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已无旧少年》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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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铭看见她这样,更加偏激:“我说了,别和他在一起,你明明不爱他,他明明配不上你!你为什么那么傻?啊?跟我走不行吗?只要跟我走,你就会好了。”
“你满足不了我的,我就算离开了他,我也不能和你在一起,我配不上你知道吗?方铭,我已经走了那么远了,我停不下来了你知道吗?我就像是一个戏子,锣声一响,就必须演下去,停不下来的……”
“戏总有演完的那一天,乔爱雯,你离开他,你只要等一等,再等一等,我会努力让你过上你想要的那种生活的。”方铭闯进房里,乔爱雯向后推了一步,方铭拉过她,抢过她手里的毛巾,敷在她左脸上,“好好过的意思是希望你不要再这样伤害自己。”
乔爱雯摇摇头,方铭把她抱在怀里,乔爱雯伏在他肩上哭,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凌少杰抛弃了她,她就觉得自己一定要靠自己走下去,可偏偏方铭闯进她的生活,第一次相见是因为她和教授的吵闹,第二次相见是他厚颜无耻地和自己一起回到这个城,她知道他喜欢自己,也曾利用他给余蝶珍放消息,无论她怎样对他坏,他都丝毫不介意。
“乔爱雯,你不要那么傻,他怎么可能爱你?他不过贪图你的年轻!他也有四十多岁了吧?就算他离了婚,你觉得你就会幸福吗?等你人老珠黄,他也一样会包二奶,你也会像他现在的老婆一样被他的谎言蒙蔽,最后得到的只能是一张纸!”
乔爱雯哭得更大声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方铭的确说到让她动过心,可是那个老男人那边,她该怎么解释呢?
她摸到自己的脸,已经肿得不像样了,下手可真狠啊,为什么每一个她想要攀附的男人都对他下手那么狠呢?因为她从来没有重要过吧,她只是他们的玩物,他们只是贪图她的年轻。
想起了余蝶珍给自己的那一巴掌,也许是余蝶珍还残留着恻隐之心,没有真的下手,她应该把她打醒才对的。
命运为什么对她那么残忍,她年少时的努力,十年寒窗苦读,根本毫无用处,她一次又一次地想要找到社会里的光明,可是她已经瞎了,心已经瞎了,她像一个瞎子一样行走在这条路上,停不下来了,方铭就像是闯进她监狱里的一丝光明,带给她暖意,带给她希望,她多希望就这样紧紧地抓住那一丝光,让他做自己的导盲犬,安全地走下去,可是如果越狱不成,她就只有死路一条。
她那么怯弱,因为本来就是一个懦夫。
“乔爱雯!”门前的声音让她收到了惊吓,这才看见,那个老男人此时就站在门口,而方铭并没有打算松开她的意思,她慌了,想要推开他,方铭看着她的眼睛,她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方铭想要替自己把她不敢做的事情做出来。
“臭三八,你真不要脸啊,吃着我的钱来养小白脸!”那个老男人气疯了,作势要去桌上拿东西砸他们,方铭大声说:“我是爱雯的青梅竹马,我这次来是要把她带走。”
“要走?没门!乔爱雯吃了我那么多钱,我起码也要拿回本!我告诉你,我要把她带到酒吧去做小姐,把我给她的那些钱全部还回来!”老男人恶毒地看着乔爱雯,乔爱雯听到脸色铁青,她从来没想过,那个老男人只是把她当小姐。
“你不过是想要分手费?我给你就是了!”方铭也以为那个老男人宠她,听到这句话,他气不打一处来,也不顾自己说出了什么,他只想让她自由,跟在自己身边好好地活着。
“乔爱雯,你说,我在你身上投入了多少钱?嗯?你告诉他,让他还给我。”老男人不怀好意地一笑,乔爱雯抿住嘴,低下头。
要说真的去还,方铭是不能帮她还上的。
“方铭,你还是走吧。”她挣开他,然后看着老男人,“我不走,我留下来,行了吗?”
老男人满意地点点头。
方铭瞪着乔爱雯,他紧握住她的手臂,害怕她离开自己,他不希望因为自己,乔爱雯少了自己的自由,他不想要乔爱雯的自由来换自己无能犯下的过错。
“我还,我贷款都要还,乔爱雯,你告诉我,多少钱?我卖肾我都还!”
乔爱雯哭了起来,“方铭你走吧,你不要对我那么好,我不值得啊!我说了,我停不下来,你还不起的!”
方铭面对抽泣的乔爱雯没辙,他慌了,特别是看见老男人的洋洋得意,他很生气,他跑到桌边,迅速拿起遥控器,向老男人砸去,老男人一惊,朝他脸上就是一拳,他们扭打在一起,方铭年轻力壮,把他按倒在地,用尽力气去揍他,乔爱雯尖叫地叫他们别打了,他们撞开了门,乔爱雯看到,门外是最近来跟她实习的翻译。
那个翻译对乔爱雯一笑,她全身都感到不安。
原来,告诉老男人方铭最近出出入入别墅的人,是她。
她想利用这件事上位。
乔爱雯知道了真相,她拉住方铭,让他停下,对老男人说:“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你会为我离婚,因为在我之前,肯定还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女孩子,你至今没有给她们一个家的原因,就是你怕老婆。”
老男人一惊,乔爱雯接着说:“最多我告诉你老婆我们的事情,我们同归于尽。”她脱下自己身上的裙子,扔到他脸上,方铭脱下自己的外套给乔爱雯,他在乔爱雯眼里看到自由的渴望,他拉住乔爱雯,十指相扣,跑离了别墅区。
十里红妆 待长发及腰 1
余蝶珍离开前,又上了一趟草坡。
她在前坡摘了很多那些夏天才能看见的花,她叫不出名字,有点像雏菊,她把花好好的用一条干草绑了起来,打了一个结。她沿着昨日那条路来到他的坟前,蹲下,把花放在那儿,她说:“凌少杰,这样你的身上就还是我最喜欢的青草香了。”
一阵风吹过来,杂草发出沙沙的声音,掠过她的脖颈,汗水蒸发,留下阵阵凉意,她托腮,看着那个坟头,里面就是凌少杰的骨灰,凌少杰唯一留在这个世上的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她想把他带走,她曾经这样想过,她想用他留在咖啡馆的钱给他在公墓买一块地,立一块体面一点的碑,刻上他的生平,可她觉得,这个地方最适合他不过了。
周遭都是年少时候熟悉的地方,都是属于他的味道,在这里,是最安逸的。
“如果真的要铲平这个山坡,我就带你走,好吗?”余蝶珍说,“在这里能过多久就过多久吧,你要知道,很多人都喜欢这个地方,你也要像以前那样去喜欢这里,虽然因为生在这里而导致的贫穷让你受尽了苦难,但是,一切都会好的不是吗?”
她真心希望凌少杰能听见,然后能抛弃对铜臭味的渴望。
苏婉会喜欢他,也许是因为苏婉也向往着摆脱父母所给的财产自己努力吧。
从白手起家到腰缠万贯,所有的父母就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过上那些白手起家的生活,因此苏婉才会被父母看得如此之紧,她和凌少杰生活过,因此比余蝶珍更懂凌少杰吧。
也好。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余蝶珍的脑海里浮现出梁静茹的这首歌,她忽而就笑了,“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还能感受,他的白Tshirt上淡淡的绿色青草汁,还能感受,白衣少年的温暖美好。
还能那么清晰地回忆起,凌少杰牵着她过荷花池的时候,手心的温度。
足够了。
江秀贤惊讶地看着余蝶珍递给自己一叠钱,她虽然外表平静不屑,其实内心早就风起云涌了。
“这是我住院开始到现在你的工资,我不知道怎么发工资也没有记诊所这边的帐,所以就随便了,应该有一千块,我总不能让你白看店白干活啊。”余蝶珍无奈地说,她只顾着咖啡馆那边的事情了,诊所因为自己不在而被冷落下来,江秀贤帮她看店,实在是她无能为力的事情她才会打电话给余蝶珍叫她赶紧过来这边,余蝶珍光是两头跑就累得要命,还要在咖啡馆记一大笔的帐,还要做预算,她想不到凌少杰平日看起来那么轻松,实际却如此累人,他陪自己去选婚纱游玩的那些日子落下来的任务,他都是趁自己熟睡了才熬夜补上的。
“明明是老板,却比谁都忙!”余蝶珍忍不住抱怨,江秀贤把钱抱在怀里,她看到钱的那一瞬间就很想去旅行,可是听到余蝶珍的抱怨,她又不忍心离开。
在自我与朋友之间,她选择了朋友。
她打算中午就把钱存了,存多一点,再去旅行,因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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