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第09天作者:金英》第16章


“看来,我跟龙大老板还有话说。” 
“请!”杨小玉做了个手势。 
江远哲进了龙琪的办公室,大卫也想跟着,杨小玉拦住他。 
“怎么?” 
“没什么,客随主便,我是主,你是客。” 
大卫笑了,看着秀丽的杨小玉,她长长的睫毛和灵动的大眼睛,乖乖地停下脚步,但嘴上不肯吃亏,“我也听过一句话:好男不跟女斗。” 
“因为斗不过。”杨小玉回得挺快。 
大卫苦笑。目送她走开。 
上官文华今天特别忙。因为有人把他们刑警队给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市里有姓刘的两个兄弟,哥哥是大款,弟弟是大学教师。有天,两个无业游民商量着想弄几个钱,就盯上了这个大款刘的儿子,认为只要绑架成功,一笔巨款就可到手。可是这大款刘的儿子已经14岁了,不好说,于是就把目光转到教师刘的儿子身上,这小家伙才6岁,上幼儿园,叫洋洋。 
这样,没怎么费劲,就把洋洋弄走了,跟刘家要20万现款。 
教师刘没多少钱,千凑万凑从亲戚那儿好不容易借了10万块,交了钱,孩子却没回来,于是报了警,局里很重视这个案子,给小方下了死命令,要刑警队一定要找到孩子。一个星期后,6岁的洋洋在市郊一个废旧的大铁罐中给找到了,他的双手被反绑着,脚上的10个指甲盖磨掉7个,右眼珠也掉了出来…… 
孩子,已经死了。 
那几天正是全年最热的时候,平均气温高达38度,一个露天铁罐中,温度人有多高?这个6岁的小男孩临终前忍受了多大的痛苦? 
刑警队的人在找到洋洋时,都呆住了。队副,那样一个粗豪的人,那天哭了。上官他们,以及在场的所有人,也全哭了。 
洋洋的父母来了,看到儿子的尸体,没哭,因为来不及,晕死过去了。 
半个月后,那两个绑匪被抓到,他们居然在大街上拉着板车哼着小调,看上去很悠闲。刑警的人把他们痛打了一顿。 
但这有什么用呢? 
洋洋的奶奶在孙子出事那天就气绝致死,洋洋的妈妈一夜白头,疯疯癫癫,洋洋的爸爸在回家的路上神思恍惚,被车撞成残废…… 
一个家,就这样给毁了。 
几个月后,大款刘一纸诉状将刑警队告上了法庭,说他们办案不力。 
欧阳明接到传票,什么也没说。只让人把传票拿到刑警队。小方不在,队副不在,上官文华默默地看着传票,翻出当初为那个案子写的总结报告,细细查阅,准备上庭。 
心情沉重地忙了一个上午,感觉有点饿了,看看表,都一点多了,该吃饭了。但想到单位食堂,马上就泄气了,那个破地方,本来好好的大锅饭,后来不知是谁嚷嚷着要承包出去,结果好了,饭菜的质量没上去,价钱倒是跟市场接轨了,比一般饭店的还贵着一点儿,刑警队的人干得是体力活儿,总想吃点儿带荤腥的,偏偏菜贵的要命,一盘鱼香肉丝8块钱,倒不算贵,可数数一个月才进账多少钱? 
也提过不少意见,但都石沉大海,后来才听说包食堂的人是副局的小舅子的小舅子的二姨妈的表弟的不知什么亲戚。大家也就偃旗息鼓了。 
上官硬着头皮来到食堂,要了一碗白米要了碗蛋汤。她还没成家,吃住在父母家里,比起其他拖家带口的同事手边宽裕好多,但她也不想要什么菜,那不便宜包食堂的那小子了吗?她愤愤地想。 
她形同嚼蜡般吃着那白米,想着他们的方队长──他这些天在忙些什么? 
“咦,你在这里?”队副高大的影子遮住上官。 
“找我有事?”上官看着对方的脸色。刑警队的人不用多说,一看气色便知下文。 
上官匆忙把剩余的饭粒咽下,跟队副出来。 
队副却没回办公室,一直把她带到街口的一家小饭馆。 
“你请客?”上官有点诧异。队副不是个抠门的人,但家里负担太重,母亲常年卧床,妻子去年又下岗了,女儿正在上初中。 
队副一坐下就问,“知道方队去哪儿了?” 
上官摇头,队副平常跟方队不是很融洽,因为小方来警局之前,队副已经是队副了,仅仅年间,小方几级跳,队副则还是队副,这就难免有点儿什么。当然,工作上两人还是配合得一直很好。上官如今见队副如此问,心里不由惦量。 
“有事?” 
队副点燃一支烟,“那个老板死了。” 
“哪个老板?”上官情知不好。 
“就昨天我抓回来的那个红月亮的老板。” 
上官霍地站了起来,陆薇是在那里“失事”的,她当时的身份的坐台小姐,小方肯冒险将女朋友往那儿送,一定有原因,这个原因应该就是被人称为彪哥的那个老板,他跟方队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关系。而他昨天被抓,今天居然死了。这里会有什么玄机? 
“怎么死的?” 
“昨天预审股的人问了些问题后就关进了号子,第二天早上,发现他睡在地板上,进去一摸鼻子,已经没气了。” 
“那你觉得──” 
队副没吱声,只是冲上官意味深长地一点头。这一点头就什么都明白了,他怀疑彪哥的死因。 
“而且,这个人……”队副说,“好像跟方队有点儿关系。” 
这个上官早就料到了。如今彪哥一死,那有些事方队可就说不清了。 
“你怎么看?” 
“我暂时还看不出来,但总感觉这汪水很深,你去找一下方队,不论他有什么事,先回队再说。我今天还有事,女儿的班主任叫我去,说有男生给她递纸条儿。你说现在这孩子。” 
上官看着队副,别人都说他与方队有点心病,但遭遇这种关口,他还是向着方队。 
“我现在就去找他。” 
可是去哪儿找呢? 
龙琪和江远哲站在窗前。外面,是一片秋色,秋花绚丽,秋叶斑斓,秋高气爽,秋虫长鸣……更远处,秋山澹澹,秋水溶溶…… 
“干吗这么坚持?”一个问另一个。 
“如果你的弟兄被砍了,你会怎么样?” 
“报仇?” 
“要打不过呢?” 
“那也要打。” 
“哲少讲义气。” 
“不,不光是这个原因。”江远哲想了想,慢慢地说:“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被屠杀的纪念碑上,刻着一个名叫马丁的德国新教神甫留下的一段话: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龙琪看着他,这段话她也听过,可这段话竟然由一个黑帮老大说了出来。 
“龙女士你现在站出来为游自力出劲,也是为这个原因吧?”江远哲反过来问。 
龙琪笑了笑,“当时真没想那么多。” 
江远哲沉默了一会儿,“我爷爷在我16岁那年特意带我到美国看了这个纪念碑,我一看这段话,就特别喜欢。后来自己出来混,感触就更深──我要不管兄弟,兄弟们迟早会离开我。我还做什么老大?” 
原来他是这么理解的。龙琪微微一笑。不过这样理解也没什么不好,正所谓──棍子忘了打狗,就会影响到后来的局面。 
“我跟游自力是一起长大的,我们很合得来,相信对方就像相信自己。” 
“你见过狼?”江远哲对这个比较有兴趣。 
“以前草原上有很多,走着走着迎面就会撞上。其实,狼一般不伤人,如果吃得很饱,你走你的,它走它的,相安无事。” 
“这点比人强。” 
龙琪点头,“狼很义气,不论条件多恶劣,对自己的同伴不离不弃,尤其是对伴侣,忠贞不渝,如果它的恋人死了,它不吃不喝,生死相随。问世间情为何物,狼比人明白。” 
江远哲被触动,情义,人间的情义早就成了作秀的幌子。 
“人有时候还真是禽兽不如。” 
“别拿人比禽兽了,对于禽兽,这是最大的污辱。”龙琪说,“你没见过春天狼谈恋爱,那是真正的两情相悦,自觉自愿,哪有……” 
说到这里,她突然闭嘴了。 
“那你们为什么要捕狼?”江远哲问。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