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术馆(出书版) 作者:徐皓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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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收起药瓶,说:“别这么讲,咱们这代人都很遗憾。”在大湖的东侧,居住着她的父母。那是一所古旧宅院,是她家的祖产。第二天我醒来,她的父母站在床头,对我发出啧啧赞叹。他们说他们女儿在头顶有一个四厘米高的红色瘤子,致使青春蹉跎,但她积极上进,日后很可能成为校长。两位老人脆弱善良,我只能表示对这件婚事感到满意。
我吃完早饭后,她戴着一顶太阳帽出现在我面前,给我剥了个橘子,说:“你就这么答应了?”我点点头,看得出她心情很好,说:“我今天真想生个孩子。”她刚刚结束处女生涯,智慧还没有得到开发。
我在她家待了一个星期,她晕头涨脑的话便渐渐减少。做爱时,她一丝不挂,却始终严实地戴着太阳帽,这一怪异的造型令她格外性感。一天我对她说:“能不能把帽子摘掉,让我多了解你一点。”她骑在我身上,摘掉了帽子,闭着眼睛说:“不喜欢了?”我说:“喜欢。”但她还是很快戴上帽子,伏在我胸口说:“你是什么人,也让我多了解你一点。”我说我是国术馆馆长,她生气地说:“你能不能讲点真话。”我只好说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年轻时英俊潇洒,属于一个帅哥集体。
他们集体爱恋着一个瘦弱的女孩,随时会为她献出生命,她被称为“社长”。但他们没有机会显示自己的勇敢,这个集体被很快解散,各奔东西时,小伙子们许诺彼此的儿女长大后要结成夫妻,以纪念父辈的壮志未酬。
这些幼稚的话语,我父亲一直牢记在心,嘱咐我生来就有个媳妇,我的岳父绰号“疤楞”。他是一个南方小伙,许多年来生死未卜。
她从我身上爬下来,轻声问:“社长叫什么?”我说出了一个名字。
她穿戴整齐地出门而去,过一会带进了她的父母。他的父亲掀开上衣,胸口有一条五厘米的刀疤。她伏在我的肩头,泣不成声地说:“我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妻子。”必须离开这里,我的父亲灾难重重,他的过去令人生厌,他给了我血肉,但我不能延续他的生命。凌晨一点时,她沉沉睡着,由于多年禁欲,她的鼻翼仍少女般娇嫩。没有亲她,我跳出了窗外。
在翻越院墙时,看见弟弟蹲在墙根。他仍是十岁模样,手指举到口前,说:“嘘——哥,是我。你应该回去,你属于这里。”我骑在墙头,说:“我在这里做什么?”他:“生小孩。你俩都是的火种,剩得不多了。”我摇摇头,当我跳下的时候,地上已没有了弟弟。
我用了一个小时走回度假村,正是水管声响起的凌晨两点。在屋脊上行走时,草丛里的主管惊喜地大叫:“你回来了!”我:“嘘——这是你酒后的幻象。”
【三】
她有着修长双腿,她的眼睛时而浅棕色时而黑不见底,在我的拥抱下,会奶水流溢——她就是我的长腿姑娘。倒挂在她的窗外,见她蹲在地上,手中拿着发卡,正在兴致勃勃地敲着水管。
我低喝一声:“老毛病又犯了?”如同一只轻盈的蝴蝶,我落在她的身旁,自我感觉很像采花大盗。她竟有些羞涩,收起发卡,背过身,说了声:“你跑哪去了?”我:“闯到父辈的迷魂阵里去了。”她从床底下拽出了块黑乎乎的东西,一脸喜色,说:“我们有孩子了。”我一个星期不在,她收养了一只野狗。
她已给它洗刷多遍,抱在怀里满怀憧憬。它耷拉着耳朵,鼻头扁扁。我立刻拒绝要这样的孩子,但在她的强迫下,最终还是答应下来。于是,我在我三十二岁的时候,和别人的妻子生活在一起,并成了一条狗的父亲。
即便是虚拟的婚姻生活,也足以令人消沉。组成了一家人后,我和她常抱着狗没完没了地看电视。一天,电视里说原始人类女性用人奶哺育小狼,于是狼变成狗。她乳房鼓胀,跃跃欲试,问我:“狼喝人奶变成了狗,狗喝人奶会变成什么?”我:“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你的狗一定会变成个怪物。”她想她的小孩了。
一天电视里播放,由于暖箱供氧过量,许多早产儿都会失明。很奇怪,她毫无反应。经过询问,她告诉我,她的婴儿远在美国。
她的孩子是个男孩,我问她为何没去,她说是签证问题。她的丈夫比我小几岁,从照片上看,眼神灵活,非常聪明。每当看到他,我便会思索人生的意义。我已经三十二岁,愈发地明白,我的存活是多么侥幸。我所能做的,就是沉迷于女性的肉体。
她的脖颈发丝黄嫩,端坐的臀部犹如明朝花瓶的底部,饱满稳定。她的锁骨形状婉约,有着玉器的音质。她的肉体是我能承受的唯一重量。但抱着她,我仍然绝望,一种孤岛上的绝望。
登上孤岛,依旧无法摆脱大海汪洋。孤岛是大海的一个玩笑,暂时的生机是残忍的圈套。
她脱掉了她的衣服,野狗好奇地盯着她的乳房。躺在床上后,她瞟了眼目瞪口呆的野狗,对我说:“咱俩算是有孩子的人了,今天能不能度过一个纯洁的夜晚?”我点点头,将狗放在我俩中间,说:“现在该做的,就是哄它睡觉。”她唱了五首催眠曲,野狗仍没睡着。它躺在两个赤裸的人类中间,一会看看我,一会看看她,它也知道自己的处境有多么尴尬。我说:“别强求它了。”一把将野狗抱起,打开窗户,扔了出去。我走回床,碰触到她高热度的身体。
沉沉入眠后,窗外响起一声凄厉的狗叫。打开窗户,见野狗倒挂在排水管上,我将它摘下来,连亲两口,抱回床上。她瞟了一眼,嘀咕了一句:“可怜的孩子。”转头睡去。
我却意外地遭遇到伟大的父爱,感情澎湃地对野狗说:“从此你就是没有母亲的孩子了,放心,爸爸一定会将你抚养长大。”野狗两眼水汪汪地点点头,我豪情万丈地睡去。
第二天晚上,它又被扔出了窗外。
也许我将在这里活上一百年。一百年后,也许是疾病也许是战争,总有一个原因使人口减少。地球上满是腐烂的尸体,土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滋养,长出许多参天大树,令几代人类苦恼的环保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那时的我已有一百三十二岁,在二十一世纪得到了周全的医疗和优良的饮食。新型人类的胚胎在试管中培育,当他们成长起来,我们将受到歧视。
这种情况在四十六万年前曾发生过一次,当人类诞生后,猿类便自卑地死去。我们创造了五千年的灿烂文明,然后将走上猿的道路。
在死亡来临之前,我不会有精力回忆每一件往事,能记起的也许只有:一百年前,我练过武术——每当如此一想,我便会跳到床上,与她搏斗一番,总是很快就疲劳不堪。
和我一样,她也爱想一百年以后的事情。一百年的光阴,也无力改变她的容貌,她在新型人种中存活下来,全是因为长得漂亮——她的想象力十分有限,只能把事情往好处想想。
就这么活下去了!
【四】
度假村上空总是飘着西藏的云彩,大簇大簇的,显得宇宙无比深远。我立下“活下去”的誓言,度假村便迎来了少有的阴天。主管望了望扁平的灰色天空,沉痛地对我说“暗拳之王”就要到来,从此度假村将繁荣富强。
暗拳之王叫邹抗日,出场费高达七十八万。他生长在陕北农村,从小的理想是当个演员,十八岁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所有老师都认为他会成为明星。之所以走上打暗拳的道路,悲剧的根源在他的爷爷。
这老人家是抗日战争时的游击队员,擅长制造土枪。老人家不想让手艺失传,早早地就传给了孙子。邹抗日刚上学便暗恋上一个同班女生,同班女生很快和一个高班男生谈上恋爱。于是邹抗日连夜造了把土枪。
他杀人未遂,被学校开除。他的演员梦就此搁浅,认识到自己最适合当个游击队员。他没找到游击队,却发现了私家擂台,从此打上了暗拳。
主管对我说:“每一个能自己造出把枪的人,都值得尊重。”邹抗日到来后,票价升了六倍,而赌注会在百万以上。
他有着陕北人特有的鼻梁,延续着眉弓的高度贯通下来。打暗拳没有规则限制,拳手们一上场便乱踢乱踹,相互击碎鼻梁。他是暗拳之王,因为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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