叫官爷…”——有奶便是娘…这句是我加上的;意思挺相近的!
别看“乌鸦”教学不怎么样,但由于出身名校,资力有深;所以一直在学校教务处担任要职。
教务处是一所学校的国务院一点也不假,属于学校肥的流油的部门;又是实权派。人家说有权好办事,“乌鸦”在学校公饱私囊都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是私人承包学校,所以大家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了。
我们总是怀疑他身为领导,又是油水部门,怎么就没有一点发福的迹象?皮包骨,像个非洲难民;不过不得不承认他的精力总是充沛的。
8
有人说我们这个年纪正处于成长的最佳时间段,但成长又是一个不断背叛的过程;年少的梦想被我差不多背叛完了,唯一剩下的可能只有一点点良心!
我已经无拘无束的习惯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习惯了那种堕落的日子;而在这种生活中有飞凡一直陪着。
生活只剩下千篇一律;糜烂的同时有颓废和迷茫!
我们是凡人,是一堆血肉丰满的人;不是头脑简单的动物,我们离不开思考。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像个狂徒一样提着酒瓶上学校的天台;边喝边吹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将来。将来我们要么“富敌比尔盖茨,狠过XX…”,要么隐退江湖;不问凡尘俗世。
其实我们都明白;这只是在幻想,只是在像阿Q一样满足一下自己的想象。
突然想起来在某本书上看到过一句话:生活就像强奸,你没有能力反抗;就只有乖乖的享受。
不知道我们现在是在享受还是在被生活强奸!
“当你面对生活不知所措时,当你迷茫的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时;不如找个人好好爱一次。”;这是我的一位网友在XX论坛上看完我的帖子,给我的回帖。记的当时我对这句话感觉挺伤感的;认为这简直就是一种滥情的博爱,像发情的公狗面对母狗的感觉一样;-也许我的这种逻辑太过于极端。我讨厌用这种幼稚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生活中的苦闷;然而飞凡却不经意间选择了。
飞凡恋爱了,他属于那种比较畅销的帅哥;但对于他的恋爱我还是有几分“瞧不起”。或许是本能的嫉妒;不过我们终究是兄弟;所以这种嫉妒我只能掩藏起来。
我对爱情的观点和飞凡有很大的不同;不去苛求,更不去死缠烂打;顺其自然。所以我也就注定失去主动权;而飞凡却相反,帅气的脸蛋加阳光的性格和阔少类的完美结合;因此一直是多数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过他却在万花丛中荡漾,胡乱糟蹋少女的纯情。
说真的,一时间要我去面对恋爱中的飞凡确实感觉有些不习惯,有些陌生。
有人说恋爱也是一种堕落,飞凡确实堕落的挺深;晚上常常说梦话,有段时间我经常被他半夜吓醒。
飞凡的恋爱让我感觉到了自己更孤独!
9
与飞凡恋爱的女生我认识;叫庄婷,就我们班的;据说还是个班花。
我和庄婷不熟,仅仅只局限于认识;我的性格孤僻、另类,一般不会去随便接触人;特别是女生…别乱想,我可没有变态或是有什么性别歧视,只是觉得女生太似水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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