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云清在挥手告别后赶紧问林初:“这就是之前跟你搭讪的那个吗?” “是啊,没想到是这里的驻唱。”林初点点头。 乔青苏坏笑着戳了戳林初的腰,逼得林初往旁边躲,“长得不错哦,可千万不要动心啊。相比起来还是楚彦比较好。” “什么鬼……”林初实力白眼,“才见过两面而已。不过你可以去勾搭啊,小苏苏。”朝乔青苏抛个媚眼,甩锅技能max! 跳累了的三人又互相搀着回到了卡座,远远地就看到叶薇还在看手机,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 “嘿,干什么呢?”应云清不动声色地扑了过去,把叶薇吓了一跳。她赶紧掩藏好嘴角的微笑,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说:“没干嘛,就刷刷微博。” 乔青苏和叶薇平时的关系比较好,不像其他两个问不出口。就直接询问了:“你最近怎么回事啊?天天都在看手机,嫁给手机了吗?” 这个比喻把林初和应云清逗笑了,叶薇也尴尬地笑笑,说:“没有啦,就是有人找我聊天,所以比较忙。” 应云清和林初又对视了一眼,果然是有问题。应云清早就发现最近叶薇很少提到王召,以前天天都和王召黏在一起,最近却在宿舍里度过了绝大多数的时间。看来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恐怕主要还是在叶薇身上。 “谁找你聊天啊?”乔青苏继续大大咧咧地问。 叶薇被追问得有点急了,直接喊道:“哎呀,不关你的事情啦。” 乔青苏被叶薇突然的暴躁抵抗吓得呆住了,林初突然觉得此情此景有点似曾相识。 应云清赶紧打圆场,坐到乔青苏身边揽住了她的肩膀,说:“不要着急,不要着急。”又转过头,面对着叶薇,“我们也是关心你,最近你的状态确实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这么好的朋友了,有什么都可以跟我们说啊,绝对会给你保守秘密的。” 林初也不想事情变成像之前摔电脑的那次,也跟着劝:“是啊,叶薇,要是有什么问题,我们也可以帮忙嘛。” 叶薇看到三人关切的目光,叹了口气,幽幽地说:“我确实遇到了一个难题。” ☆、33 驻唱凤锦 “所以就因为这个男的和你聊天聊得多,你就要和王召分手?”听完叶薇的讲述,乔青苏非常不理解。 据叶薇所说,她在校刊认识了一个同届的男生,之后两人一直用微信聊天。叶薇觉得这个人非常理解她,而且和她很聊得来。相比起来,王召平时寡言少语,从来都没主动找过她。对比之下,她对这个男的有点动心了。 应云清也很不赞同叶薇的想法,痛心疾首地说:“不是我说,那个人你了解吗?你就知道和他在一起会比和王召在一起好吗?” 林初喝着西瓜汁没有说话。感情的问题,从来不是外人可以左右的。在她看来,叶薇和王召这一对平日的相处方式确实不太像一对情侣,从来都是叶薇一个劲地黏着王召,而王召给她的回应确实少得可怜。 虽然如此,但两人相处了这么久,总还是有感情的。林初想了想,还是对叶薇说:“我觉得你还是再多考虑考虑吧,弄清楚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别等到以后后悔。” 叶薇正被另外两个人的话语打击得心塞不已,听到林初的话赶紧点头,“放心吧,我会好好考虑的。对了对了,你们千万不要跟王召说啊!” 看着叶薇紧张兮兮的恳求,三人只好点头同意了。 “快看快看,凤锦上场了!”听到舞池突然响起一阵欢呼声,应云清站起来探头探脑,看到了舞台上的凤锦,身后是乐队。 欢呼声过后,凤锦也在上面开唱了。前奏开始,林初就笑了,没想到凤锦居然是唱摇滚的。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我曾经主宰世界)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就连海面也随我的命令而上升) Now in the morning I sweep alone(如今我清晨独自清扫)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清扫我曾拥有的井巷中彷徨)” 没错,凤锦正在台上唱的是英国摇滚乐队Coldplay冷玩乐队非常有名的那首《Viva La Vida》。这首歌节奏感非常强,林初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西瓜汁一边抖腿。 把事情跟其他人说开了的叶薇,此时也不好意思再一直看手机了。对这首歌很熟的她,此时也兴致勃勃地跟着哼唱起来。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耶路撒冷的钟声正在响起)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罗马骑兵唱诗班正在吟唱)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做我的明镜,宝剑与盾牌)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我身处异疆的传教士啊)” “唱得挺好啊!”乔青苏说着,豪放地朝舞台尖叫一声,“啊!主唱好帅啊——!” 林初笑得差点把西瓜汁喷出来,没想到应云清也跟着喊了起来:“主唱你好棒啊!” 凤锦的听力很是不错,立刻把视线转移到这边,看到是之前认识的三个女生,还从百忙之中抽空来朝她们挥了挥手。 酒吧的驻唱们都是按时间算的,凤锦至少要在上面唱一个小时。她们四个不可能一直坐在卡座里喝东西,解决掉了一杯酒水,就都下场去跳舞了。连叶薇都没有放过,被她们三个拖了下去,不准她一直和那个男的聊天。 看到林初她们下场跳舞了,凤锦在台上也笑了起来,换了下一首歌。还是一首摇滚,也是一个来自英国的乐队——The Script手稿乐队的《The Man Who Can"T Be Moved》。 林初瞬间觉得台上这个人和自己的音乐品味好像啊,唱的歌都是自己比较喜欢的。 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地很快,凤锦唱完最后一首来自披头士的《Yesterday》,就把舞台让给了一个性感的女歌手,径直走入了后台。 “我们偷偷去后台看看呗?”乔青苏兴奋地提议道。 林初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干嘛?你真看上他了啊?” 还没等乔青苏反驳,应云清插嘴说:“千万别,我觉得吧……这人八成是个gay。” 这个说法倒是勾起了林初的好奇心,她问应云清:“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应云清调皮地眨了眨眼,“没关系,我们去后台看看呗。”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三个人拉着不情不愿的叶薇,偷偷地靠近后台。这扇通往后台的门前居然没有保安,林初觉得非常奇怪。不过,往里面没走多久,拐了一个弯,就看到保安了。 “你们干嘛?这里不能进的。”保安大叔很严肃地站在门口守着,不准她们进去。 应云清正打算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保安让她们进去,此刻眼尖的乔青苏却看到凤锦正好路过,赶紧喊道:“凤锦!” 凤锦转过头来,看见是她们四个,笑着对保安说:“没事,这几位是我朋友。”保安放行后,凤锦带着她们进了后面的休息室。休息室里还有刚刚乐队的几位,看见凤锦带人进来,都打了个招呼。 “你们专门来后台看我啊?”凤锦招呼她们坐下,笑眯眯地问。 其他三个还没说话,叶薇倒是先说了:“是啊,你太帅了,她们被深深地吸引了。” “哈哈哈哈……”凤锦被逗笑了,“可别爱上我,我可是有对象的人。” 这句话彻底激起了几人的好奇心,最沉不住气的乔青苏问:“你有对象了?” 凤锦笑着点头,朝对面挥了挥手。一个看起来比凤锦还要高半个头,身板比较健壮的男人走了过来。 “喏,我男人,季霖。” 这句霸气的话瞬间把四个人秒杀了。应云清得意地朝其他三人使了个眼色,意思是看看我多厉害,猜的够准吧! 凤锦的男人季霖是乐队的鼓手,和凤锦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就一起组了乐队,开始闯荡江湖。 “这条路很难走吧?”林初问。走乐队这条路在国内是非常艰难的,很难混出头。不知道多少乐队抢那么寥寥无几的机会,大多数都在怀才不遇多年后不得不解散了。 凤锦也叹了口气,“是啊……只能在这家小酒吧里赚钱养活自己,只是可惜拖累了你。”说拖累季霖,是因为季霖的家庭是做生意的,还算有钱。原本可以直接继承家族产业,却因为凤锦的原因,和家里闹翻了,被赶出了家门。 “瞎说什么呢?和你在一起才是我这辈子想要做的事情。”别看季霖模样很硬汉,说起情话来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