粼。 阳藿静静地匿在一个黑暗的角落,听着女孩低吟浅唱,仿若精灵。 她一直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那时候,她早已经非常精通法语。这首歌无论是曲调还是歌词她都非常喜欢,回来之后,她从电脑上拷贝下来,单曲循环,一遍一遍地听,心情烦躁的时候它仿佛蕴含了安定的魔力。 这首歌除了原唱,也被很多人翻唱过。除了原唱Karen,最耳熟能详的是另一个叫Stacy的女歌手。 Karen是自我倾诉,Stacy则更加缠绵。 而现在,如空气般萦绕在餐厅里的,正是Stacy慵懒悱恻的声线。 “小藿,你傻呆呆地想什么呢?” 一只手在眼前晃了晃,阳藿从遥远的回忆中抽回意识,愣了一下,才轻笑回答:“我在听这首歌。” 季濛闻言,细细听了几秒钟,说:“旋律很熟,不是英文吧?” “是法语。” “怪不得,唱得什么?” 阳藿微微一笑:“大概,是在讲对爱情的浪漫假想和时光飞逝的感伤吧。” 、佛珠 青年路所在的地域较为僻静,宽旷平坦的马路上疏疏松松的几辆车比起栾市其他繁忙的路段可谓稀如细泉。路的尽头是一大片正在建设中的住宅区,两侧的店面大门半数紧闭,还没有出租出去。没有了车水马龙和人声鼎沸,整片区域都显得有些安静的空旷。 人行道边缘的樟树不知道从哪里移栽过来,起初枝桠被修剪了很多,树干上还缠着一圈一圈的麻绳。不过现在,麻绳只剩下松松垮垮的一两圈,树冠也早已展露出茂盛的模样。 道上的行人却是要比车流多些,有妇人牵着小型宠物犬慢悠悠地闲晃,偶尔一两声毫无威慑力的犬吠,诡异地衬托得街道更加冷清。 往前大概两百米左右的转角处,坐落了一家极其低调,名为1929的咖啡馆,好像它的存在不是为了盈利,而是竭尽全力地降低存在感。 推开黑框的玻璃大门,扑面而来的是属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优雅与娴静。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正对着大门的一大块照片墙,墙上悬挂着的一张张黑白照片里全部都是同一位西方女人,无论是哪一张都清晰可见她的高贵与美丽。如果你认识她,你就会知道她曾经的盛名和童话般的传奇人生,她的美貌与端庄一直流传至今。 朝里走,咖啡馆的内里就如画轴般慢慢展示在眼前,所有的装饰与用品,细节到一根小小的咖啡匙都透露出五十年代的气息。落地玻璃窗边横列了几排柔软的沙发,仅仅是看着便能想象窝在里面该是如何舒适惬意。 此刻,最靠里的沙发上有两个漂亮精致的女人相对而坐,脸上挂着熟稔的笑容。 “听文念说起的时候,我还不太相信。”红色修身连衣短裙的年轻女人语气中仍然带着丝不确定。 阳藿含笑,弯曲手指端起白瓷杯啜了一口,窗外的阳光环绕住她纤细白皙的手,晃眼间竟似与白瓷杯融合在了一起。 “我答应过,要回来的。” “说实话,我很惊讶。” “怎么?荣归故里不是很好?” 文思叹了口气:“你在伦敦,绝不是站稳脚跟这么简单而已。这个圈子里,‘Grace Yeung’不仅仅是一个名字,它是一个名牌。你真的甘心放弃?” 阳藿安抚地微笑:“我并没有放弃伦敦,那里的case我仍然在接收,只是人在国内而已。我们这个职业,不就是飞来飞去么?” “可那毕竟不同。London is your city。You belong there,Grace!” “Cool down,young lady!” 阳藿觉得好笑,文思一激动起来就开始飙英文,不及时阻止她就会不停地叽里呱啦地讲下去。 文思喝口咖啡顺了气,才又道:“我只是替你感到惋惜。” “我明白。” “那边都整理好了?” “不是全部。” 文思一怔:“什么意思?” 阳藿定定地盯着桌上的一块光斑,淡道:“就像我说的,我并没有放弃伦敦。” 文思突然觉得脑细胞有点不够用,大脑里的齿轮生锈了似的转起来咔咔作响:“你的意思是……会回去?” 街道上的阳光呈现出昏黄色,光线全然倾斜,把樟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直接没入一旁的建筑中,再也分不清。 阳藿撑住下颔,捏着细匙搅了搅已经冷掉,没喝几口的咖啡。 她选择回来,除了这里曾经是她的梦想,更因为她对季濛和郝深深的承诺,她答应过她们一定会回来。 然而,却没说不会再离开。 她还能和她们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在同一个城市,每天欢声笑语,已经很满足。 可是,她们不再是只知道读书玩耍的少女。 她们都长大了。 季濛即将嫁给欧海文,深深有张涵可以依靠,而她也有自己的路要走,伦敦无疑是最佳选择。 她们以后会有自己的家庭与工作,她们已经各自重新起航。 人,一旦长大,就要学会面对不想面对的东西,以及无能为力的事情。 总算能理解,为什么彼得·潘不愿意长大,因为长大之后,你无法再为你的无能为力找到借口。 但是即便如此,也要走下去。 就像电视剧里说的: I finally understand。 There are things we don"t want to happen; but have to accept。 Things we don"t want to know; but have to learn。 And people we can"t live without; but have to let go。 This isn"t what I want; but I"ll take the high road。 即使并不容易,即使很艰难,但也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不是吗? 毕竟,人生是一架碎石桥,每走一步,它便在你身后坍塌一步,不能回头,也没得回头。 你不能代替我,我也不能代替你,除了接受与铭记,然后昂起头,挺起胸,直起腰杆,继续前行。 自混沌之初,就从来都不存在第二条路。 这点,阳藿心知肚明。 所以,她回来是为了承诺,而一半的行装仍旧留在了伦敦。 也许,她会一直待在这里,也许,她会在季濛和深深都有了归属之后,重返伦敦。 她不知道将来会如何,就像阿甘不知道盒子里的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滋味。 可是,谁又知道呢? 一切,都只会在答案揭晓的那一刻明了。 阳藿云淡风清地一笑:“Jenny,我不知道。” ** 在新街口和文思分开,阳藿从地铁站出来。 是下班的时段,路上的车流与行人都骤然变多起来。车子行进得很缓慢,刺耳的喇叭声不绝于耳,各式各样的车尾灯不停地闪烁,惹得本来就不耐烦等候的司机更加烦躁。道上的行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比肩接踵,有的行色匆匆地赶路,有的呼朋喝友讨论接下来的行程。 阳藿独自一人慢悠悠地往家走,在人群里有些格格不入。天桥下面的一个花坛边,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清秀少年,面前的地上摆着许多小小的植物。 阳藿觉得有趣,在少年对面蹲下,仔细观察这些多肉植物,多为莹绿,中间掺杂了些红紫之色,圆圆润润,肉肉呆呆的模样煞是可爱。 她拨弄了几盆,抬头向少年微微一笑,拿起一盆莲花样子的询问:“这叫什么?” “桃……美人。”少年许是放假来体验生活,举止衣着像是来自教养良好的小康之家,白白净净的模样,说话的时候显得有点害羞,耳廓微微泛红,甚至不太敢直视她。 又举过一盆类似吊兰的植物,枝条上是一颗颗绿色的珠子:“这个呢?” “佛珠……” “那这个呢?” “花月夜。” “这个?” “熊童子。” 地上少说也有七八十种不同的种类,他都一一应答。 “这些,你全都知道名字?” 少年的手掌在膝盖上摩挲了两下,拘谨地点点头。 阳藿惊讶地赞叹:“好厉害!” 少年听到赞美,更加局促不安,耳廓上的红都泛到了面颊上:“我爷爷喜欢花草,我……我也耳濡目染,很喜欢,放假没事就……就想看看有没有人……也喜欢。” 一段话说得磕磕巴巴,阳藿望着他腼腆的样子,笑得愈发温和,柔声说:“听说,喜欢花草的人都很细心,性格都很纯善。我本来不太相信,现在才觉得应该是真的。” 少年呆愣地看着她,不知作答。 阳藿莞尔:“刚刚那几种我都要了,还有静夜,黄丽,明镜,嗯,这个,这个……” 白皙的手指在十几盆多肉植物上一一点过,少年撑开一个纸盒,把她要的在盒里排好。 她抱起纸盒才后知后觉地庆幸家就在前面不太远的地方,迈开步子正要离开,忽然听到少年的喊声。 “姐姐!” 阳藿疑惑地回头:“怎么了?” 少年弯下腰,揭开脚边的一个黑袋子,里面是一株金灿灿的向日葵,他捧起向日葵不好意思地磨蹭了下,蓦地递到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