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玫瑰》第24章


我想虽然晚上就会回台北,但还是拨了通电话给叶梅桂,告诉她,我今天到台中,可能会晚点回去。
挂完电话后,疏洪道问我:「打电话给女朋友?」
「不是。她是我室友。」
「那干嘛连这种事也要告诉她?」
「因为因为」
我想了半天,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猛搔着头。
其实答案很简单,我不想让阳台那盏灯等太久。
倒不是为了要节省电费,我没那么小气。
我只是不希望叶梅桂在客厅看电视或看书时,还得时时侧耳倾听我开门的声音。
那种滋味我尝过,很不好受。
所以开完会后,我就急着想招出租车到台中火车站搭车回台北。
「小柯,难得来台中,干嘛急着回去?」疏洪道拉住我衣袖。
我很怕被他拉住,脱不了身。立刻从上衣口袋拿出笔,问他:「你看这枝笔如何?」
疏洪道看了一下,赞叹说:「这枝笔的笔身竟然是木头制的,上面还有花纹,真是一枝好笔。」
我把笔凑近他鼻子,让他闻一闻,突然往旁边丢了十公尺远,再说:「去!快把它捡回来。」
他放开拉住我衣袖的手,迅速往旁边移动了几步。
等他发觉不对,再回过头时,我已拦住一辆出租车,直奔台中火车站。
没想到常跟小皮玩的游戏,现在竟然可以派上用场,我很得意。
只是损失了一枝笔,未免有些可惜。
买了火车票,在月台上等了10分钟后,火车就来了。
上车后,看了几眼窗外的景物,觉得有些累,就睡着了。
回到七C 时,大概是晚上十点左右。
打开门,阳台上的灯还亮着。
「你回来了。」叶梅桂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嗯。」我走进客厅,关掉阳台的灯,也坐在沙发上。
「吃过饭没?」
「吃饭?」我很惊讶。
「干嘛那副表情?到底吃饭了没?」
「天啊,我竟然忘了要吃饭。」
「你是故意不吃的吗?」
「我没有故意。只是赶着回来,忘了先吃饭。」
「现在已经满晚了,冰箱里也没什么东西。嗯弄什么好呢?」
「我不介意吃泡面。」
「哦。」
她站起身,走到厨房,扭开瓦斯炉烧水。然后再回到沙发上。
「台中好玩吗?」过了一会后,她问。
「我是去开会,又不是去玩。」
「哦。我还没去过台中呢。」
「下次带妳去玩。」
「好呀。」
「水开了。」
「哦。」她再度站起身到厨房,把开水倒入碗里,再盖上碗盖。
「不可以食言哦。」她又坐回沙发,笑着说。
我心头一惊,这句话的语气好熟悉。
这是我在广场上告诉学姐以后会邀请舞伴时,学姐回答我的语气。
怎么会在这种简单的对谈中,我又被拉回广场呢?
「喂!」叶梅桂叫了一声,我才清醒。
「又想赖皮吗?」她的语音上扬。
「不会的,妳放心。」还好,我又回到了客厅。
「你是不是有点累?」
「还好。」
「累了要说。」
「嗯。三分钟到了。」
「哦。」她第三次站起身,向厨房走了两步,突然停下脚,回过头:「为什么都是我走来走去?」她瞪了我一眼。
我赶紧站起身,快步走到厨房,把那碗面端到客厅。
掀开碗盖,拿起筷子,低头猛吃。
「你慢慢吃,我有话要跟你说。」
「嗯。」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吧。」
「哇!」我烫到了舌头。
「妳说什么?」我顾不得发烫的舌头,站起来问她。
「我要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呀。」她微仰着头看我。
「为什么?」
「你肯不肯?」
「这不是肯不肯的问题,林肯也是肯、肯德基也是肯。重点是妳为什么要我这样做啊。」
「你到底肯不肯?」
「妳先说原因,我再回答肯不肯。」
「那算了。」她将视线回到电视上。
「好啦,我肯。」在她沉默了一分钟后,我很无奈地说。
「你是哪一种肯?林肯的肯?还是肯德基的肯?」
「我是非常愿意的那种肯,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可以说为什么了吗?」
「嗯。我爸爸过几天回加拿大,临走前又要找我吃饭。」
她把电视关掉,呼出一口气,转头看着我。
「那跟我无关吧。」
「本来是无关。但我爸爸说我已经27了,应该要考虑终身大事」
「等等。」我打断她的话,低头算了一下:「今年是2001年,妳跟我一样是1973年生。所以妳是28才对啊。」
「这不是重点。」
「这怎么不是重点呢?27岁和28岁的女孩差很多,老了一岁耶!」
「所以呢?」她瞪了我一眼,眼神中有刀光剑影。
「所以妳爸爸算术不好。嗯,这才是重点。」我很小心翼翼。
「反正他意思是说我年纪不小了,应该要」
「这点妳爸爸倒是说得很中肯,妳确实是不小了。」我笑了两声:「中肯也是肯啊。」
「你是不是很喜欢插嘴?」
「喔。对不起。」说完后,我立刻闭上嘴巴。
「总之,他一直希望我赶快找对象。」
「妳因此而心烦吗?」
「我才不会。我只是不喜欢他老是在我耳边说这些事而已。」
「喔。」
「所以我要你假装是我男朋友,我们跟他吃顿饭。明白了吗?」
「这样啊」我靠躺在沙发上。
「明天晚上八点,别忘了。」
「可是我通常七点半才下班,这样会不会太赶?」
「餐厅在你公司附近,我明天去载你下班。」
「喔。」
「好吧。」叶梅桂坐直身子:「来练习一下。」
「练习什么?」
「练习当我男朋友呀。」
「怎么练习?」
「首先,你要叫我玫瑰。」
「是梅桂?还是玫瑰?」
「玫瑰花的玫瑰。我爸妈都是这么叫我的。」
「妳爸爸真是莫名其妙。如果要叫玫瑰,当初把妳取名为玫瑰就好,干嘛叫梅桂呢?取名为梅桂以后,又要叫妳玫瑰,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也可以说是多此一举、画蛇添足。」
「你说够了没?」
「对不起。」我又把嘴巴闭上。
「好。你试着叫我一声玫瑰。」
「玫玫瑰。」我声音有点发抖。
「干嘛发抖?这是看到鬼的声音。」
我深呼吸,让声音平稳,再叫了声:「玫瑰。」
「不行。这样太没感情了,好像在背唐诗三百首。声音要加点感情。」
我吞了吞口水,轻轻咳了一声,把声音弄软和弄干净:「玫瑰。」
「这是逗弄小孩子的声音,好像在装可爱。你别紧张,放轻松点。」
「嗨,玫瑰。」我将身体放松,靠躺在沙发上,右手向她招了招。
「这是在酒廊叫小姐的声音。」
「玫瑰!」我有些不耐烦,不禁站起身,提高了音量。
「你想吵架吗?」
「喂,干嘛要这样练习,不管怎么叫,不都是玫瑰吗?」
「如果你是我男朋友,而且你很喜欢我,那么你叫的玫瑰,跟别人叫的玫瑰,就不会一样。」
「哪里不一样?」
「那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声音。是从心里面发出来,而不是从嘴巴里。」
「这这太难了吧。」
「算了。」叶梅桂耸耸肩:「你明天随便叫好了,也许我爸爸根本分不出来。」
「喔。」我坐了下来。
叶梅桂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左手托腮,静静地看着。
我也看了一会,又是我不喜欢的节目。
伸个懒腰,靠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累了就先去睡。」
「我待会还得把今天带回来的资料整理一下,明天要用。」
「哦,那你先休息一下,我不吵你。」
「不会的。我只要坐着,就是一种休息。」
「嗯。」
「妳看电视吧,我先回房间了。」我打起精神,站起身,提起公文包。
「明晚吃饭别忘了。」
「不会的。」我走到我房间,转头跟她说:「晚安了,玫瑰。」
「嗯。晚安。」
右手正要扭转门把,打开房门时,动作突然停顿,公文包从左手滑落。
我再转过头,看着客厅中的叶梅桂。
她原本仍然是左手托腮、看着电视,眼神的温度像室温的水。
但过了几秒后,托着腮的左手垂了下来,身体变直,视线也从电视转到我身上,眼神的温度像刚加热不久的水。
因为我刚刚很自然地,叫了她一声,玫瑰。
「如果你喜欢,以后就叫我玫瑰好了。」
「好。」
「去忙吧。」
「嗯。」
我走回房间,坐在书桌上,才想起公文包掉落在门外。
隔天早上要出门上班前,原本已经穿上了北斗七星裤,但是怕叶梅桂的爸爸如果看到星星,会觉得我是那种不正经的男孩。
于是脱掉北斗七星裤,换上另一条浅灰色的长裤。
可是,万一这条长裤好死不死刚好在今天被小皮咬出破洞呢?
叶梅桂的爸爸看到破洞后,心里会怎么想呢?
「玫瑰啊,这小子一定很穷。妳看,裤子都破了还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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