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大学 作者:钟叔河》第70章


阿虹已宣布了演讲的题目:“翻译即叛徒”。这是一个精彩的题目;但想到他已经确立了作为一个翻译家的地位,这题目也许是个小小的讽刺吧。赵太太,但愿你不要错过这个机会,来分享将要倾泻在他身上的荣耀。这也就是我要催促你早点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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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瑞蕻:忆中央大学柏溪分校(3) 

约翰C.Y.吴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日于柏溪 
吴景荣写这封信给杨苡时,正当他专教聂华苓那一班(外文系一年级下学期)英文。他对学生非常严格,要求高,每星期必须写作文一篇,要写得长长的,他仔细批阅。课外他还请人作文学专题报告。我记得吕天石先生讲过一次关于哈代,因为那时吕先生还在翻译哈代的《苔丝姑娘》;张健漫谈斯威夫特和《格利佛游记》,都受到同学们热烈欢迎。吴景荣在这封信中称我“阿虹”,这是我的小名(也是以前用过的笔名;我家里人和几个老朋友常叫我“阿虹”)。裘连·张就是张健。那时我们三人都住在第五宿舍里,是天天见面聊天的。这封信居然保存到今天,真是难得,从中可以具体地了解五十多年前同事之间真挚交情和生活情趣。景荣兄于一九九四年八月以八十岁高龄去世了。如今我重读此信,追忆旧事情景,无限喟叹,也对他深切地怀念。 
那时我们每人都担任三班英文课,每周上课九小时,课文总是细细讲解,两周或三周作文一次,也够忙碌的。范先生非常重视各系科的基础英语教学,认为这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决不可或缺的课程,而且他十分强调必须认真研读现代英美优秀散文,走循循善诱、熟读深思、潜移默化的路子。他主张一开始就应该千方百计培养学生的语言习惯和语言感觉,即德国人所谓“Sprachgefuel“。他坚决反对结合某个系的专业来学习英文,比如数理化英语、工科英语等。关于这点直到晚年范先生都没有改变,始终坚持,曾同我谈过几次。正因为这样,所以一九四四年春开始,范先生就亲自指导我们重编英文教材,每篇课文有详细注释,编成三本书,叫做”FreshmanEnglishProse”;入选的都是现代英美散文名家,随笔、小品或者短篇小说等的作者,如第一册中A。Clutton—Brock的《战前星期天》(SundayBeforetheWar)、WilliamH。Hudson的《捉鸽子》(CatchingDoves)、RobertLynd的《害羞的父亲们》(ShyFathers);第二册中MaxBeerbohm的《送行》(SeeingPeopleOff)、E。Hemingway的《雨中的猫》(CatintheRain)、K。Mansfield的《苹果树》(TheAppleTree);第三册中J。B。Priestly的《初雪》(FirstSnow)、W。S。Maugham的《哲学家》(ThePhilosopher)、T。H。Huxley的《自传》(Autobiography)等。后来在吕先生具体主持下,我们密切合作,分配了任务:朱文振和张健编第一册,吴景荣和我编第二册,吕天石和高殿森编第三册。这套教材编成后范先生很满意,就由当时沙坪坝一家正风出版社印行,不但中大每年用,其他几个大学也采用了,很受欢迎。直到抗战胜利复员后一九四八年还出了第四版。直到现在我保存着这三册书,作为珍念。 
范先生每个月至少到柏溪一次看望我们,十分关心大家的生活和工作,相聚一起,随意谈天,细致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遇到什么问题时,总虚心征求意见,提出改进的办法。他时常鼓励我们在教好书外,多开展些学术活动,多搞出些东西。一九四三年初,设立在沙坪坝的“时与潮”社创办了一个大型月刊《时与潮文艺》,请外文系教授孙晋三先生任主编,孙先生便约请外文系教师多帮助,写东西。范先生在这个杂志上先后发表了好几篇文章,我记得最清楚的有《鲍士韦尔的〈约翰逊传〉》和《里顿·斯特莱契和他的〈维多利亚女王传〉》这两篇洋洋洒洒的大作。这两篇东西给我的印象深极了,直到如今我仍然可以体会得到当初细读时的激动心情。我第一次拜读范先生关于外国文学研究的文章,就被他的深入仔细的分析,实事求是的论述,精辟的见解,踏实老练而又生动有味的文采所吸引住了。后来在解放后,我拜读了范先生发表在《文学研究》、《南京大学学报》等刊物上的《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英国浪漫主义的先驱——威廉·布莱克》、《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等等,以及范先生晚年最重要的一篇用英文写的中西比较文学研究文章《中国园林与英国的艺术风尚》(TheChineseGardenandtheTidesofEnglishTaste,发表于比较文学英文本“Cowrie”第二期上),范先生著作的特色都仿佛一道亮光似的闪现着。为了说明这点,在这里不妨抄录范先生《鲍士韦尔的〈约翰逊传〉》一文中两段作为例证: 
鲍士韦尔的《约翰逊传》是欧洲第一部“近代的”传记。我们特别着重“近代的”三个字,因为与传统的传记是不同的。暂且撇开传记的结构不谈,先谈传记的目的。就目的而言,近代的传记与传统的传记有一个最显著的区别。传统的传记,目的在于颂扬一个人或某一些人;至于近代的传记,目的不在颂扬任何人,而在表达人生,表达特定环境里的人生。传统传记有三大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近代的传记,就事叙事,实事求是,无论英雄或常人都还他一个本来面目。……一般地说,传统的传记近于“行状”,“荣哀录”,是理想的,近代的传记是写实的。鲍士韦尔的《约翰逊传》不是没有理想化的地方——约翰逊不是他的英雄吗?——但大体上是写实的。他是欧洲近代传记的鼻祖。 
约翰逊是英国十八世纪的怪杰。鲍士韦尔对于这位怪杰之“怪”,一点也不掩饰。十八世纪欧洲最讲究“雅”,而约翰逊的容貌、举止、谈吐,并不很雅。当时有人说他是一只狮子,又说他是熊。……约翰逊晚年常在史莱尔夫人那里闲聊天。有一天,有人提议把在场的每个人比一只走兽,比一盆菜。大家认为约翰逊是一只象,一盆鹿腿。为什么他是一盆鹿腿,许多人不很明白,但大家承认他真是一只象——一个庞然大物,有时把鼻子扫来扫去,引得孩子们发急。在这些地方,鲍士韦尔总是和盘托出,“吾无所隐”。一般人所知道的约翰逊,——中等身材,满脸瘢疤,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吃起东西来狼吞虎咽——这些都是从鲍士韦尔的《约翰逊传》里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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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瑞蕻:忆中央大学柏溪分校(4) 

在范先生介绍斯特莱契(Strachey)的《维多利亚女王传》(QueenVictoria)一文里,也有不少精彩的笔墨。我以为这都是范先生的典型风格。如果说西方现代杰出的传记家斯特莱契把维多利亚女王写活了,那么范先生这篇文章也把斯特莱契这部著名传记介绍得活了。我以前反复读过范先生这些著作,深受教益,确是大手笔的产物。甚至于范先生一九四三年在重庆出版的《英语学习讲座》一书也写得深入浅出,文章如行云流水,生动活泼,而又朴素精练,富于韵味,比如这一段话: 
语言的感觉,虽然不是一下子可以养成的,但也并不是高不可攀,只要你有那细磨细琢的精神。有人说,学外语须有四到:眼到、耳到、口到、手到。眼到是看,耳到是听,口到是说,手到是写。但是这四到之外,还必须有心到。心到是体会。这体会如酌酒,如品茗,如母牛反刍,富有艺术的意味。学习外语,要能体会,才有乐趣。 
在这里,我顺便对今天在校的外国语言学院各专业的年轻同学们说一下,我们应该向前辈范先生学习,不但要努力把外语学好,牢牢掌握,运用自如,而且还必须努力学好中文,勤读现代和古典优秀文学作品,要能使用漂亮的现代汉语写作,能写好文章。 
一九四四年,范先生应“英国文化委员会”的邀请,到牛津大学讲学期间,更进一步探讨中英文化关系,更全面深入地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化对西方的影响。他在《英国语文学评论》(ReviewofEnglishStudies)等刊物上发表了好些论文,如《威廉·琼斯的中国研究》(SirWilliamJones’ChineseStudies)等,在英国文化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关于这些方面,特别是中西比较文学研究,范先生从三十年代起直到他晚年所作出的贡献,在上面所提及的解楚兰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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