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第119章


48页。同时,日本侵略者相应在上述地区建立起一批炼铁工业,其中以1918年成立的鞍山制铁所规模较大。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开始更大规模地掠夺东北钢铁资源。1932年12月,日本政府确定了《在满洲设立制钢所计划草案纲要》,认为从“日满国防需要”考虑,在东北建立制钢所确有必要。1933年4月,日本政府批准在鞍山成立昭和制钢所。兼并了鞍山制铁所和弓长岭铁矿,与振兴公司建立了租矿关系(1940年收买了该公司的矿业权),形成了从开采到冶炼的连续作业。同时制订了第1期炼钢增产计划。1935年又继续制订了第2期增产计划。加快了对东北铁矿资源的掠夺。1935年昭和制钢所正式投产;当年的生产量为:生铁47万吨,钢锭21万吨,钢材5万吨。《昭和制钢所十年志》。
1937年以后,与日伪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相适应,昭和制钢所又连续制订了若干期增产计划,生产目标一再提高,设备投资一再增加。到1943年,已拥有高炉9座,总生产标准能力达到195万吨。但是,由于煤炭供应不足等原因,钢铁生产量未能达到指标。1939年生铁产量为88万吨,仅为计划的50%;钢锭52万吨,为计划的80%。日本侵略者为提高产量,便采取增加富矿比率的办法,以杀鸡取卵方式糟蹋我国矿山资源。这样才使产量有所回升。1943年时,生铁产量达130万吨,钢产量为84万吨。但是,这种情况未能持久,很快又呈现出衰落趋势。虽然如此,日本侵略者仍掠夺了大量铁矿资源。
除昭和制钢所之外,还有本溪煤铁公司、东边道开发公司等,都是日本侵略者掠夺东北铁矿资源的重要工具。1944年日伪将昭和制钢所和本溪湖、东边道等钢铁企业合并在一起,成立了“满洲制铁株式会社”,以增强发挥“国防产业”的作用。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4)
在有色金属方面,东北的蕴藏量也十分丰富。据日伪1944年统计,铜为132万吨,铅、锌为113万吨,菱苦土(制镁原料)为20亿吨,钼为354万吨,钒为900万吨。朱建华编《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稿》第198页。在沦陷时期有色金属是个新兴工业,但其开采早已经开始了。其中采金业是日本掠夺的一个重要目标。伪满成立不久,关东军就在其内部设立了采金事业调查部,组织勘查队对北满地区的金矿进行了调查。1934年5月,日伪成立了“满洲采金株式会社”,垄断了东北地区76%的黄金开采权。1934年“满洲采金”的黄金生产量只有208公斤,1935年猛增至1316公斤。《满洲国史·分论》(上),第931页。此外,生产黄金的还有满洲矿业会社和满洲矿山会社。1936年黄金总产量是3976公斤。从1937年开始,根据日本的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满洲采金等会社相应制定了产金五年计划,1941年的生产目标是33277公斤,但实际产量只有2361公斤,不仅计划指标完全落空,还大大低于1936年度的产量。事实上,产金计划是产业开发计划中执行情况最糟的部门。原定预计五年产金累计73562公斤,实际只生产了13929公斤。使关东军以掠夺黄金来保证购买军火的企图归于破灭。
除黄金之外,铝、镁、铅、锌、铜等轻金属,都是关东军极为重视的掠夺事业。伪满时期,日伪设立了“满洲矿山株式会社”(1938)和“满洲轻金属制造株式会社”(1936),与前述的“满洲采金”一起垄断了有色金属业。“满洲矿山”主要生产金、银、铜、铝、亚铅等有色金属。“满洲轻金属”主要生产铝、镁。
2对能源的掠夺
能源是工业生产的动力。日本侵略者为发展军事工业,对能源也进行了疯狂掠夺和破坏。除前述的煤炭燃料外,日伪还大力“开发”电力和液体燃料。“九·一八”事变前,东北的电力事业已经具有一定基础,特别是在工业较为先进的辽宁,电力事业已初具规模。据统计,1931年时,东北三省有发电所(厂、公司)135个,其中日本34个,中国76个;实际资本总额4986万元,其中日本2641万元,中国2215万元。张传杰:《日本掠夺中国东北资源史》第309页。日本侵占东北后,将原来的中国官产接收为伪满财产,并推行电力统制政策,于1934年11月成立了“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垄断了东北电力工业。其后满电又陆续收买了满炭、满铁等的发电所,将丰满、镜泊湖水力发电站划归直营,满电资本迅速膨胀。到1944年时增资到64亿元,比成立时增加了6倍。在满电的垄断经营下,东北发电量也有较大增长,由1932年的59亿度,增加到1936年的135亿度,1944年达到418亿度。其中辽宁所占比重仍然最大,大致在73%~86%。张传杰:《日本掠夺中国东北资源史》,第310页。
在发电设施上,日伪一方面大力加强辽宁的抚顺、鞍山、本溪等工业地带的火力发电设施的建设,例如抚顺煤矿的发电装机容量由伪满初期的 81万千瓦,增加到1941年的29万千瓦,1945年的285万千瓦。另一方面突出水力发电设施的建设,兴建了松花江丰满电站、镜泊湖发电所和鸭绿江水丰电站等三大水力发电设施,并相应修建了输变电网,从工程技术角度看,丰满电站在当时堪称世界一流,但电站的建设是在日伪驱使中国人民的情况下建成的,有数不清的中国劳工葬身大坝(参见“万人坑”一节)。而且这些电能主要是为了保证军事工业的发展,是日本侵略者掠夺东北资源的一个重要表现。
液体燃料是日本帝国主义很早就十分重视的掠夺资源。自1909年满铁在抚顺发现“能燃烧的石头”后,就开始研究通过油田页岩提炼液体燃料的方法。“九·一八”事变前已经建立了抚顺西制油厂(今抚顺石油一厂),1931年生产原油63万吨。事变后,日本法西斯为进行侵略战争,液体燃料成为日本十分急需的动力资源。由于日本石油资源贫乏,所用原油90%依靠进口。因此,日本占领东北后,投入很大力量在东北寻找石油资源,但始终未能找到可供利用的油田。于是,利用东北贮藏丰富的煤和油页岩炼制石油就成为日伪极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当时日伪所掌握的抚顺页岩油炼制事业成为至宝。
为此,1933年2月在关东军的指示下,伪满政府设立了“满洲石油株式会社”,作为垄断伪满石油开采、冶炼和销售的特殊会社。1934年日伪在寻找原油资源无望的情况下,开始进行抚顺西制油厂的第1期改建和扩建工程,以增产页岩油。至1936年2月完成,使原油生产能力由原来的72万吨增加到145 万吨,翻了一番。接着又开始实行第2期扩建计划,预定投资1800万元,达到年炼油30万吨的水平。这项计划从1937年起被纳入日伪产业五年计划,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1939年的产量仅达到19万吨。为进一步扩大产油量,1939年日伪又开始新建抚顺东制油工厂,预定建成后可年产原油50万吨;另外在三姓地区开发30万吨。但计划实施困难重重,东制油厂建设一度停工,到1944年才完成部分投产。虽然如此,在五年计划期间,产油量还是在不断增加,重油从1936年度的66万吨,增加到1941年的113万吨,5年累计42万吨;挥发油从7千立升增加到13千立升,五年合计是56千立升。
虽然日本侵略者千方百计地增加页岩油的生产,但远远满足不了战争经济的需求,为弥补液体燃料严重不足的状况,日本还下力开发所谓“人造石油”,即煤炭液化工业。早在“九·一八”事变前,满铁就伙同日本海军有关部门研究抚顺煤的液化问题。事变后的1936年,经日本政府批准(“满拓第321号”,抚顺矿务局档案8~8~211~30),建立了抚顺煤炭液化工厂,计划建设日处理煤炭100吨(后改为50吨)的煤炭液化设施。至1939年2月建设完工,并立即试车运转,于7月取得一次加氢液化油的成功。1941年二次加氢石油也取得成功。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5)
煤炭液化被日伪视为五年计划突击开发的项目,除在抚顺加紧研制外,还准备在间岛、阜新等地建立煤炭液化基地。满铁原打算在抚顺液化工厂的基础上,扩建煤炭液化基地,形成到1943年年产2万吨和到1945年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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