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约23岁左右,青春貌美,气质优雅。她的眼睛很好看,柳叶眉,一对很亮很黑的眼珠,眼珠转到眶中的任何部分都显着灵动俏媚。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那微笑总给人一种冬天午后阳光般的温暖。
见有老师帮我说情,主任只好说:“那你明天来上课时,把**给薛老师吧。”
原来这个善良的老师姓薛。就是这个薛老师,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给了我姐姐般的关爱和帮助,而我却不知给她添了多少麻烦。
薛老师替我很快办好了入学手续,然后仍是微笑地对我说:“魏莱同学,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学生了,你可要好好的学习哦。”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了新的教室。原以为升初中就和小学四年级升五年级一样,老师换了,同学还是小学的同学,只有少没有多。当我眼帘里陆陆续续出现了新面孔时,才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
原本应该容纳五六十人的教室却挤满了七八十人。有我熟悉的小学同学;有我认识但叫不出名字的二班同学(小学我们一个年级有两个班,我在一班);也有来自其他村校或者降级的陌生面孔。
两三节课下来,发现在新的班上只有二三十个小学同学。其他的呢?有的被分在了一班,有的到其他学校读去了,有的辍学打工学手艺去了,还有的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找不到曾经约好在初中一比高下的数学天才周斌,找不到那个能把白娘子画活的叶倩,也找不到那个捣蛋王邓忠强了。
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分别的痛,这种感觉是第一次。
曾经总是笑文人骚客的多愁善感,原来我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有的人走了,又有新的人出现你身边,当然也有暂时还和你在一起的,而他们终究还是会离你而去。离别构成了人生一道独特的风景。
陌生的班级、陌生的老师、陌生的同学、有趣的课本、沉甸甸的梦构成了自己对初中生活最初的印象。学习几乎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初一,身体还算稳定,不方便的身体没影响我的学习,也没影响我的生活。我可以安静地学习,在茫茫地知识海洋里快乐地遨游。
为了找到一道数学题的答案,熬夜熬到凌晨一二点也不觉得困。为了写出一篇好作文,我总会把一本厚厚的作文本变成薄薄的,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后来学聪明了,用草稿本,不过总是圈圈点点画满了草稿纸,如果不是本人,没人知道草稿纸上我乱画的什么。
早晨我五点半左右就起床??背单词,朗读英语课文。床上的闹钟在那个时候一点也不令人讨厌。偶尔在做早饭的父母面前冒一两句 “Good morning; mom !”“Breakfast when will it be ready?”“ Breakfast what"s on the menu?”……
父母总是很诧异地听完,然后佯装生气说:“叽里咕噜地说什么呢?哪个能听懂你的英语啊?我们中国人就说中国话!”
我却偷偷地乐了。原来炫耀知识是一件如此快乐的事。
事实证明,凡事只要你静下心来,勤奋认真地做你要做的事,持之以恒地把它做下去,都会把那个事做得足够好。“目标”只是个名词,能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关键还是在“做”这个动词上。
一个学期下来,我的学习成绩到达了预想中的成绩,在班上总是前三名。历史老师说,按照分数线来划分,我们班前五名的有可能上二中??省级重点高中。二中?那里高手如云,我们如果在那里上高中,会不会狠狠地被他们踩在脚下?不敢想,不过很向往。前五名的同学都很努力地学习,都有一个“二中”梦!
不错的学习成绩,常常让父母笑容灿灿,可以暂时拂去他们脸上对我脚的哀伤。同时也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喜爱。
初一下学期刚开学几天,在薛老师的组织下,班上举行了一次优秀评选活动,学生投票,老师计分的民主选举。意外的是我获得了:最佳课代表、英语单科第一名、最佳班干部、最佳勤奋奖……还有三个奖不记得名了,不过好像是五个“最”两个“第一”,一共获得了七个奖项。那次评选一共设置的奖项好像不超过10个。我就如奥斯卡颁奖典礼上的《泰坦尼克号》,成为诸多奖项的大赢家。
奖品是高档的钢笔、精致的笔记本、墨水等文学用具。那钢笔很好用,一用我就用了三年。笔记本不仅精致漂亮,而且还很厚。初中三年的生活日记我都写在了上面。
站在讲台上,捧着沉甸甸的奖品,外表很淡定且还有些许紧张,但内心是澎湃的。台下的同学真诚地为我鼓掌,掌声很响亮很热烈,整整持续了三分钟。同学们为我高兴,为我喝彩,都是发自内心的。如果我是个女生,那时我的眼眶一定是湿润润的,奖品和同学们的掌声肯定了我的付出。
下课后,在去厕所的路上。几个男同学成群结队地从我身旁走过,其中一个不知是谁对群里其他同学小声说:“真钦佩魏莱啊!如果我身上带点残疾可能也不是件坏事,那样我就可以心无旁骛地学习了。”
听到那句话,我即高兴又伤感。哎,残疾怎么就成了一件好事呢?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是吧,上帝关上了我一扇门,又把另一扇门替我打开了。
蒲公英的约定 '本章字数:2149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8 20:57:46。0'
在上学的路上有一座山,叫蒲公山。山的正面有几十米的海拔,相对于背面的马路却只有几米,一条蜿蜒的马路顺势而下,沿着马路一直走,走到尽头就是我的母校??绮罗学校。
我喜欢爬山,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爬上去,站着也好,坐着也好,躺着也罢。在山上呆一会儿,所有的烦恼和不快都被飘过的云带走了。
心情好的时候也去,登高望远的感觉可以让自己心旷神怡,看着江山如此多娇,禁不住想要感谢大自然的恩赐。
每周五放学后我都会上去,周末到了,算是奖赏自己。虽说是山,但不陡,当地的农民还在山坡上种庄稼,如果是健全人可以一口气跑上去。因此爬上山顶,对我来说也不是件好困难的事,可以慢慢地走上去。
山顶因为是山石,不利于种植庄稼,被农民荒芜着,杂草丛生。其中有一种植物最多??蒲公英,这座山可能因此而得名吧。
初一下学期,在上面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在开学后的第三个周五遇见了她。她自我介绍说她14岁,叫腾伊静,她说著名歌手腾格尔是她很远方的亲戚。她笑起来很好看,两个浅浅的酒窝在她的嘴角漂亮地浮动着。一束漂亮的马尾辫总是在她脑后一蹦一蹦的。
她在镇上读初中,和我一样都是初一新生,每个周末回来一次。
她说她当初来这座山顶来玩,是慕名而来的。她爷爷告诉她,这座山上,漫山遍野都是蒲公英。于是她就来了,紫色蒲公英没找到,但却被山顶上独特的视角所吸引了,没想到竟然在这遇见了我。
刚开始总是她个人独奏,她是一个如此活泼开朗的女生,渐渐地我也被感染了。每周五的山上行,周杰伦的歌、远处的山、远处的湖泊已是陪衬,我不再躺在草坪上,闭着眼插上幻想的翅膀在天空上自由翱翔了。腾伊静成了我唯一的风景。
我们聊学习,聊古诗,谈文人。
我说我喜欢隐士陶渊明,她说她喜欢“人比黄花瘦”的李清照。我说你这么活泼开朗的女生怎么会喜欢“凄凄惨惨戚戚”的李清照。她白着眼反问,那你怎么喜欢“不为五斗米折腰”阿陶?笑我如果以陶渊明为榜样,在现今这个物欲横飞的社会迟早会被饿死的。
她也给我聊她的家事,说她在家里失宠,她爸妈更喜欢她妹妹。问她为什么呢?她说她妹妹皮肤更白,更漂亮。我说你这黝黑的皮肤更显健康,更显青春活力。结果又是一阵鄙视的白眼。
她喜欢蒲公英。蒲公英花开的时候,一把把地采摘握在手里,凑到嘴边,然后一粒一粒吹动蒲公英的绒状物。还给我说蒲公英的传说,在说朝阳与蒲公的凄美爱情的时候,她显得很陶醉。
问她找紫色蒲公英做什么?她笑我是井底之蛙,孤陋寡闻,连紫色蒲公英的预言都没听说过??谁能找到紫色的蒲公英,就能得到完美的爱情。
从那以后我就叫她蒲公英女孩,简称蒲公英。
有时候她会突然怪怪地问我,如果我是朝阳,你是蒲公?我们的结局会怎样?我说那好吧,我们一起穿越,到了古代我就是个健全人,你就是个富贵大小姐。
蒲公英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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