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思量自难忘》第17章


程京泽没什么防备,被推开半步,他站定,笑容邪邪地荡开,用大拇指摸一下刚刚擦过她的唇的嘴角,活像个流氓。
忍冬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无赖了,也许她这辈子见过最无耻的人就是他了,脸皮厚,还不知好歹,她真的怒了:“你出去!”
他就像没听见一样,也不顾她沉着脸,转身走进去,三两步跨到沙发边,悠闲地坐在那四处打量,不自觉叹一口气。
地上,茶几上,乱七八糟地摆放着书籍零食,还有碟片,屋内像被扫荡过的状况一览无余。
“对啊,老是撵我走,我又不是陆庭宇,能让你恋恋不舍。”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明明是想来和她好好说说话的,怎么这会儿又刻薄起来了。
她觉得好笑,说:“当然了,你和他怎么比?” 
一句话噎得他无话可说 ,忍冬又接着说:“哥,你放过我吧,我们都不要纠缠过去了好吗?”
“你还知道我是谁?当初你二话不说就消失的时候,怎么没想过我?你就没想过给爸妈一个机会吗?”
他的眼睛看不出什么情绪,一连串的反问她,忍冬几乎撑不住自己,脑袋一直处于昏昏沉沉地状态,根本没有心力去应对。
“我累了,我们改天谈好吗?”她的语气几近哀求,程京泽直直地看着她,心思斗转星移间千回百转,他无赖一样往沙发上一坐,说:“好,那你休息吧。”
“那你呢?”
“这么晚了,我回去多不安全啊。”说完,还无辜地冲她眨眨眼。
忍冬风中凌乱,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你……你……”半天没说出来,最后,没办法,她完全无视他,直接上床休息。
留他一人在沙发上靠着,窗外星空闪烁,夜凉如水。黑夜中,他坐在那里,不知不觉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觉得有东西盖在身上。他顺手拉住了那只手,她挣了两下,没甩开,低声说:“放开。”
他幽幽地睁开眼,不过攥着她的手更紧了,他稍一用力,她就跌坐在沙发上。
“忍冬。”
“你手机响了,你该回家了。”
他微挑起右眉,拿起扔在茶几上的手机一看,有两条短信,都是姜凡发来的,问他在哪里,让他回家,忍冬可能看见发件人了,所以猜到是家里担心他了。
他一看手表,已经十二点半了。
“你确定现在让我走?”
她也看看手表,点点头,“当然。”
然后,还走到门前,替他打开门。他站在那里,看她半天,两人对峙很久,最后,他二话不说,抬腿就走。
等他一迈出门,忍冬毫不犹豫的关上门,她背靠在门后,闭目呼吸。
过了几分钟,连空气都安静了下来,她突然以极快得速度打开门,程京泽正站在门口,对着她笑得玩味。
有一个人,你恨他的同时,却希望他一世长安,这种矛盾的心情无时无刻不像一只爪子,不轻不重,挠得人心痒痒,却又不敢直接触碰,忍冬想,要不是怕他十二点走路上被贞子拖进井里,早就把他扔出去了。
又一次,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夜,还很长很长,这一夜,出乎意料的安静。
第二天,太阳初升之际。
忍冬起床,看到客厅早已没有了他的影子,茶几上压着一张一条,拿起来一看,上面正是她熟悉的字迹,和年少时一模一样,刚劲有力的小楷。
旁边还有买好的早饭,让她热一下再吃。她默然看着盘子里的面包,觉得很想流泪。清晨,路上人不多,晨市却热闹非凡。
这天早上,她的心情很好,太阳的光线慢慢普照大地,把她脸上度上一层浅淡的金光,看起来那么耀眼。
作者有话要说:↖(^ω^)↗
、【第十七章】
每当我的情绪处于混乱的时候,睡一觉,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一觉醒来,什么都忘光了。
—— 姜忍冬的日记
不远处,一个男生拉着睡眼惺忪的女生跑步,女生慢慢踱步,不想再跑,男生便哄骗说,明早不跑了,告诉女生怎样调整呼吸,两人的脸上都带了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他们一路嘻哈着与她擦肩而过……让她的心里默然一暖。
时间纷纷扰扰,光阴缠缠绵绵,转眼,她回来半年多了。这些时间,她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无论生活中如何,但是,她从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上,她只想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他人目光,无须在意。
公司根据这段时间实习生的表现,留下三个人,忍冬,王笑笑和另一个男同事。不久后,忍冬被调去做陆庭宇的临时助理,因为他的助理回家生孩子去了,周骏彦想让王笑笑代替陆庭宇的助理,极力争取留住忍冬,但是最终还是没留住。
她跟着陆庭宇,也的确能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他一直在可以培养她,她心内很清楚,今天,她看见他上班的时候精神不好,轻轻敲开陆庭宇办公室的门,把文件放在桌子上,见他正在沉默扶额,便出去给他泡杯茶。
“忍冬。”他突然叫住她,声音显得很疲惫。
“陆总,什么事?。”
她大学时期认识陆庭宇,那时身在异乡又没有经济来源,留学需要大笔花销,从家出来时,她只带了部分费用,穷途末路之时,只好去打工做兼职。
有一天,她从公司出来,正好电梯里同学打电话过来,告诉她有一家店需要兼职,她拿出本子记电话,埋头翻了半天也没找到笔。
这时,正好有人进电梯,她连忙问:“有笔吗?”
一想不对,又改用瞥脚的的法语说了句:“Il y a un stylo?”
陆庭宇见是中国人,就把身上钢笔递过去,忍冬头都没抬,甚至可以称是把那支钢笔抢过去的,她用中文冲着耳机喊:“慢点,慢点,好,知道了……”
急得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电梯门一开,她收起笔和本子,就冲出去了。
陆庭宇赶紧追上去,喊道∶“小姐。”
因为说的是汉语,忍冬极其敏感,她转过头,见陆庭宇朝她伸出手,忍冬狐疑地看着眼前的人,问:“你叫我吗?”
“小姐,我的笔。”
“啊?哦,抱歉。”
她吐一吐舌头,急忙把笔找给他,陆庭宇看到她慌慌张张的翻开包,包里鸡飞狗跳情形一览无余,耳机和一堆匪夷所思的东西缠到一起,乱的无法想象。
陆庭宇感到微微诧异,恐怕已许久未见这番阵仗。
其中,他看到一个熟悉的东西,是他母校的学生证,这才多看她几眼。
“谢谢,谢谢……”
忍冬不住道谢,把钢笔往他手里一塞,接着忙不迭地跑掉了。有些人,一见如故,你见他第一面,就可以认定,他是你此生挚爱,而后寻寻觅觅,纠缠离散。而有些人,即使第一眼,便知道,今生注定萍水相逢。
所谓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大抵如此。
而他们再见时候,是她所在的那家咖啡店,因为同是中国人,忍冬就多看了他两眼,总觉得他很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而陆庭宇倒是一眼就认出她了,看她好像不记得自己了,他就没提,往后的日子,相同的位子,相同的时间,他都会出现在那个位置,每次都是忍冬送的咖啡,他都喝那种特别苦的**,从来没换过。
说来也是,他一向不喜欢改变什么,温润却执着。
其实,陆庭宇只是习惯于那个位置,并不是刻意而为之,就这样,他们才正式认识。有时候,认识一个人后,无论在什么场合,你都会一眼注意他,而你不认识他时,可能这个人已与你擦肩过无数次,而你全然不知。
忍冬始终不明白,当初他们只不过是认识而已,可他却不留余力帮助自己,他贯穿了她青春年少的所有悲欢喜乐,是她青春的见证人,他们走过的路都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陆庭宇身边向来不缺女生,从金发碧眼的洋娃娃到美丽婉约的中国美人,可偏偏多年来,一直护她周全。
那几年间,她也发现,陆庭宇多是逢场作戏,那时他多有颓废啊,所有沉沦堕落的事情,他都做过,今天能养成如此绅士的品质,真是令人费解。
后来,忍冬才知道,疼爱他的爷爷奶奶因病相继去世,而他因为许多事情牵绊,回都回不去,连他们最后一眼都没见到,他什么都做不了,感到很无力。
陆庭宇陪她度过了人生最灰暗的时光,而她,伴他走过一段心伤的过往。回国后,他依然对她无微不至,忍冬对他是不无感激的。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忍冬的思绪被猛地拉回,阳光跳跃在空气中,他带笑的眉眼显得异常柔和。
陆庭宇站起来绕过办公桌,在她面前站定,说:“忍冬,以后让我来照顾你,好吗?” 
忍冬的心头陡然一震。看向他,半响,艰涩地开口:“师兄,你一直在照顾我不是吗?”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他站在那里,与?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