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示》第74章


我还以为,他要问什么呢。。。。。。
感谢你这么执着,一直叫我baby。很不要脸的说,我真喜欢听你叫这名字。原谅我一直称呼你死同性恋,贱人,陈晓明,地主。。。。。。陈溢,我还真的难以叫出口。
“你觉得呢?”我反问他,说实话,我现在是真的不确定了。
那名字离我太遥远了,远得就像上辈子的事情。
我会想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可是你可不可以不要提。虽然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可是也请你不要提。
“我不会妄加猜测,若是你还喜欢他,就打他的号码,若是你不喜欢他,就以最快的速度去英国,在这期间不要看电视不要看报纸不要用电话,最好连门都不要出。我不确定这是在帮你还是在害你,但是以我的思维,这样下去你应该会比较好过。你要是信我,就按我说的去做,你要是不信我,就什么都不做。”
他的声音听上去疲惫不堪,想是在交待遗言,让人害怕。
我哦,拉开门走了出去。
我没有电话,我想小一他们昨晚找我已经找疯了,我在想该怎么去面对他们那一家子。我漫无目的在街上飘着,现在才八点多钟,太阳刚刚升起,洗涤这肮脏的城市昨天发生的一切。早晨的人们看上去精力充沛,路上匆匆忙忙走过夹着公文包的严肃男子,穿着校服围着红领巾被父母牵着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喜欢上学?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被囚禁在一个小匣子里还能成为天才?就像一个学校一千个考生能有二十个考入清华,就相当于是五十分之一的概率,家长们就总会觉得自己的孩子极有可能是幸运者,忙不迟迭将孩子送去那个被冠名为升学率高的监狱里。也就像赌徒和执着于买彩票的人,总以为自己的幸运者。是的,幸运者不是没有,可确实,寥寥无几。
比如说我,从小就讨厌上学,从来不认为学校除了能教我们识字以为还能学到什么真实有用的本领。
不过这一切看来还是那么美好,清晨,给予人的活力实在难以忽略。
我看到街角处用一个公用电话,很老的那种,可以投币。摸了摸口袋,没想到还真摸到了几个硬币,不由得庆幸自己的大方,把大钱留给了别人得同时,还留了点零钱给自己。
可喜可贺。
我投了一个硬币进去,拿起了已经布满锈迹的话筒,拨通了小一的电话。
腐烂的味道蔓延,充斥着我的嗅觉。可能是我心理作用,我觉得自己身上也布满了那种味道,十分强烈。是否如小一所说的,我如愿以偿的患上了所谓的行尸综合症。我会用自杀来证明自己的不死之身,然而真正死去,那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千万不要发生在我身上。
嘟嘟的响了两声,电话被接起了。听小一的声音明显还在睡觉,朦朦胧胧的,似乎在责备这电话惊扰了他的美梦强烈的不满着。
呃。。。。。。这个情况是?
难道。。。。。。
那厮根本就没有找我,也没有担心,最坏的情况就是他根本就不知道他可爱的亲爱的老姐失踪了。
哈哈,真嗨皮,我自作多情得这么没有限度让我情何以堪。
“谁呀?”我还听见了他在打哈欠。
“你姐姐我,死小子!”原谅我一大清早就骂脏话,因为我实在忍不住内心汹涌而现的愤怒。我真怕我冲进电话里面把那头还在睡觉的人暴打一顿,亏我还手忙脚乱的想了那么多怎么搪塞他们一家的说辞。
“啊。。。。。。”那边明显一惊,应该是从床上被吓起来了,清了清嗓子,“姐啊,我给你说,你昨晚没穿帮吧。啊,不,肯定穿帮了要不你咋这么早就给我打电话了,你平时都是不到十二点不起床的。我爸怎么说,哎呀,肯定非揍死我不可。。。。。。”
等等,什么跟什么又是什么和什么?
那小子在说什么?我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啊,脑袋都被他搞晕了。
“ExcuseSir,你你你先说说你叫什么名字,我想确定一下我是不是打错电话了。”我打断了他的抱怨,违心的说。
先不说张讯一的电话已经烂熟于了我的心底,而且他那万年不变的鸭子声音我也是不可能听错的。
“你咋这么的惹人嫌呢?我昨晚没有回家啊,你该不是不知道吧,我跟我妈说我去了你那儿。你去上厕所我和张洁就出去那啥了,我不是叫那个端着酒给你告白的男的转达给了你吗,谁叫你不带电话的,你该不是回我家吧。卧槽,不死也活不了了。”
大概明白了那么一点点,原来这厮昨晚也出去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还好是和这么一个正经女孩,不是和那些不靠谱的酒吧妹妹。
可是正经女孩咋这么容易就上钩了呢?难道说我们家少爷钓妹妹的技术又纯熟了不少?
哎,失足的少女。
“好好好,我昨晚也没回去,没穿帮没穿帮。你俩那啥继续吧,我们约好个时间一起出去吧,下午四点吧,就四点,不商量了。OK就这样,祝你们幸福。”我飞速的挂了电话,觉得全身都没有力气。
看到街那边有个小公园,就想着进去坐坐。
公园里空气是不一样,老爷爷们打着太极拳舞着剑,提着鸟笼子闲逛,实在是在符合我们这座城市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标准了,休闲之都。我随便找了个长椅坐了上去,头轻轻的靠在后面,仰起脑袋眯着眼睛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最初的阳光透过茂密的叫不出名字的大树枝叶零零散散的洒下来,印入我眼帘变得斑驳了时光。
好像回到了念小学的时候,我爸跟我妈在家打得个天翻地覆,我哭着跑了出去在院子外面的长凳上坐了一夜。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钱芮递给我一个肉松面包,对我说,“我妈告诉我早上要吃早餐,可是我已经吃了三个包子,这个给你。”
画面定格在了她那张过分稚气的脸上,显得迷离。
那才是我认识的钱芮,她只于过去有关,她存在我的记忆里。我会老,会长到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七十岁,九十岁,我的皮肤会松弛,满脸皱纹,头发花白,我会去世。可是她,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是年轻友好善良的模样,不会背叛,不会骂我,什么都不会。
我很累,我真的很累。

寻人启示
正文 chapter 70 原谅我们,太过年轻
'更新时间' 20111001 15:16:00 '字数' 3098
我闭上了眼睛,光阴穿透了我薄薄的眼皮,在我黑暗的世界里泛起点点涟漪。
我在睡着了,没有做任何梦。
我一直以为像我这种全身心腐烂的人在阳光的照耀会化为一片灰烬,逐渐消失。
可是没有,相反枕着阳光我还可以睡得这么安详,我想我是否颠覆对什么的认知?以前的感觉是不是都。。。。。。错了。
我不知睡了多久,醒来。发现清晨独有的薄雾已经散去,留下正午的光点。打了个呵欠,准备找地方吃个饭什么的,一摸口袋才想起昨晚找了鸭子没有钱了,被迫无奈,有从裤包里硬摸了一个硬币出来去早上给小一打电话的那个公用电话亭去向他求助。
现在应该十二点过了吧,就算住宾馆也退房了,那死小子,该不是又继续了房吧。。。。。。
呃。
我该不会这么这么这么的倒霉。
想了一连串乱七八糟的东西,从长椅上站起来摇晃脑袋,因为动作太大了,拉扯到了大腿上被烫伤的地方,很痛很痛。痛疼刺激了我,我又一下子坐回了长椅上,脑袋一阵晕眩,我侧目看见土黄色木质的长椅上留有我一束长长的头发。因为两种颜色特别的岔,所以看上去十分显眼。
我总是掉头发,不知道为什么。
以前黎落也经常嘲笑我,要是像这么掉下去,我还不到三十岁就要变成地中海。
我也时常怀疑我是否患有某种病症,可能是白血病,或者癌症什么啊,不然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那么的头发。在家里也是,长长的发丝随处可见,只要是我呆过的地方,许是厕所,床上,沙发上。。。。。。
小姨也跟我开过我掉头发的玩笑,记得我当时还笑嘻嘻的回答过她,也许是头发怕我找不到回家的路,我走哪里掉哪里在帮我作记号。若是真的有一天我迷路了,我就回头沿着头发掉落散在地上的痕迹一根一根的拾起,当拾到了最后一根的时候,我坚信我一定能回家。
我觉得这是可怕的,这种坚信是一种可怕的执着。就像某种信念你把它寄托的太深,反而会适得其反。
可是没办法,家对我的意义太重要了。
我说了,我无论去往哪里都只是暂时性的,终究我会回到这里。
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确定自己可以正常的走路不会在路上碰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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