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与刀》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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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奇”是一条聪明伶俐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一个陌生人带走了,它就像此人家中的孩子一样备受宠爱。因此它那幼弱的身躯也变得结实起来,当主人每天早晨出去上班时,它一直件送他到电车站,傍晚主人回家时分,它又到车站去迎接他。 
不久,主人去世了。不管“哈奇”是否懂得这一点,它继续每天期待着它的主人。它在常去的车站徘徊,每当电车一到,它就在下车的人群中寻找是否有它的主人。 
时间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过去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十年也过去了,但是每天在那个车站前面仍可看见那年老的“哈奇”的身影,它仍在期待着它的主人到来。【普通小学校修身卷二,昭和10年(1935年)12月发行。——日译本注】 
这个小故事的寓意是忠诚,这种忠诚只是爱的别名。一个深深关切其母亲的儿子可以说他没有忘记他从其母亲那儿受到的“恩”,其意思即是他对母亲怀有如同“哈奇”对其主人一样的挚爱。但是这个“恩”字不是特指他的爱,而是指当他还在襁褓中时母亲为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在他孩提时代母亲为他所忍受的种种牺牲,在他成人后母亲为了增加他的利益而作的一切操劳,是指他仅是因为有母亲存在这样一个事实而对母亲所欠的一切人情债。这个字还包含偿还这笔人情债的意思,因而它也意味着爱。但是这个字的原意是欠人情债,而我们美国人则认为爱就是不受义务约束而自由给予的感情。 
当“恩”被用来指一个人所受的头等的、最大的恩典,即“皇恩”时,“恩”常常在无限的忠诚这种意义上被使用。这是对天皇所欠之债,一个人必须以无限的感激之情来接受这种恩情债。日本人觉得当一个人为自己生于这个国家,得以如此生活,得到大大小小的关怀而感到高兴的时候,也不可能不想到这一切都是某人施予的恩惠。在整个日本历史上,对活着的人而言,一个人对其欠下恩情债的“债权人”就是他生活范围内的最高上司。在不同时代,这位上司分别是不同的人:地头【封建时代管理社团的社头。江户时代拥有一万名以下领地的幕府僚臣,或各藩拥有领地的家臣。——译注】、封建领主和将军。今天这位上司就是天皇。由哪一位上司做最终“债权人”,这倒并不是最重要的。几个世纪以来,在日本人的习性中占居最重要地位的倒是“毋忘恩”本身。近代日本用一切手段设法把这种感情集中在天皇身上。日本人对其生活方式所抱的各种偏爱都增强了每个人深受“皇恩”之感。战争期间,以天皇名义分发给前线部队的每一支香烟都要强调一下每个士兵受到了天皇之“恩”;出发前分给士兵的每一口酒都是更大的“皇恩”。日本说,每一个神风自杀性飞机的飞行员都是去报答他所受的“皇恩”;他们说,为防卫太平洋某岛而全体玉碎(他们这样要求)的各部队是在向天皇偿还他们所受的无限“皇恩”。 
一个人也受“恩”于天皇以下地位较低的人。当然有受之于父母的“恩”,这是著名的东方孝道的基础,这种孝道使父母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们有管教其孩子的权力。这就是说孩子对父母欠下恩情债该努力予以偿还。因此正是孩子们必须努力服从父母,而不是像在德国——另一个父母对孩子拥有管教权力的国家——那样,父母必须努力强制迫使孩子服从。日本人对东方孝道的看法是非常现实的,关于受父母之“恩”,他们有这么一句俗话,可以意译成“一个人只有在自己有了子女以后,才知道他对自己的父母欠了多少恩情债。”【日语为“有子方知父母恩”。——译注】这即是说所谓父母之“恩”就是父母亲日常实际所费的心思和所作的操劳。日本把祖先崇拜限于最近的、还记得的先祖,这使日本人进一步深切感到幼年时代对这些人的实际依赖,每一个男女都曾经是嫩弱的婴儿,若无父母的关怀就不能活下来,这在任何一种文化中当然都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在一个人成年之前的岁月里,他的衣、食、住是由别人提供的。日本人深感美国人极度轻视这一切,而且就像一位作家所说的那样,“在美国不忘父母之‘恩’的表现充其量不过是善待父母面已。”当然,没有人会不对自己的孩子施“恩”的,对孩子的忘我关怀也是回 
过来报答自己在年幼无助时得自父母的恩情。一个人通过让自己孩子得到同样好或更好的养育的办法来报答自己受之于父母的“恩情”。因此对孩子的义务也完全包括在“父母之恩”中。 
一个人对其老师和师傅也欠着特殊的“恩”。他们都曾经帮助他成长与自立,因此他蒙受了他们的“恩”,这种“恩”使他必须在将来某个时候当他的老师或师傅一旦陷入困境,需要援助时给予某种援助,或者在他们死后,对其遗孤予以特别的照顾。一个人必须竭尽全力去尽此义岁月的推移不会减轻这种恩情债,随着岁月的流逝,恩情债的分量反而会有增无减,这犹如某种利息的累积。“恩”对任何人说来,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正如日本人常言的:“一个人永远无法报答恩的万分之一。”这是一种非常沉重的负担,“恩的力量”常常被看成是可以压倒个人偏爱的一种正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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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恩情债伦理观能否顺利推行,取决于每一个人是否可能认为自己欠着巨大恩情债,而且能愉快地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我们已经看到等级制度在日本被组织得那么彻底。伴随着等级制度而来的种种习惯被忠实地遵守着,这些习惯使日本人对其道德债务的尊重能够达到西方人想像不到的程度。如果上级被认为是善意的人,那么这种尊重就更容易做到。日语中有十分有趣的证说明上级确实被认为是“热爱”其下属的。在日本“爱”意味着“love”,而且上个世纪的传教士们认为唯一能够用来翻译基督教的“love”概念的日文单词就是这个“爱”字。他们在翻译《圣经》时用这个字来表达上帝对人类的爱和人类对上帝的爱。但“爱”特别意味着上级对其下属的爱。一个西方人可能觉得这意味着“家长式庇护”,但是在日语用法中它的意思要比这多得多。这是一个意味着慈爱的字眼。即使在现代日本,这个字仍然在上对下的爱这样一个严格的意义上使用的,但是,部分地是由于受基督教用法的影响,此外,确实是由于打破等级差别的官方努力的结果,今天这个字也可用来指同等人之间的爱。 
但是,尽管有一切文化上的缓和因素,不伤感情地“蒙恩”,这在日本仍然是一种幸运的情况。日本人不喜欢随随便便受人之“恩”而负上人情债。日本人常说“使人感恩”,而通常最接近的译法是“强人所难”——虽然在美国强人所难意味着从另一个人那儿要求某种东西,而在日本这句短语却意味着给予他人某种东西或为他人做一点好事。比较疏远的人偶然所赐的恩惠是最遭忌恨的东西,因为一个人仅在邻里交往和久已确定的等级关系中才懂得并接受“恩”的复杂含义。但是当赐“恩”的对方仅仅是相识的人和几乎处于同等地位的人时,人们就感到坐立不安了。他们宁愿避免卷入“恩”的全部后果中去。当有事故发生时,日本街头聚集的人群一般都袖手旁观,这并非因为缺乏主动性。一般承认任何非警方的干预都会使接受者负上受“恩”的包袱。明治前最著名的法律之一就是:“发生吵架争论对,不可无端插手。”在日本,一个没有明确受权的人如果在这种场合帮助他人,就会被怀疑是在不正当地从中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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