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第09天作者:金英》第33章


龙欢说:“你杀了我吧。” 
“这么想死?”周烨都有点惊奇。 
“人就是活得一点希望,希望都没了,还要活着吗?” 
周烨被这个孩子说得心里一动,沉默良久后,他再次伸出手,卡在对方脖子上,使劲一用力,然后是骨胳的断裂声…… 
“谢谢你,为做了一回神父。让我把想说不能说的话,说了一遍。” 
(六) 
龙欢死了,却仍然有人在为他紧张地忙乎着。这是他的幸,还是不幸? 
上官文华接完小方的电话后,回了趟家,她坐在自己卧室中那张舒服的床上,慢慢地卸开枪,把其中的每一个零件用一块柔软的棉布擦得干干净净,再抹上一滴油。 
方队说了,不能出一点庇漏。人命关天。 
她是个25岁的姑娘,正是风华正茂,旺盛的生命力滋养出一副温润光滑的皮肤和一双明亮沉静的大眼睛。她很美,英姿飒爽,风神挺秀。她的闺房也很温馨,粉红色的床单上放着几个可爱的绒布玩具,梳妆台上摆着几个小瓶,想必是眼霜面膏之类的。 
她慢慢地擦着枪,这番动作与整个房间的气氛极端地不协调,但看上去很美。 
上官擦好枪,举起,对准门上的靶子,瞄准靶心。每晚临睡前她都要练一练眼法,她是刑警,到了关键时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马虎不得。 
她瞄准靶心── 
门开了,父亲进来了。 
父亲已经52岁了,父亲的两鬓已呈苍苍色,父亲是市公安局局长,叫欧阳明。 
她却姓上官。 
她是个骄傲的姑娘,她从小的愿望就是作一个好警察,一个踏踏实实的能破案能抓坏人的带枪女警,有能耐有本事。所以她不想借父亲的光,尽管父亲的地位可以让她在警界少几年的奋斗,但她不愿意。那多没意思──现在的年头,从小学跳到大学不就是钱的事吗?文凭到手了,可学问也到手了吗? 
人最怕的就是自己骗自己,上官要的是真“家伙”! 
所以在报考警官大学时,她改了名字随母亲姓,毕业后她又去了基层派出所从头学起。书本跟社会是两回事,这她懂。后来终于,因为她工作出色,她被调回局里跟了小方成了一名带枪的女刑警。 
刑警很危险,不要说女人,就是男人,有时也很难承受那种极度紧张的心理压力,但她挺过来了。记得她到刑警队第一天参与的案子,就充满了血腥。与恐怖。 
那是她们副局长陈力一家被人扔炸弹的现场。 
一年前,市里有一个以黄一明为首的烧杀抢掠的黑道团伙,欺行霸市好多年,为了抓捕他,市局副局长陈力亲自挂帅,用了两年的时间撒网布控,费了千辛万苦以牺牲了两个年轻同事性命的代价才把他套住。结果呢,黄一明被法院判为死缓。判决一下来,陈力的脸色就变了。 
邪不压正。谁说的? 
还有那些可爱的媒体,也不知道是出于何种目的,在报上吵吵说这个判决是法律公平公正的象征。是中国走向民主的象征。 
可法律的公正与民主怎么就偏偏在黄一明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呢? 
半年后,黄一明保外就医。刚一出去,就往陈力家里就被扔了颗炸弹,当时,他们全家正在给老太太过寿,七大姑八大姨攒了一窝。于是男女老小一个不留,全死了。上官他们赶过去时,满眼全是断肢残臂,血污脑浆……而黄一明呢,却全市最大的酒楼摆了一桌庆功宴。现在据说他移民加拿大,过得很好。 
这个耐人寻味的案子,让上官意识到了警察不好作。但她还是立志要做一个好警察。──不好做才做,好做谁不会做。 
“你要出去吗?女儿。”父亲在问她。 
她没有回答,只是问道:“爸爸,你觉得怎么样才算一个好警察?” 
父亲沉吟良久,“让人信任的警察。” 
“您是吗?” 
上官这样问。因为有些事就算小方不明说,她也能觉察到。她是个警察,而且是个女警察,女人的心思本来就比男人细微。 
父亲说:“我想我是。” 
父亲的这句话让上官心痛了,是的,她也觉得父亲是,他老人家作了几十年的警察,受伤无数,抓的犯人不下几百号,有人为了报复那年的大年三十还往他家扔炸药。他怎么会不是好警察。 
“可是方队他为什么不相信你?” 
“他有权利怀疑任何人。” 
欧阳明并没有作出切实的回答。上官不满意,“你难道不要答辩吗?” 
“话说的太多,不良于行。” 
“可你为什么要挑那么个时候给方队说游自力的事呢?” 
“我只能那个时候说。因为……” 
因为他也不太相信他。 
“他是陆文辉的女婿。”欧阳明说出了潜藏在心底的暗流。──他确实不敢完全相信小方。他也有提防。 
上官看着父亲──难道公安的现状就是这样的?谁也不相信谁,互相猜疑! 
“你是说你并不质疑他的人品?不信他是因为他的社会关系?” 
“关起门来就是一家人。小方的人格与职业操守我信得过,他很有算计这我也知道,但他还只是一条小狐狸。叶文辉是什么人,宦海沉浮多少年了,心胸城府无坚不摧。所以我不能全说,只能省着点说。” 
“可龙琪就相信他。” 
“龙琪是女人。”欧阳明特别强调。 
“爸爸,你真俗。”又是男女关系那一套,上官不屑。方队他不是那种人,龙琪也不是。 
“不是俗,这是人心心术之微妙。乖女儿,你想想,如果有天我跟小方在外呆了一夜,若陆薇问他,他一定会全盘说出说我跟欧阳局长如何如何,这绝对不会有事;但如果他跟龙琪呆了一夜,就算他们之间是清白的,但他敢跟陆薇说吗?这就是男人跟女人的区别。所以,龙琪也就是吃准了这一点。她知道,她跟小方之间就算是有天大的事,小方也绝不会跟陆家的任何人做一丝一毫的泄露,那将是他们永远秘而不宣的心事。奥秘于中啊。” 
原来是这样,上官有点明白了。──看来,人生真是深啊! 
“女儿,要作一个好警察,不光要精通业务,更要懂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懂人心者通万理。” 
上官点点头,这方面她的道行尚浅,还须磨练。 
“谢谢爸爸,我得走了。”上官换了一身精干的短牛仔。 
“一路平安。”欧阳明说。他知道女儿要去哪里,她不说他也知道。他还知道她去的地方很危险,但他没有阻拦,他只是说── 一路平安! 
“对了,等等。” 
上官在客厅停下脚步,看看父亲为自己拿来一件防弹衣。 
“这是美国最新式的防弹衣,是国际刑警组织跟我一起破过一起跨国贩毒案的汤玛斯警督送给我的,他今年退休了。” 
“你让我穿上它?” 
“不,不是给你穿的,给小方那个傻小子。” 
“他今天用不着。” 
“不,他用得着。肯定用得着,他是个重感情的人,所以他的心走到哪里,他就会跟到哪里。这就叫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上官叹了口气,想起小方与龙琪和陆薇之间的纠葛,说:“恐怕他这次的糊涂,绝非一时,而是一世。” 
欧阳明笑了笑,“人,难得有此一时,更难得有此一世,让他糊涂吧,能如此糊涂的人,是幸福的。” 
上官听父亲这么说,知道他跟自己想左了。摇了摇头。 
“干吗摇头?以为我古板?我也年轻过。也糊涂过。” 
上官没有解释,想一想说:“我以前也这么以为,可是,作为一个警察您不觉得方队他太多情了吗?” 
“孩子,什么叫情趣?有情才能有趣。无情的人则会活得很无趣。再说警察是什么,警察就应该是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万法俱备的,敬业,首先是源于热爱源于痴心源于永不放弃。所以真正无情的人永远也做不好一件事。明白了吗? 
“明白了,可是他怀疑您──” 
“怀疑是警察的天职,这也说明他的确是个好警察。这样的好部下我能失去吗?当官若没几个得力的下属撑着,我岂不成了光杆儿司令?” 
上官笑了笑,“谢谢爸。那……最后问一件事: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会派出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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