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神痞》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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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就是这样,管你认识不认识,都他娘的是他朋友。
此时的唐世华既然拒绝了这次免费的餐费,说道:“和你!你配吗?”
加拿大人看着这个傲气的中国人穿的破破烂烂的,脸都没有洗干净,就是一个流浪汉,竟然说自己不配和他喝酒,这不是笑话吗?就在加拿大人准备暴走的时候,唐世华开口了:
“生为一个男人,应该上顶天,下立地,一颗红心在中间,报效祖国那是相当光荣的事情,再说了。真正的男人那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即使不能,那也不能是一个缩头乌龟,说你不配和我喝酒,那是瞧得起你,我要是今天没吃饱,我翻一翻白眼我就走了,还有工夫和你瞎掰?”
此时唐世华说完之后,就趾高气扬的走了,而后面的加拿大人看着这个怪人,气的说不说话来,指着他的背,咬着牙齿:“你……”
唐世华回到了乡村,他今天开始收拾起了一些行李,原因就是他要离开这里了,因为他知道现在的暗黑势力风起云涌,正是自己一展拳脚的机会,要是这次自己不把握好机会,就没有机会了,今天的他来到了那个他心仪的女孩的房间外面,看着里面的灯光,此时的他在外面叫着:
“秀秀,秀秀…”
女孩此时在房间里面洗澡,正好穿着一件浴袍出来,此时女孩打开了房门,看到了是自己平时想的那个怪人,于是将他邀请进了自己的家门。
进入了这个女孩的家,女孩的家里不是很有钱,但是房间收拾的非常的干净和漂亮,但是此时的他可是没有心情想这些,女孩给他端来一杯水。
第六十三章 斗气
“喝杯水吧,你是不是还没有吃饭?”女孩心知他就像是一个流浪汉一样,现在的他根本就吃不上一顿饱饭,但是此时额男人却是没有说话,而是看了看女孩,女孩的脸红红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今天这样看着自己,他的眼睛里面饱含着一种伤心,女孩不解的问道:
“你在想些什么?”
男人淡淡的说了一句:“我明天要走了!”
“你走哪里去?”
“我要去做自己的大事了,我生下来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带领着上万的人马的驰骋沙场,现在机会到了,我不能继续这样窝囊下去了。”
听到了此时的男人这样说,女孩本来就应该欣慰,但是这个时候,他突然有些舍不得这个怪男人了,因为这个男人虽然怪,但是对自己还是挺好的。
“你就不能做些别的吗?比如说做生意或者是去其他的地方找一个好的公司继续待下去,难道你就只喜欢打打杀杀吗?”
“秀秀,你不用说了,我已经决定了,今天就是来和你道别的!”
此时的男人这样说,女孩也是没有办法了,而是看着男人想转身就走的时候,突然女孩说道:“你喜欢我吗?”
男人直言不讳的说道:“喜欢!”
“那你喜欢我你就留下,我找我的亲戚给你介绍一个稳定的工作好吗?”女孩以为这样就能说服他了,但是女孩实际上不明白这个怪男人到底心里想的是什么,而是说道:“你不了解我,虽然我喜欢你,但是男儿志在四方,我是不会在这里限制自己的人生的,因为,外面的世界才是最精彩的!”
女孩呆呆的看着此时这个男人,看着他离开的时候,转身抱着这个男人,此时的唐世华从来没有一个女孩拥抱过他,让他的肾上腺素开始上升,但是此时的他知道这个时候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自己明天早上就要出发了,自己不能让这个女孩毁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掰开女孩的手,在他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随后说道:“秀秀,对不起,但是我还是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能继续的等我,因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
“彭”的一声,他关上了秀秀家的家门,此时的他看了看那个冰冷的门,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这个地方,而这个时候的二楼窗户上,一双忧伤的眼睛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唐世华在大半夜找了一下秀秀之后,此时他穿过了一个巷子,准备去自己的阿姨家,尽管很久没有来了,但是自己要离开这个偏远的山村了,他还是要打一声招呼的,毕竟虽然叔叔经常给自己嘴脸,然而自己是一个不会忘记恩德的人,在这里,自己蹭了一年的饭。
“咚咚咚——”敲着门。
门里面传来一阵懒洋洋起床的声音,此时他的叔叔从猫眼里面望去,见到是唐世华,于是没有开门,肯定是认为唐世华今天晚上没有地方睡了,才来找到自己,或者是一天没有睡觉了。
“谁啊?”他故意的问道。
在门口的唐世华说道:“叔叔,是我,唐世华,阿姨在家吗?”
“他睡了,你有什么事情,这么晚了,你明天来吧!”叔叔还是那样厌恶的语气,然而此时的唐世华说道:
“叔叔,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我想和你们道别!”
他的叔叔停下了自己的脚步,开始朝门口走去,但是还是没有开门,而是在门口听着。
“叔叔,你给阿姨说一声,我明天就离开这里了,你们二老保重,以后世华回来的时候一定会风风光光的,希望你们保重身体!”
此时的房间里面的阿姨穿着一个睡袍看着自己的老公趴在防盗门上听着什么,鬼鬼祟祟的,道:“死鬼,你在干什么啊?”
而此时唐世华的话已经说完了,开始离开了这里,这个时候他的叔叔朝唐世华的阿姨说道:“他走了!”
“谁啊?”
“唐世华!”
他的阿姨心底还是非常善良的,此时他打开了房门,但是没有看到唐世华的身影了,因为唐世华已经离开了,已经表示了自己一年来对他们的谢意,要是他们留意的话,肯定会发现,唐世华给他们磕了头的,在门前…。。
此时的加拿大方面,第二天的时候,他们的军团开始了研发战术,因为马上要面对一个战斗了,此时的他们开始商议着下面的计划了。
参与的人有弗兰克,汉克,丹尼尔以及兰斯,拉里等人,他们此时看着地图开始说话。
“弗兰克先生,你看看,这就是他们的地图,这个位置是当时的骷髅党的残余势力现在的力量所在,而且他们的人数很多,要是我们一下子攻击过去的话,恐怕对我方不利,实在是不能硬拼啊!”
此时的汉克说道,弗兰克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但是我今天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利用自己的一小支部队开始迷惑他们走向其他的方向,然后利用这里的地势来钳住他们,你看,这里是沼泽和草原,要是他们到了这里,无疑就是我们狙击手和机枪手最好发挥的时候了!”
弗兰克还是相当的有脑子的,此时的汉克也开始点了点头,而这个时候的丹尼尔和兰斯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不是为了这个战术,而是想到此时的弗兰克派遣谁去做这个先锋,就是带领上千的加拿大帮众人。
加拿大帮众的机枪手不仅要机枪的灵活,还要会其他的东西,那就是他们胆量和勇猛,他们虽然是机枪手,但是是这个帮会里面最精锐的部队,兰斯和此时丹尼尔都喜欢带领这支部队。
“哈哈,弗兰克先生,你这是树上开花的战术啊,不错,但是这支部队由谁去统领了?”汉克故意的看着丹尼尔和兰斯。
兰斯是当时一个帮会的老大,非常的会打仗,但是他的能力又没有哦丹尼尔厉害,但是他此时不服,你丹尼尔打架厉害,但是你打仗也厉害吗?
此时他不屑的看了看丹尼尔,说道:“弗兰克先生,我愿意去,这是我们加拿大黑帮第一次的战斗,一定要打赢,这样能够壮大我们的士气,我统领过上万的人,我去是最合适的了!”
弗兰克点了点,但是没有说话,而是看着丹尼尔,丹尼尔那是一个绝对牛。逼的人,他将此时说话牛哄哄的兰斯挡在了外面,说道:“弗兰克,先生,我去,不管你给我多少人我都能够在半天之内杀了他们!”
兰斯说道:“弗兰克先生,我只需要一百人就行了!”
“我只需要五十个!”
“我只需要二十个!”
“我十个!”
两人就像是小孩子一样斗气。
此时兰斯说道:“丹尼尔,你这个混蛋,你是不是以为你刚才打架打赢了我你很威风是不是?我告诉你,这是打仗,不是玩单人战术,就凭你,一个人都没有带过,你能行!”
丹尼尔也不屑的说道:“我行于不行不是你说了算!”
“你…。”
弗兰克看着两人又吵了起来,随后说道:“别吵了,是不是又想被惩罚?上次打架还不够吗?我告诉你们,这是我们第一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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