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战》第2章


周良善哭笑不得,荤段子倒是讲的多了,第一人称的还真是没讲过。
被人戏耍的感觉很不好,周良善想要怒斥,想要暴起,更想用离场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可尊严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颜色的,她很小就忘记了,老早被遗忘在她跟着周山流浪的第一年。
啊谁不是戏中人呢!周良善决心配合,嘿嘿笑笑,笑得坦荡又无耻,“头回跟黄瓜啊。”
此一言一出,全场愣了有几秒钟,而后集体大笑,甚至连周良善自己也憨憨的笑着。她机敏地迅速环视一圈,目光落在“江诗丹顿”脸上的时候,发现他也在看着自己,没有笑,只是勾着嘴角,嘲弄的意味极浓。
周良善错开眼,避开无形而令人压抑又叫人火起的目光。拜他所赐,不过今晚,小夜曲所有的人都会知道周良善的第一次是给了黄瓜,谁让这年头可以与微博传播速度并驾齐驱的就是女人的嘴了。
不过幸好,“江诗丹顿”终于放过了自己,周良善退回了墙角,为自己默哀三分钟。
o(╯□)o
凌晨三点半,普通人沉醉在梦乡的时刻,周良善踩着略显沉重的高跟鞋走出了小夜曲,四处望了望,然后走向不远处亮着车前灯的那辆蓝色吉利英伦。
这小车是周山的。
作为小夜曲的保安经理,他很少能够下班这么早。
“今儿挺太平的?”周良善迈着修长的腿钻进车里,一面系着安全带,一面随口问道。
周山表情严肃的“嗯”了一声,随后发动汽车。
车里的气氛有些凝重,一向认为天塌了不止砸自己一个的周山显得心事重重。周良善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离他爹的祭日还有好几个月,这凝重来的便有些莫名其妙了。
“跟莎莎吵架了?”周良善试探着问。莎莎是小夜曲里最年轻的妈咪,也是周山的现任女朋友。
周山斜眼瞄了周良善一眼,摇了摇头,欲言又止的模样。
谁的心里都有不想被揭开的疤,即使揭疤之人是与之相依为命了很多年的人,正所谓痛了,哭了,掩盖了,不问也罢。
就在周良善陷入沉默,不再追问的时候,周山如梦初醒一般,呐呐开口:“换个工作吧!”
周良善愣怔了一下,立马明白他一定是知道了自己被客人戏耍的事情,便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得没心没肺,“得了,我当多大点事儿呢,不就是被几个臭男人调戏了两句嘛,又没少块肉。再说,这工作挺好,风吹不到,日晒不到,也不用提心吊胆怕被人打,比咱混天桥时好多了。”
“我又没让你再去偷,你就不能想想怎么做个正常的人?”周良善的不以为然让周山很是气急败坏。
“正常人?我们不正常吗?”周良善很是疑惑地反问。
也许是不正常的太久了,不正常也就成了正常。
周山气的直笑,他又一次高估了周良善,神经大条一向是她的美德。其实像他们这种人若是神经不大条,又怎能好好的活下去!
他呼出一口长气,瞬间抛去了沉重,又是满脸的嬉皮笑容,说:“良善,咱自己做老板吧!”
03、狭路再逢
时间是正午的十二点钟,周良善在KFC里解决着午餐,望着窗外烈焰的阳光,一面等着袁莎莎,一面哀叹不已。过惯了日夜颠倒生活的她,究竟有多久没有在白天出过门了,连她自己也记不清楚。
若不是为了执行周山定制的创业大计,按照惯例,这个时候,正是她做着美梦的关键时刻。
十二点过了三十七分钟,袁莎莎也姗姗来迟了三十七分钟,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今儿袁莎莎的装扮依旧很潮,香蕉黄色的连体装,搭配白色的松糕鞋,很是醒目。就是潮得乱七八糟的,周良善很是接受无能。反观自己,整整一夏天了,除了两件同样质地的白色棉布裙子便没有其他的衣裳了。
用袁莎莎的话说“良善天生就特仙,尤其是穿上白裙子”,用周山的话说“丫头你整天都穿白色儿的衣裳,跟个女鬼一样,多不吉利啊”。
仙也好,鬼也罢,其实这年头最恐怖的还不是人!
周良善依旧我行我素。倒不是因为喜欢,一开始只是因着脑海里的模糊记忆。依稀记得,送她去乡下的那个女人便是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声音柔柔的,很文静的模样。她觉得自己与其的相似程度十之七八,便去刻意模仿,久而久之习惯成了自然,紧接着就成了瘾。
袁莎莎端着吃食穿过排队买餐的人潮,来到周良善面前,大喇喇往她对面一坐,瞟了眼她面前的光溜溜的排着纵队的鸡骨头,哼笑问:“几个啊?”
“八个。”周良善的脸上呈现出还意犹未尽的表情。
“怎么没撑死你啊!”袁莎莎笑骂着,又巴巴地将盛满了食物的餐盘推到了她面前。
“能撑死也是一种幸福。”周良善诚实地说。
周山和周良善这对儿活宝对食物的执着,袁莎莎早就见识过。这么说吧,通常周良善的晚饭是四个馒头,一份西红柿炒蛋,心情特别好或者特别不好的时候还能再喝下一碗汤。注意,这里的馒头绝对不是旺仔小馒头。而周山更胜之,一顿饭至少能吃下六到七个馒头,基本上是袁莎莎两天的食量。
是以,周良善才干掉八个鸡翅,这还只是一个开始。袁莎莎见怪不怪,看着她又干掉两个汉堡,一杯冰咖啡后,问:“饱了没?”
周良善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半真半假说:“半饱你信吗?”
袁莎莎抄起搁在一旁的双肩包,颇为豪气地往肩膀上一甩,然后恶狠狠冲着她龇牙道:“那也得饿着,先干活。”
干活,干得自然是周山派的活。他让两人四处转悠转悠,看能不能盘下来一间位置不错的门面房,好开个不大不小的服装店。
他是这么跟袁莎莎说起的:“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鸡头这活儿不好干,你别给我得瑟了,断头取义赶紧上岸!”又是这么跟周良善说的:“呀,疯子,好好学学人家正常女纸是怎么过日子的。不过,咱先说好,做生意不能全凭你个人喜好,决不能全卖丧服。”
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袁莎莎和周良善很有默契的同样笑骂了他一句:“尼玛。”
其实周山这人除了人混点嘴坏点,基本上算是一个好人。
周良善和袁莎莎一前一后沿着步行街边的阴凉处缓缓前行,还别说,不知道是不是正逢淡季还是生意难做,一条街上竟然有四五家转让的门店。袁莎莎很是老练地挨家店询问转让价钱以及相关事宜,周良善事不关己一般,只是站在空调下面美美地吹着冷气。
此时虽说刚刚立夏,太阳却像疯子一样炙烤着大地,就算是最繁华的步行街,行人也不是很多。不远处的合欢树下,站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约莫有八九岁的样子,一面擦汗,一面东张西望。这个时间段,像这么大的孩子,大多数正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
当然也有例外。那个女孩周良善是识得的,男孩则是头一回见。周良善遥望着他们的时候,那两孩子也刚好朝她这边看来,还没有眼神的交接,便闪烁着躲开。
时光交错,很多年前,她和周山也是这样在街上转悠的。
那时候周山刚没了爹,正式和她一样升级为没爹没妈没人管的“三无人员”。而她,才融入周家不过半年,就再次经历了家破人亡。一直以来她常常会觉得对不起周山,她就像个扫把星一样,走哪儿衰哪儿,连带着也带衰了他。
就因为如此,她从不主动参乎周山的任何事情,可周山不管干什么都没落下过她。
套用句很装13的话,命运的齿轮将两人紧紧缠绕在了一起,怎么扯也扯不清楚。
周良善看的出神,袁莎莎冷不丁窜到了她面前,惊得她往后一躲。
“看什么呢?”袁莎莎顺着她的视线寻去,也瞧见了合欢树下的那两个孩子,只觉脸熟得很,下意识脱口而出:“两个小贼崽子。”话一出口,又忽地惊觉,眼睛下意识去瞟周良善。
周山跟她说过很多他和周良善以前的事情,他说他做贼的时候最爱看的电影是《纵横四海》。最喜欢里头发哥演的阿海,心中的女神便是一头波浪长发妖|娆|性|感|风|情|万|种的红姑。最喜欢的镜头就是在舞会上,当目标出现后,一身晚礼服的发哥在轮椅上与红姑跳起的那支激情的双人舞,坐在轮椅上的发哥依旧神采飞扬。现实中他便将相依为命的周良善视作红豆,而他此生最大的遗憾便是没能像阿海一样好好地保护红豆。周良善那只整日戴着白色手套的左手便是在那个时候弄伤的。
本着爱屋及乌的心思,袁莎莎一向和周良善要好。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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