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秀秀》第6章


女客房里有个屏风,后边放着个很大的木桶,热腾腾的水一漾一漾,飘着些碎花儿,这就是古代的浴室了。墙壁上原本都留有些猫眼小孔,以供好色的男人们偷看,这会儿客栈老板却叫人用腊封了起来——这红衣女不简单,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秀秀舒舒服服地泡在木桶里,觉得闯荡江湖好像太悠闲了。 
住完店以后该去哪儿呢?总不能每天都是游荡,住店,游荡,住店……似乎得有个目的才行。从没见过面的爹娘实在不知道该上哪儿找去,也不知道那么多的游侠都在做些什么? 
秀秀琢磨了半天没个头绪,就不想了,等以后找个有经验的游侠问问不就知道了。 
这时,窗户传来声响。秀秀哗啦啦站了起来,找了条毛巾围在身上,从屏风后探头瞧了瞧,窗外有个人影,秀秀皱了皱眉,是不是地头蛇要来找我麻烦了,就说:“先别进来,我穿衣服。” 
“我操,竟然被发现了。”是个男人,听声音就是钱老光那伙的。 
秀秀抱紧毛巾,想穿衣服又怕他突然闯进来,很着急,一着急就灵机一动了,秀秀用试探的口气说:“看镖?” 
只听“哎呀”一声大叫,那人掉下去了。 
管用。 
归燕客栈就在城门边上,后面和城墙就隔着个两三尺宽的窄巷,秀秀的客房正好靠着城墙。为了使客人的视野开阔些,城墙边的客栈都把二楼建得很高,能看到城墙外的景色,如果有人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会摔坏的。 
秀秀穿好衣服,打开窗,看见楼下的地上趴着两个男人,像青蛙一样叠在一起,一动不动,很不雅观,就把窗户关上。 
洗澡都不能安稳——闯荡江湖是要碰上很多不便的,秀秀对已经开始的游侠生涯又有了新的认识。喝过酒后本该好好睡一觉的,被爬楼的人打扰了一下,已经没了睡意,秀秀想:那就出去走走吧,看看这个陌生的城镇和原来住的那个有什么不同。 
平原镇不大,从前门走到后门用不了半个时辰,不过据说这里处在几个大城市之间,是个交通枢纽,喜欢到处乱跑的古代人常常要经过这里,所以客栈特别多。秀秀走在大街上,满目客栈,门口都站着一些拉客的伙计,每经过一家,伙计们就拥上来问要不要住店,挺讨厌。不讨厌的是那些门面上挂有红绸的阁楼,虽然也有伙计,但只拉男客人。 
秀秀知道这是妓院,老家也有,但从来没进去过。 
记得以前镖师们最喜欢去妓院,可是她每次说想进去看看都被镖头骂,说那是正经男人去的地方,不是正经女人去的地方,镖师们也不带她去,问他们那里边是干什么的他们又说不好意思说。这让秀秀很好奇。 
走进春满楼的时候,门口伙计们都不吭声,既不拉也不拦,摸着下巴歪着头,一脸怪相。进门后秀秀发现,这地方比客栈热闹多了,每张桌子都很大,围坐着好多人很大声地说笑。和客栈最大的不同是,这里有很多的女人,每张桌子都有,或坐或靠在男人的身上。 
秀秀皱了皱眉头,觉得这有点不像话。一个胖女人一扭一扭地走到她面前。 
“呦——哪来的这么俊俏的小姑娘?”胖女人脸上似乎涂着厚厚的一层面粉。 
“我路过看看。”秀秀回答。 
“只是看看吗?”胖女人挑起一根眉毛,眼梢有意无意地瞟秀秀手里提着的刀,“看不出还是个女侠……”
“这里是妓院吗?”秀秀想确认一下然后走掉。 
胖女人哦呵呵尖笑,凑近,压低声音:“你知道是妓院还闯进来,一定不是没由来的吧?是不是缺钱花了?来,咱到后面谈去。” 
“谈什么?”秀秀不懂她的意思,只是隐约觉得不是好事。 
“小姑娘中,有你这么好的本钱还真不多见。”胖女人啧啧啧,对秀秀上下打量,笑得眼弯弯,“别担心,一切包在妈咪身上。”说着,伸手要拉她。 
秀秀赶紧躲闪,说“我还有事”,转头就走,有人挡住了路,是个嘴上满是酒气的男人,踉踉跄跄和秀秀打了照面,眼睛一亮:“这……这姑娘不错,就……就要她了!” 
秀秀瞄了一眼周围的情景,脸色一红,匆匆忙忙绕开那男人跑了出去。胖女人追到门口嚷嚷:“哎呀害什么羞嘛,都进来了怎么又跑了?白花花的银子放着不要,你不心疼我还替你心疼呢……”
妓院在每个朝代都有,虽然好人们都觉得不应该认同这样的娱乐场所,可毕竟存在了就是合理的——如果古代没妓院,男人吃饱了没事做,就会想着造反当皇帝,于是,天下常大乱、民常不聊生,更麻烦。 
游侠中男人占绝大多数,敢公然上妓院的不多。他们认为“侠”是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名号,不能太随便——相貌好的不怕没有女人,武功高的偶尔趁着夜蒙上脸客串淫贼——也就是说,如果游侠上妓院,那一定表明此君既没好相貌又没好武功,是件挺丢脸的事。 
有些独行的女游侠也会偷偷跑进妓院——在江湖上闲逛得有钱才行,虽然抓坏人、做保镖、偷偷抢劫什么的都可以弄到钱,但很累也很危险,所以有些偷懒的女游侠偶尔也客串妓女——江湖有时并不如人们想像中的那么浪漫。 
春满楼肯定是遇见过这样的客串,所以胖女人会误解秀秀。 
目前来说,秀秀还是菜鸟游侠,很多事情弄不明白,从妓院跑出来后一头雾水,但对这样的事很反感,这是秀秀第一次对江湖有了不好的感觉。 
在镇上逛来逛去,没撞见什么新鲜事,正觉得无聊,人群中忽然窜出几个拿着棍子刀子的人,领头的人用刀指着她:“暗箭伤人的就是她,别让跑了!” 
人群慌慌张张地散开,秀秀左看看右看看,问:“你们是跟我说话吗?” 
地痞在那个时代比游侠还要普遍,几乎每个城镇里都有,这类人一般是些不学无术的散仙,没文化也不会武功,既当不了秀才也做不了强盗,于是就聚在一起,仗着人多势众在城镇里横行霸道,除了敲诈本地的老实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路过的外地人,或暗算或明抢,只要不杀死人,官府也懒得管,因而格外猖狂。 
虽说乌合之众,却也群蛇有首,地痞的头儿就叫做“地头蛇”。秀秀在归燕客栈里遇见的那个钱老光就是这么个角色,得罪了这个人就等于得罪了这个镇的地痞团伙,所以当时在座的客人们才会一个个噤若寒蝉,认为秀秀是个厉害人物。 
大街上,地痞们围住了秀秀,领头的拿着把短刀嚷嚷:“装什么傻,当然是跟你说话!不给你点厉害看看,当我们平原地痞是好惹的。” 
原本喧闹的大街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气氛紧张。旁观者们紧张地痞们也紧张。只有置身包围中的秀秀看上去一点都不紧张,大眼睛骨碌骨碌转。 
微微风吹着,垂在秀秀胸前的长发轻轻飘动,她的手指在发稍上卷呀卷,心想着该打架了——照武林秘笈上写的,把这些人都打跑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其实秀秀并没这方面的经验。 
“一个,两个……五个,六个……”秀秀环顾四周,掰着指头数着敌人。 
地痞们面面相觑,竟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领头的地痞离秀秀比较近,退了两步,握紧手中的刀:“你你你你别虚张声势,咱咱都是吓大的!” 
秀秀还没想好该怎么开始,视线却被不远处的一件小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个红色的蝴蝶簪子,挂在一个杂货摊的架子上,很显眼。秀秀又惊又喜,也不管地痞们了,飞奔了过去:“让让,你们先让让。” 
包围圈开了个口,秀秀跑到那杂货摊,拿起那个簪子左瞧瞧右瞧瞧:“真的和我小时候看到那个一模一样呀!”抬起头问货郎:“这个卖给我好吗大叔?我好喜欢!” 
货郎神情忐忑:“喜欢什么您尽管拿。” 
秀秀拿起簪子爱不释手,喜气洋洋:“太好了,多少钱?” 
货郎:“十文……” 
秀秀掏出一两银子:“给你,不用找了。” 
货郎挺尴尬:“啊,那哪成?这么多我……我也找不开。要不……您就拿去吧,我我不要钱了。” 
秀秀把簪子别在头上,翻包包找小铜镜:“没事。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就一直想要一个这样的红色蝴蝶簪子,可是大人不给我买,那时我可难过了。” 
地痞们伸着脖子张大着嘴,大街上的人也伸着脖子张大着嘴,都用一种很古怪的表情看着忙着买东西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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