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第321章


绻兄酰囟ɑ嵯碛谜庑┘榔罚运怠肮砝聪碛眉榔贰薄?br />
【原文】
76·13难曰:“《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夫言东邻不如西邻,言东邻牲大福少,西邻祭少福多也。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曰:此亦谓修具谨洁与不谨洁也。纣杀牛祭,不致其礼;文王礿祭,竭尽其敬。夫礼不至则人非之,礼敬尽则人是之。是之,则举事多助;非之,则言行见畔。见畔,若祭不见享之祸;多助,若祭见歆之福。非鬼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何以明之?苟鬼神,不当须人而食,须人而食,是不能神也。信鬼神歆祭祀,祭祀为祸福,谓鬼神居处何如状哉?自有储■邪?将以人食为饥饱也?如自有储■,储■必与人异,不当食人之物。如无储■,则人朝夕祭乃可耳。壹祭壹否,则神壹饥壹饱,壹饥壹饱,则神壹怒壹喜矣。
【注释】
东邻:指纣王。因为商朝都城朝歌在周的东边,所以称他为“东邻”。西邻:指周文王姬昌。当时周是一个诸侯国,都城岐在朝歌的西边,所以称他为“西邻”。礿(yuè月):春天祭祀时用新生长的蔬菜上供,称为“礿”。引文参见《周易·既济》九五爻辞。畔:通“叛”。见畔:遭到反对。
■(hì志):储备。
【译文】
反驳说:“《周易》上说:‘纣王杀牛上供,不如周文王用素菜祭祀。’说纣王不如周文王,是说纣王上供的牲畜大却福少,而周文王的祭品少却福多。现在讲鬼不吃供物,那么又依据什么来知道它所赐的福有多少呢?”我以为:这也是讲准备供品认真不认真,整洁不整洁的问题。纣王杀牛祭祀,却没有尽到礼节;文王用素菜祭祀,却竭尽了他的诚敬。礼节没尽到,人们就要非议他;礼节虔诚地尽到了,人们就会赞扬他。受人赞扬,那么他兴办事情赞助的人就多;遭人非议,那么他的言行就会遭到反对。遭到反对,好像是祭祀不被鬼神享用而带来的灾祸;赞助的人多,好像是祭祀被鬼神享用而带来的福祐。其实并非鬼神由于祭祀好坏的缘故而有喜有怒。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假如鬼是神灵的,不应当等人们上供才吃,等人们上供才吃,这是不神灵的表现。如果鬼神真的享受祭祀,因为祭祀而带来祸福,那么你说鬼神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子呢?是鬼神自有储备呢?还是以人们上供与否作为饥饱的条件呢?如果自有储备,储备必然和人的不同,就不该吃人的食物。如果没有储备,那么就要人们每天早晚都祭祀才行。有时祭祀有时不祭祀,那么鬼神就会有时饥饿有时饱足,时而饥饿时而饱足,那么鬼神就会时而愤怒时而欢喜了。
【原文】
76·14且病人见鬼,及卧梦与死人相见,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缘有饮食,则宜有衣服,故复以缯制衣,以象生仪。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飨之。其制衣也,广纵不过一尺若五六寸。以所见长大之神贯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于人乎?以所见之鬼为审死人乎?则其制衣宜若生人之服。如以所制之衣审鬼衣之乎?则所见之鬼宜如偶人之状。夫如是也,世所见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见之鬼也。鬼神未定,厚礼事之,安得福祐而坚信之乎?
【注释】
缯(ēng增):丝织品的总称。《初学记》十三:“三年一袷,五年一祫,以衣服想见其容色。”
飨(xiǎng响):享受,指享用祭品。
广纵:指衣服的肥瘦长短。一尺若五六寸:《周礼·天官·司裘》郑注:“凡为神之偶衣物,必沽而小耳。”
偶人:指泥塑或木雕的假人,一般都很小。
【译文】
况且病人看见鬼,以及睡梦中与死人相见,鬼都像人的形状,所以祭祀时摆的祭品和人吃的东西一个样。根据鬼要吃饭的道理来推论,那么鬼也该有衣服,所以又用丝绸给鬼做衣服,以仿效鬼活着时的仪表。用如同活人吃的食物来祭祀,活人想吃这些东西,也希望鬼能享用这些祭品。给鬼做衣服长短不过一尺或五六寸。让所见到的又高又大的鬼神来穿一尺长短的衣服,难道鬼会高兴而给人们带来福祐吗?认为所见到的鬼果真是死去的人吗?那么给它做衣服就应该像活人的衣服一样。如果所做的小衣服鬼真的穿上它吗?那么所见到的鬼就该像偶人的样子。这样说来,世人所见到的鬼并不是死人的神变的,或许穿这种衣服的神并不是所见到的鬼。鬼神是什么还不能肯定,就用丰厚的礼节去侍奉它,怎么会得到鬼神的福祐而对它坚信不疑呢? 
祭意篇第七七
【题解】
本篇是对《祀义篇》的补充和发挥,进一步论述祭祀的作用和意义。
王充通过追溯各种祭祀的来源,指出人世间所有的祭祀“皆为思其德,不忘其功也”。即是说祭祀的意义在于“重恩尊功”两个方面。举行祭祀是人们依照活人赏功养老的道理推演出来的,“未必有鬼而享之者”。祭祀的目的是为勉励活人尽力,提倡尊崇恩德,是“圣人”实现“功立化通”的一种手段。他生动的比喻说,祭祀就像埋葬一条有功而心爱的家狗,将宝剑献于亡友的墓前一样,不过是为了表达人们的某种心意而已,并没有什么神怪可言。
王充把鬼神驱逐于祭祀之外,揭露了祭祀求福免祸的虚妄,他在本篇中重申了“人死无知,其精不能为鬼”,“不能为人祸福”的观点。他在结语中断言:“虽常祭而不绝,久废而不修,其何祸福于人哉!”
【原文】
77·1树:王者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宗庙、社稷之祀,自天子达于庶人。《尚书》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臣。”
【注释】
树:据伦明录杨校宋本当作“礼”。可从。
这几句参见《礼记·曲礼下》。
类:在常规的祭天时间以外,临时根据情况(如战争)祭天叫“类”。《五经异义》:“非时祭天谓之类。”
禋(yīn因):古代祭天的一种礼仪,先烧柴冒烟,再加牲及玉帛烧之。六宗:说法不一。贾逵说:“六宗者,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马融说:“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载,非春不生,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此其谓六也。”《太平御览》五三二引《五经异义》:“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惚无有,神助阴阳变化,有益于人,故郊天并祭之。”王充则指的是上下、四方之间的游神。
望:祭祀山川称“望”。
臣:据《尚书·尧典》应作“神”。引文参见《尚书·尧典》。
【译文】
《礼记》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山川,卿、大夫祭祀五祀,士及平民祭祀他们的祖先。对祖先、土地神及谷神的祭祀,是从天子一直到平民都要举行的。《尚书》说:“于是对上帝进行‘类’祭,又祭祀天地四方,祭祀山川,遍祭群神。”
【原文】
77·2《礼》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于大坛,祭天也;瘗埋于大折,祭地也,用骍犊。埋少牢于大昭,祭时也(11);相近于坎坛(12),祭寒暑也;王宫(13),祭日也;夜明(14),祭月也;幽宗(15),祭星也;雩宗(16),祭水旱也;四坎坛(17),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18),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19)。诸侯在其地则祭,亡其地则不祭(20)。”此皆法度之祀,礼之常制也。
【注释】
有虞氏:指舜的时代。禘(dì帝):古代祭名。君王祭祀他所追尊的始祖以前的远祖就称为“禘”。郊:古代君王祭天时配以祖先叫“郊”,这里泛指配祭。喾(kù库):传说是尧的父亲。祖:始祖庙,这里指祭祀始祖。宗:宗庙,其尊贵地位仅次于始祖庙。祖颛顼而宗尧:传说颛顼是舜的六世祖,所以舜时把颛顼作为始祖来祭祀而以尧配祭。
冥:传说是商朝的祖先,契的后代。
契:参见3·2注。
稷:后稷。参见1·3注。
文王:周文王。武王:周武王。
燔柴:祭天时举行?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