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第23章


她刹那间满眼泪水。
而她并不知道,他是游戏于她,根本不曾用真心,所以,忘情的人亦心死,从此后她一个人,漫长终生,到死。
死了还不心甘,还不曾忘情,她依旧说:我要见他。
这才是:终日两相思,为君憔悴尽,但民间亦有说法,如果你得不到一个人,就是爱得还不足够……
那么,爱一个人什么时候算足够?没有尽头。爱这个事情,最没有限度,迢迢无期,爱上一个人,如果忘情,那么,就是无期,这一个人的徒刑,慢慢去受,如果得不到回应,亦不要抱怨,因为你爱过一场,就算是没有辜负自己,也算值得。
赏心只有三两枝
更新时间2009…7…3 15:09:08 字数:1674
我是个各色的女子。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轰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
后来看亦舒的博客,她说,人缘太好的人不适合做知已,因为她对谁都这样热情,你根本分不清她的热情是真的还是有作秀的成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把亦舒认成了知音。
前些天我生日,接到一条短信,知道我生日的人甚少,少到只有三两个:我妈,我初恋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我妈打电话说,今天我蒸馒头,先发发,然后再吃面条。我妈在另一个城市,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发了酸。到底是妈。
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我只当没有。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倒也自得。没有凡俗的生日蛋糕和鲜花,我仍然上班下班,仍然做“春风来似未曾来”状,买一份连载我小说的报纸,洗衣服做饭,与往日并无不同。
中午十二点,接到她的短信。
她,是我少年时的朋友,我们曾一起爬上家乡古老的城墙,谈海子,谈三毛,谈那万水千山走遍的旅行,曾经,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白洋淀,曾经,一起坐火车去南京,当年曾怀少年梦。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久不曾联络。她有家有业,我也忙乱得这样无心闲看儿童戏,只觉得没了一颗闲情逸致的心。
她的手机号,我亦不知了。
可是,我知道是她。
她说,莲,是我,生日快乐。
她又说,外面下雨了,在你生日这天,我在平房里整理你写给我的信,很大的一口袋,我读青春岁月里那些你给我的信,心似乎飞到了少年时,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我再活多少年,不论我再认识多少朋友,但我深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你了……
此时,我一个人吃着一盒方便面,看着盗版的《夜宴》,当读完这条短信时,我的眼泪哗就下来了,我知道是她,虽然我们有几年不再联系了,她一直在我心里,这样懂我。
这样的懂我。她知道我的寂寞,我的孤单,知道我的薄凉。
我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善交往,不会和人打交道,沉默的性格让我得罪很多人,清高凛洌的个性又让我难以和很多人打交道,我朋友极少,少到只有三两个。可我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女子,爱我的爱到为我两肋插刀都可以,甚至可以放弃生命,不爱的,只当我不存在,我不合群,不会随大流,我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大多数时候,我不领情。
即使我欣赏的人,也只有三两枝。
比如我喜欢的鲁迅,我喜欢他的清凉冷峻,他说,“我一个都不原谅。”
比如我喜欢的陈丹青,他敢于和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叫板,辞职,敢于说实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不认同的人,就是不认同,有种绝决的美。
女人我欣赏的更少,张爱玲是唯一了吧,她不热闹,一个人躲在美国的公寓里,四壁皆空,热闹是你们的,与我无关,我死了,骨灰撒向旷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样的清凉,不是每个人可以做到。
所以,我的朋友仍旧少,少到只有三两个。
朋友不在多,在哭的时候,能找到一个肩膀就行了,朋友再多,如果当你绝望时,一个也没有,也等于没有。
那天,我回了短信,只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当年张爱玲回胡兰成的话,我这才明白这句话,不是爱情的关系,而是因为懂得,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认同,这才重要。
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能做到三两枝,已经很好,真正的妙处在于,三两个素心人,小桌围坐,大雪天,烹茶煮酒赏梅花,这样的人生,算得真味,而独活,未尝不是一种更妙的意境,少了苟同的人生,那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情趣,和孤独,实在是不挨边的。
所以,这个冬天来临时,我买了新的普洱,准备自吹炉火夜煎茶了,如果有三两知已围炉来,我没准人来疯了,唱段程派戏助兴也未可知,呵呵。
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5:09:22 字数:1246
我的女友说,在欧洲,所有的女人几乎全在冬天穿丝袜。
这个说法十分小资,我并不太认同,并且认为她很夸张,因为她张口闭口全是小资,以一种十分欧洲的姿态自居,当我看到她也大快朵颐吃水煮鱼时,我认为她的小资是有些盗版成分的。
虽然她嚷着冬天要穿丝袜,然后穿上厚的毛裙子和皮子,但我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发现她把自己得特别严实,她笑着解释,我觉得还是毛裤这东西保暧。
于是我怀疑欧洲女人其实冬天也穿毛裤。
后来,在我的小区里,我发现了一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这让我大吃一惊。
那是个雪天,薄雾中我遇到了她。
她穿着墨绿色的上衣,灰色的披肓,一条刚过盖的军绿短裤,下面是一双黑色的高子,中间,就是那种粉灰色的丝袜!
是的,是粉灰色,张爱玲穿的那种颜色。
风雪中,她走得很快,斜背着一个包,迎着风,脸上有肃静的笑。很显然,她不是妙龄女子了,但我不能分出她的具体年龄,三十?四十?五十?都有可能,都没有可能,一个女子活得没有年龄是件可怕的事情。
她的小腿明显很好看,因为丝袜的透明和薄雾中的雪,那双小腿更显得动人,和肿的人们比起来,穿着丝袜的她如此性感如此不同,如此显得卓而不群。
这双丝袜具有了颠覆的意义。
它让我发呆了好久,直到她从我眼前消失。
后来我多次想遇到她,然而久没有遇到。
再后来的一天,我出去赴一个约会,坐在出租车中,一抬头,看到一个背影,仅凭那双丝袜我认出了是她!
她仍然低着头往前走,走得很快,还是背着那个包,穿的衣服依然中性,灰、黑、墨绿,总是这几种颜色,可搭配起来非常惊艳。
停车,我说。
我下了出租车,跟在她的后面,她的气质这样绝然,甚至带着与众不同的凛洌。那不是一个简单的有气质的美貌女子能够具有的,她走路韵律极好,轻盈的,却又是跳跃的,少女一样,头发有稍微的飘动,细长的双腿因为那双丝袜显得如此生动。
我几乎迷上了她。
直到她进了一个书店,我才又打车去赴约。
后来,我又偶尔遇到她,她的神情总是挂在云端的闲淡,斜背着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悠闲地走着,神情中带着淡定与芬芳。我喜欢看她穿衣服,明显地带着北欧色彩,我去过北京的798,那里的外国人都穿这些颜色和款式,但即使那些外国人,也不穿丝袜。
她的丝袜让我非常想尝试一下。
于是在一个充满阳光的下午我也穿上了丝袜,我在小区里走了十分钟就回来了,我不停地打着喷嚏流着鼻涕,晚上就开始发烧,我又穿上了毛裤,吃了一粒快克,第二天我就好了。
不是谁都能在冬天穿丝袜的。
我试图知道她是谁,可最后我还是放弃了。
何必知道她是谁?我知道我迷恋她,喜欢她在冬天穿丝袜就够了,欣赏一个人,远远地看着,这距离,是有一种薄凉之美的。
所以,我喜欢遇见,在有风的日子,与她遇见,她轻轻地走来,穿着她的丝袜,这,就够了,有的时候,喜欢,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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