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秀秀》第22章


“我一点都不怕你,比就比。”秀秀拿起葫芦也往自己的碗里倒。 
“哈哈,好!”孟虎竟然也会笑。转过头对小丫鬟说:“快去,叫人去地窖把剩下那两坛都搬上来!” 
这样的情况挺叫人意外的,秀秀居然跟打伤了自己的“大坏蛋”喝起酒来了,而且两人大有化敌为友的趋势,这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合情理。 
——或许可以这么解释,孟虎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碰见的第一个比自己强的对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女孩子对比自己强的男人一般都不会太记恨。况且,这个孟虎似乎也并不如秀秀原先想像中的那么坏。 
酒和古董一样,陈放的年份越长就越珍贵,放了两百年的名酒杜康自然是非常好喝的,却也容易把人灌醉。一坛下来,孟虎感觉自己的脑袋似乎大了许多,秀秀的脸则红通通的像熟透了的苹果。 
“真他娘的痛快!”孟虎和人拼酒从来就没尽兴过,只因从未遇见过对手,今天算是叫他遇见了,舌头有点大,“把那坛也……开了,老子就不信喝……喝不死你个小……小小丫头。” 
小丫鬟甜儿心惊胆战地扶着酒坛,看着秀秀踌躇不前——你们这两个怪物,三十斤的烈酒就这么喝完了?洗澡也没这么快吧? 
“快开快开。”秀秀打着小酒嗝,看上去也还没过瘾。这丫头打出生以来就没喝醉过,但一口气喝下这么多还是头一遭,倒也来劲了。 
“我来!”孟虎晃悠悠地抢过酒坛,一掌拍开封泥,“秀……秀丫头,你……的武功不行,酒量却……不错。” 
“谁说我武功不行,人家是不小心才输的。不然我们……再到外面去打一架。”秀秀眼睛也是迷迷糊糊,拿着筷子东挑挑西挑挑,菜吃得差不多了。 
孟虎倒酒倒得满桌子都是:“算了吧你,外面……黑灯瞎火的,万一再……再把你打伤,岂不又要骂老子是……是坏蛋。”说着嘿嘿嘿地憨笑——男人喝多了总是和平常不太一样。斯文人喝醉了会变得不斯文,不斯文的人喝醉了反而斯文了。 
秀秀接过孟虎递来的酒,撅着小嘴。 
“秀秀姐,你们慢点儿喝,俺去叫厨房再整一桌菜来。”小丫鬟从没见过这么能喝的人,早没了睡意。 
等她回来的时候,屋子的情形却变得叫人哭笑不得。秀秀爬到桌子上,小手一左一右,分别揪着孟虎两边的耳朵,把这个大脑袋按在桌面,两眼瞪着他的后脑勺,唧唧喳喳:“哪有哪有?哪有我的脚印呀?” 
“谁谁……说有你的脚印了……你你……大……大胆丫头,男人的头是是……是随便乱动的吗?”孟虎脸朝下,说话含糊不清,却也任着秀秀胡闹。 
小丫鬟掩着嘴直笑,喝醉的人可真好玩:“秀秀姐,您先下来,我收拾桌子。” 
秀秀抬起头:“啊,甜……甜儿你……你怎么有四个眼睛呀……”说着,仰面咕咚一声,翻倒在了床上。趴在桌上的孟虎也慢慢发出了鼾声。 
夜黑漆漆,雪花飘飘摇摇,马员外忧心忡忡,抱着棉袄在屋子外面走来走去。 
…… 
日上三杆,秀秀舒展着身子,睁开了眼睛,房间里清香清香的,似乎烧着炭火,暖洋洋得叫人懒洋洋,直想赖床。 
屋外是马员外压低着的声音:“还没起来吗?” 
然后是甜儿的声音:“没呢老爷。” 
马员外哦了一声,又道:“你可留心伺候喽,二当家说了,打今儿起,她就是咱马府的……这个这个……贵客。万万不可怠慢,知道吗?” 
“奴婢知道了,老爷。” 
“去吧。” 
甜儿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个小碗。见秀秀趴在枕头上,睁着眼睛看她,笑道:“嘻嘻,秀秀姐你醒了呀。” 
“嗯。”秀秀还是舍不得离开被窝,“甜儿你拿的是什么?” 
“这是八宝粥。腊八就快到了,厨房的师傅们特地做的,您趁热喝了吧~”甜儿说话总是甜甜的。 
秀秀伸伸懒腰,坐了起来,这东西小时候吃过,味道好像挺好,随口问:“那个坏蛋,孟虎跑到哪儿去了?” 
“孟老爷一早就出去了。”甜儿小心翼翼地把腊八粥递给秀秀,然后嘻嘻,“早上可好玩了,孟老爷把全府的人都叫了起来,说……说了好多有趣的话儿呢!” 
“他说什么?”秀秀心里惴惴,这坏蛋不会是跑去告诉大家我武功不如他,酒量也不如他吧。 
“嘻嘻!”甜儿总是笑个没完,“孟老爷说,在秀秀姐您没走以前,马府的所有人都要听您的。” 
“哦?”秀秀皱着眉吃着粥,“这坏蛋打的什么主意……马府里的人都听他的话吗?” 
“是呀,连马老爷都是。”甜儿从旁边提来一个烧水壶,往脸盆里倒水,“你知道孟老爷对马老爷怎么说吗—— ‘以后,秀秀女侠就是你的上司,你要敢乱来,老子烧了你的庄子。’” 
甜儿学孟虎的语气学得惟妙惟肖,然后把自己也逗得直不起腰地笑。秀秀却傻了,半天没反应过来——保镖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保镖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找到的第一份工作,一开工就莫名其妙地和一个超厉害的孟二当家打了一架,这架没打赢,工作却也没丢。不但工作没丢,还匪夷所思地成了马府大老爷的上司。 
本来,人贩子马员外招聘漂亮女保镖是居心不良,但被孟二当家这瘟神一搅和,好不容易骗来的肥羊反倒成了自己的“上司”。郁闷之余,却也无可奈何,谁让玄武门是马府最大的靠山呢? 
秀秀想起昨晚和孟虎拼酒的情形,脸红了红:“这坏蛋……” 
~第十三章 三人满街飞,然后在衙门里解开了一个谜~
一夜鹅毛,京城里银妆素裹,阳光下的雪正融着,空气特别冰人。大街上熙熙攘攘,似乎比往常还要热闹。随着招亲大会日子的逼近,涌入京城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穿行于人流中的秀秀仍然是最惹人瞩目的。她的身上披着一件火红色的大裘,脖子上围着条柔软洁白的狐狸尾巴,身边还跟着个小丫鬟,简直就一偷跑出来玩的官家大小姐——这衣服是秀秀从马府给她准备的一大堆衣服中挑出来的,小丫头对红色死心塌地。 
“秀秀姐,你看,这是什么怪物呀?”做丫鬟一般是不出门的,甜儿头一次跑到这么喧闹的大街上,只觉目不暇接,对所有东西都充满好奇。 
而这个秀秀姐的见识却也不见得比她高明多少,看她指的是一头骆驼,愣愣琢磨了半天,胡乱答道:“可能是……是一匹很老的马吧?你看,驼背了都……” 
“哦……”甜儿半信半疑,踮着脚尖探头探脑,然后目光又被吸引到别的地方,“你看你看,那儿有个小孩在偷别人的东西!” 
于是,秀秀看到了夏白白。小丫鬟叫得大声,许多人都转过头去看,小强盗看上去很气急败坏的样子。秀秀笑着撞了小丫鬟一下:“甜儿你小声点,都叫人听见了。嘻嘻~”然后叫道:“夏白白,夏白白!” 
夏白白看到了秀秀,眼睛一亮,奔了过来:“哎呀,秀秀你跑哪儿去了,我到处找不到你。” 
“我做保镖挣钱呢!”秀秀想起自己去了马府竟把这伙伴给忘了,有点不好意思。 
“保镖?不是吧……”夏白白看着秀秀的打扮,又惊又喜。“怎么穿成这样,你要不叫的话我都不敢认了。” 
“好看吗?”秀秀难得穿一回新衣服。 
“好看。”夏白白挖着耳朵,羡慕极了——唉,这世道,还是漂亮女侠吃香。 
“你改行做小偷了是吗?”秀秀问。 
“没,没……也不是专做小偷啦,偶尔见义勇为,仗义疏财,大义灭灭什么的也还是做一些的,咱怎么说也是个大侠嘛。”夏白白打着哈哈,看了看甜儿。 
甜儿害羞地垂着头,拉了拉秀秀的衣服,小声说:“秀秀姐,你认识这个小偷呀?” 
“他是夏白白,是……”秀秀正要介绍,人群忽然一阵骚动,然后就看见有个人自空中飞跑而来。 
“秀姐快看!” 甜儿话音未落,那人已从三人头顶越过,还在夏白白脑袋上踩了一脚。 
——白衣,扇子,是宋小玉! 
秀秀想喊他一声,人却已去远,正纳闷,甜儿又叫:“呀!又来一个!” 
夏白白被那一脚踩得眼冒金星,正想张口骂人,转头却见又一只鞋底迎面踏来……只觉得天旋地转,一个踉跄眼看要倒,赶紧伸手要扶住秀秀,秀秀却凭空没了踪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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