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国造舰船志》第29章


永久的历史印记,在儿孙辈们眼里则是无比神圣的标志。2002年初,福建省公布了一项官员任命,原闽侯县委书记郑有光新任福州市马尾区委书记。上任伊始,时任福建省副省长王三运在百年前曾血火纷飞的马江之畔,与郑有光曾有过一席意味深长的谈话,探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船政文化的保护和发掘。转年,围绕船政的各项建设开始在马尾以令人惊叹的速度推展。很少有人知晓的是,在船政故地全面主持船政文化建设的的区委书记就是那位“扬武”舰炮手的后裔。
“扬武”舰乃至船政的精神血液正以这样的方式,流过百年,焕发着新的勃勃生机。
1873年“万年清”、“湄云”、“伏波”、“扬武”等型军舰编制、薪粮清单
(同治十二年)二月十五日(1873年3月13日),船政大臣沈葆桢文称:窃照本大臣于同治十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在福州府中岐工次,会同一等恪靖伯陕甘总督左、闽浙总督兼署福州将军李、福建巡抚王,具奏轮船薪粮公费银并管驾员弁衔名一折,相应抄录折稿咨呈,为此咨呈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照录折稿:
奏为轮船薪粮公费银数并管驾员弁衔名,恭折具陈,仰祈圣鉴事。
窃准兵部咨:“闽省调拨轮船赴粤,谨将大建、小建银数笼统具奏,其管驾、舵水、管轮、升火人等如何配雇、薪粮如何酌定,均未妥议章程奏明定案,至所称番银是否洋元,抑系实银?公费一款据称每月用过若干,俟月底由管驾官据实报销,是每月用款由管驾官临时酌定,并无画一款目,核与奏案不符,应另行详议,一并附奏立案”等因。
查闽厂成造各轮船,官弁、舵水名额及薪粮银数前经核定,二百五十匹马力者,额设一百八十员名,月支银二千八百五十两。一百五十匹马力者,额设九十八员名,月支银一千六百九十两五钱。八十匹马力者,额设六十七员名,月支银一千一百七十八两。大建则照额开支,小建则照数核扣。兹查“伏波”、“安澜”、“飞云”各船额支银数虽属相符,而二等水手额应一十名,各该船共设一十四名;二等升火额应六名,各该船仅设四名;副号手并医生各应一名,各该船迄未募补。
现臣札饬各该管驾官,自本年正月起,分别裁补,以符定章。前督臣英等奏请添拨弁兵,以资练习,除分派各省之船应由各该省酌办外,现在工之“万年清”、“飞云”各派千总一员,月给薪水十六两;兵四十名,每名月加行粮三两,惟“扬武”额设水手既多,现经费孔艰,拟从缓添拨。
至公费一款,前因成船伊始,需用浩繁,管驾官力难赔垫,不得不准其实用实销,每月自三四百两至八九百两不等。现饬其极力樽节,自本年正月起,二百五十匹马力者,限每月四百两;一百五十匹马力者,限每月三百两;八十匹马力者,限每月二百四十两。所有船中应用各色洋漆、油斤、棉纱、砂布,同幕友、书识、各口引港经费,更换旗帜号衣以及购办应用零星物件,均于此款动支。唯帆布、绳索价值甚巨,届限朽烂,准报明由厂换给,其寻常修补亦于公费动支。应需煤炭、火药、弹子各项,准予随时具领。
闽粤通行番银,轮船薪费概以番银给领,稍资樽节。然系属实银,并非洋元。天津、牛庄等处向不通行番银,仍给纹银,以示体恤。相应各船薪费银数并管驾员弁衔名开单恭呈御览。
谨会同陕甘总督一等恪靖伯臣左、闽浙总督兼署福州将军臣李、福建巡抚臣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训示。
谨奏。
谨将现委管驾轮船员弁衔名开列清单,恭呈御览。
计开:
“万年清”轮船,五品军功尽先把总沈顺发管驾。
“湄云”轮船,都司衔屠宗年管驾。
“福星”轮船,五品军功杨永年管驾。
“伏波”轮船,尽先游击补用都司贝珊泉管驾。
“安澜”轮船,尽先游击补用都司吕文经管驾。
“镇海”轮船,五品军功尽先把总陆伦华管驾。
“扬武”轮船,副将衔补用参将南澳左营游击贝锦泉管驾。“飞云”轮船,准补湄州营游击吴世忠管驾。
谨将各号轮船官弁舵水员名,并月支薪粮公费银数,开列清单,恭呈御览。
计开:
二百五十匹马力轮船(即“扬武”舰)
管驾官一员,月支银二百六十两。
大副一名,月支银六十两。
二副一名,月支银四十两。
三副一名,月支银三十两。
正管队一名,月支银四十两。
副管队一名,月支银三十两。
水手正头目一名,月支银三十两。
水手副头目一名,月支银二十两。
头等水手六十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二两五钱,共月支银七百五十两。
二等水手三十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两,共月支银三百两。
管帆桅头目六名,每名月支银二十两,共月支银一百二十两。
舵工头目一名,月支银二十四两。
舵工八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五两,共月支银一百二十两。
舢板头目一名,月支银一十六两。
正管轮一名,月支银一百二十两。
副管轮一名,月支银六十两。
三管轮一名,月支银四十两。
管小水缸一名,月支银二十四两。
管油三名,每名月支银二十两,共月支银六十两。
管水汽表三名,每名月支银一十六两,共月支银四十八两。
头等升火一十二名,每名月支银一十四两,共月支银一百六十八两。
二等升火六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一两,共月支银六十六两。
总管枪炮一名,月支银二十六两。
管炮头目二名,每名月支银一十六两,共月支银三十二两。
炮勇二十六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两,共月支银二百六十两。
正号手一名,月支银一十两。
副号手一名,月支银九两。
正鼓手一名,月支银九两。
副鼓手一名,月支银八两。
铜匠一名,月支银一十五两。
铁匠一名,月支银一十五两。
木匠二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五两,共月支银三十两。
医生一名,月支银一十两。
以上官弁舵水人等一百八十员名,计月支薪粮银二千八百五十两。
公费月支银四百两。
统共月支薪粮费银三千二百五十两。
一百五十匹马力轮船(“万年清”以及“伏波”级炮舰)
管驾官一员,月支银二百两。
大副一名,月支银五十两。
二副一名,月支银四十两。
三副一名,月支银三十两。
管队一名,月支银四十两。
水手正头目一名,月支银二十五两。
水手副头目一名,月支银二十两。
头等水手二十九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二两五钱,共月支银三百六十二两五钱。
二等水手一十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两,共月支银一百两。
舵工八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五两,共月支银一百二十两。
正管轮一名,月支银一百两。
副管轮一名,月支银五十两。
三管轮一名,月支银四十两。
管油三名,每名月支银二十两,共月支银六十两。
管水汽表三名,每名月支银一十六两,共月支银四十八两。
头等升火一十二名,每名月支银一十四两,共月支银一百六十八两。
二等升火六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一两,共月支银六十六两。
正管炮一名,月支银二十五两。
副管炮一名,月支银一十三两。
炮勇一十名,每名月支银八两,共月支银八十两。
正号手一名,月支银一十两。
副号手一名,月支银九两。
鼓手一名,月支银九两。
木匠一名,每名月支银一十五两。
医生一名,月支银一十两。
以上官弁舵水人等九十八员名,计月支薪粮银一千六百九十两五钱。
管带练兵千总一员,月支银一十六两。
练习水务兵丁四十名,每名月支银三两,共月支银一百二十两。
以上官兵四十一员名,计月支薪粮一百三十六两。
公费月支银三百两。
统共月支薪费银二千一百二十六两五钱。
八十匹马力轮船(“湄云”级炮舰)
管驾官一员,月支银一百六十两。
大副一名,月支银五十两。
二副一名,月支银三十两。
三副一名,月支银二十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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