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魔系列之苹果诱惑(西方吸血鬼)作者:林佩》第5章


麦伦暗里吁了口气,却还是规劝:「别这么做,要让骑士团知道你想杀人,又不知道会找何种麻烦。」
「我用高价收买人类顶尖杀手,就算他们失手被抓,也供不出我来……」舔舔嘴,残忍的笑浮起:「多的是要钱不要命的人呢……」
「低调点!」麦伦忍不住又劝了:「莫忘了血族六诫第一条,族人必须避世潜藏,以免引起人类恐慌……」
凯利对这条目颇有微言:「哼,让华丽的血族学老鼠躲在黑暗里,有违我等天性。不过,形势比人强,我会以我的方式收敛,你放心好了。」
「既然知道他在爱琴海,我亲自走一趟……」
凯利抓紧弟弟肩头,黑天鹅绒的纯浓墨黑从眼中扩散出来,那是吸血鬼发自内心的愤怒情绪征兆。
「你不能去!再让那猪猡见到你,危险!」
「可是……」
「没可是!」凯利吼出声。
麦伦垂眼,表面上看似听服了,但体内有一半为魔鬼所盘据,叛逆是常态。
凯利怎会不了解这弟弟?放松攫抓的手,改而轻柔按抚,说:「你刚回来,好好休息几天,我要忙着欢迎新人加入血族的典礼……」
「新人?谁?」
「当然是你。骑士团认为麦伦·特伦森已死,族里也将你划入死籍……趁这几天,我给你安排个新身分。对,就说你是瓦尔克叔叔的儿子,刚从罗马尼亚过来,正式进入本宗室核心。」
「嗯。」
因为青春不老,血族已经制定一套在人世间长处的规则,每隔几十年就会假造自己的死亡证明,离开个一、二十年之后,回来以子嗣之名来承袭之前的财产与身分,相同的容貌也很容易就以血缘之名蒙混过去。
「不过……」凯利还是顾虑:「麦伦·特伦森才死亡五年,要是让猪猡们看见你的容貌,怕假死的事情会闹开……没关系,典礼以化装舞会的方式进行,典礼一结束,你就跟布雷克往印度去待个五年、十年,等事过境迁……」
「好。」
想是怒气已经平息,凯利被黑色渲染的眼又逐渐淡去,绿色瞳孔重新浮现,温柔笑意涌上。
「你一定要乖乖的听话,好好保护自己,别再惹那些凡人跟猪猡。我们失去父亲有一百年了,不想再失去你一个。如果布雷克跟莱恩在这里,他们也会对你说同样的话。」
「我懂。」点头,麦伦回答:「我懂。」
然事态的发展却不由人。
Chapter。2
二〇一〇年,深秋。
位于北希腊半岛顶端,高六千尺的阿索斯山三面环爱琴海,另一面是无尽绵延的森林,虽与陆地相连,来往却只能靠渡船,隶属于神权自治共和国,几百名修士是此山唯有的居民。
大部分修士都居住在紧靠悬岩的修道院中,受处分反省的吉罗德却不该住在舒适的地方,山中一栋破旧的小木屋才是他的归所。
独居久了,他连外表都懒得整理,端正俊朗的容貌如今是一脸胡渣,身上的黑色袍服早已褪成了灰浊色,布边的绽线连补都懒得补,这男人全身上下比流浪汉还糟糕他也不在乎,弄好了给谁看呢?
山中岁月无趣,他每日除了意思意思抄写羊皮经书、练练剑,有时还无聊到把剑当人,对之唠唠叨叨几句来消磨时光。
但他最常做的一件事,还是思念那个人。
没有电力的山中生活,总让他早早上床安眠,今天他睡到一半醒来,先起身将枕头塞在被子里,假装有人睡着,抓了床边的剑,悄无声息躲到门边。
从不上锁的房门轻轻被打开了一条缝,穿一身黑、戴红外线夜视镜的男人看准了床的位置,迅速以装置消音器的手枪开枪,噗噗噗几声,弹无虚发,每颗子弹都正中棉被中央突起处。
门接着敞开到可容一人通过,男人小心翼翼进来,要确认吉罗德的生死,进入时枪口仍对准着床,就怕对方反击。
刚越过门槛就被痛击,手枪被打落地上的同时,侵入者也被制伏在地上,头上夜视镜被剥下、靴子里藏着的短刀、腋下藏着的另一把手枪也被搜出丢到一旁。
「唉,今年第七次了,希望下回的杀手能想个更有趣的点子来暗杀我。」吉罗德憾恨地说。
杀手惊恐地扭颈回望。他在暗杀这行算是数一数二,根据雇主的资料,吉罗德也是个身经百战的雇佣兵,所以他不敢大意,在一星期前就已经潜入山区,整整观察了标的物有七天之久,最后才决定在凌晨动手,却没想到失手了。
「谁派你来的?」吉罗德好整以暇地问。
杀手不答,这是他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应该又是透过中间人连络上你的吧?那个雇主不愿意透露姓名、给钱却很大方,还要求杀手要是失风被捕,一律把罪名推给意大利黑手党、或是美国亚利安兄弟会?」
都说对了,杀手还是紧抿着嘴,不答话。
「不说没关系,我大概知道雇凶杀人的幕后者是谁。我不会太为难他,他们兄弟情深,想杀了害死弟弟的人也是情有可原。」
之所以知道杀手谁派来的,是因为时间点太巧合。爱屋及乌吧,他也不想给爱人的哥哥难看,所以每次把暗杀者擒了之后,不是把人当成沙包练拳脚,要不就是欺负一番放走,从来也没真正取人家性命。
抓起杀手的衣领拖出门外,趁对方没站稳,又一脚往他身上踹,他脚劲大,这一踢起码把人的肋骨给踢断三根,害杀手当场咳出一大口鲜血。
「快走吧,赶达夫尼港最早一班船回希腊去治伤。」想了想又说:「你的枪跟小刀我就没收了,打猎时好用。」
杀手踉跄逃下山,庆幸留着一条命,为此他在胸口画上十字,虔诚感谢上帝。

鲜嫩绿叶逐渐被枯干的老爪侵凌,悬垂的红色莓果摇晃于冷湿风里,季节萧瑟了,吉罗德抛下他刚从密林里捡拾来的枯枝,坐在破旧小木屋外,远望。
位在半山腰上的木屋虽然老旧,视野却好,正好面对优美爱琴海、一条小山路蜿蜒而下,若有任何人来造访,屋主能一目了然。
蛰伏的骑士通常不太有客人,他也不希望人来吵扰,从口袋掏出附近修士送来的自制雪莉酒喝一口,感觉到林里鸟类的吵嚷声逐渐零落。
「冬天要来了。」他自言自语:「等史都华送补给品来的时候,提醒他再帮我多带几本书,下雪天才不会无聊……」
史都华是居住在本区首府卡里埃的居民,神御骑士团每隔一段时间会透过他送必需品给吉罗德。如果吉罗德想要些世俗之物,比如说杂志小说什么的,也会请史都华想办法从外地买来。
这里的生存条件严苛,无趣、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对他的身体及心灵都是严格的考验,除了拥有坚强信仰的修士们,普通人难以挨过这日子。
他不是修士,但是他同样拥有信仰,伴着他度过了五回春夏秋冬,从没有动摇过,他有殉教徒的义无反顾,这让他喜悦的牺牲自己,只为传达自己的信心坚贞。
他信仰着一朵蓝玫瑰,没人知道他的信念有多深,深到就算放弃性命也无悔。
掏出怀表,被他三不五时以手指摩挲的缘故,曾经灿烂的表面都变暗沉了,弹开表盖,里头照片又重见天日。
虽然黑白照片看不出眼珠的色彩,悬崖外的海与天却可供比对,他爱人眼里的是一种天青蓝,这样的蓝萃取于海那边的青金石,是永不褪色的蓝,而蓝色,本就是属于神的颜色。
朝思暮想着那片蓝,恋着、爱着,没有一刻改变过,这神秘的恋情除了当事者之外无他人知晓,关系着他与他在精神层面上的天荒地老。
「好想你啊,三天真的不够。」觉得自己有些吃亏的骑士敲敲照片,自嘲:「你要当心,别在我有生之年抓到你,否则……」
否则他会再一次的大口汲饮玫瑰的芬郁,一时一刻都舍不得放。
「因为我爱你。」他小声说,轻吻照片里的人。
他爱着麦伦,他愿意牺牲曾经对神御骑士团宣誓的忠诚、愿意牺牲自己的自由、只为了延续蓝玫瑰的生命。
旷世难逢的玫瑰,就该绽放于阳光之下,让世人瞻仰那绝世的美感。
就在骑士怀想爱人的蔷薇颊容时,山径底端突然间出现了一小点黑影,这让他迅速收回怀表,知道这人不可能是史都华,因为还不到送补给品来的日子。
「离上回还不到一星期,爱护兄弟的哥哥又派人类杀手来了……呵呵,他真是好人,知道我无聊,总派些小老鼠来打发时间……」低笑。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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