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第144章


业玫健!?br /> “没有。”她说,语气中是轻的怨恨。 
“总会有天,他会记起你的。” 
“妈,现在的他,和以前的他,根本不像。他以前是没有这么笨呆的,虽然那时候他还小,但我知道他其实挺聪明,可现在的他,真的很笨。他这十三年,到底去了哪里?为何要变成这样的呢?而且,他生得好矮……” 
“他去了哪里,你以后亲自问他吧,妈不说。” 
“我原以为,长大的他,会是非常的高大的,因为干爹说他是黑金城最强的男人。可他却生得如此的矮,且如此的笨,呆呆的,比当年的他还要弱智。” 
她母亲看着她,久久才道:“可他很善良……这孩子,也挺难的。” 
“妈,我说过,我恨他。” 
“嗯,如果他在开始的时候,记得你,你会不会恨他?” 
“也许不会——,可他到现在仍然没有把我记起来。” 
“星宿,如果真这样。你就以一个全新的你,进入他的生活和他的世界吧。因为,回忆,并不能给你带来你所需要的一切。生命,他总是前进的!” 
“我已经无法把记忆中的他和现在的他联系起来了,现在的他,让我觉得讨厌和恨……” 
“我知道,妈妈理解你的。然而,无论如何,你别让他流泪。他是那种,不适合流泪的男人……” 
“为什么?妈妈!” 
“以后你会清楚的。” 
“妈妈总是这么神秘……” 
“因为他本身就是神秘的……否则也不会如此地迷惑住我的女儿。” 
她不说话,她有些羞,又有些恼。 
“迷惑了十三年……” 
学校要办一个周年晚会。 
班里准备了一个小品,其中要找人演一个笨蛋。 
全班(应该是全校)推举了一个最佳人选:王虎。 
他拒绝,他说他不会演戏。 
同学们都说,不要他演,只要他往台下一站,绝对是十足的笨蛋。 
哪怕有十万人观看,也有十一万人觉得他是笨蛋;不需要任何演技,他就能得到最佳演员奖的。 
他于是有些得意——也只有笨蛋,才会为这种事情而得意的。 
有人夸奖他,他高兴起来,他就答应了。 
决定出演“笨蛋”这个角色。 
晚会开始。 
轮到他们班出演的时候。 
台上站了五个人。 
这个小品的故事情节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笨蛋喜欢上一位高傲的千金小姐,偏偏这位千金小姐很爱玩,整天把他当小丑一般地捉弄,笨蛋的竞争对手是一个花花公子,那花花公子为了得到千金小姐,不惜卖通千金小姐的管家和保姆,企图进入千金小姐的闺阁偷香,小姐不从,但无力挣扎,紧要关头,笨蛋出现,打跑了偷香贼,救了小姐,于是小姐吻了他…… 
(如此白痴的剧情,早几千年,不知被多少人使用过,现在还在使用,可知道这种剧情是“金刚不坏”之重头戏,打不死的!) 
王虎是演了笨蛋,小姐嘛,恰巧是星宿出演的。 
可是事情却不如想象的那般,当笨蛋赶跑偷香贼之后,小姐不愿意吻笨蛋了,她要笨蛋吻她(这根本不合剧情啊),笨蛋晕头转向的,找了扮演保姆的漂亮女生就吻了那女生的嘴,那女生哭着就往后台跑,扮演小姐的星宿爆怒性地把他踹到台下,吼叱道:“笨蛋!” 
台下传来阵阵掌声…… 
后来评选的结果,王虎的班级的小品竟然得了第一名。 
获奖理由是王虎出演的“笨蛋”,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这家伙竟然在小姐芳心暗许之时,吻了小姐的保姆——这种笨蛋,真是万年难遇啊! 
至于那个被天下第一笨蛋吻了的女生,在事后,她找来了她的男朋友,约战王虎,事情的结果是她的男朋友被打成了猪头,接着她男朋友又找来十几个同伙,要报仇,结果是一群人都变成了猪头。 
这事闹到学校,学校要见王虎的家长,来的人却是那两个美人儿,她们把王虎带回家,王虎因此休课一周。 
一周之后,他又重新来到学校,那些家伙又找人和他干架,这次,终于轮到他变成猪头了。 
由此之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但她对这件事情,仍然不能释怀。 
那个家伙,她明明给他机会的,他竟然吻了别的女生! 
明明可以在众场合公开地吻她的…… 
如果他那时勇敢地吻她,她或者会稍稍地原谅他。 
可他不但没有吻她,更是在她面前、在无数双眼楮的面前,吻一个保姆…… 
那保姆哪有她美丽呢? 
(女人,特别是有点姿色的女人,都认为自己是最美丽的。星宿,无疑是真的美丽的。她在闪光中学,被称为第一校花。) 
——她对他的怨恨,无形中又添了多一分。 
“你出来。” 
在某个课间,她找上了王虎。 
(他很少离开他的座位的,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他都坐在椅子上。很安静,也许是因为他笨。) 
他疑惑地看她,终于跟她出去。 
出了学校门口,他就不愿意继续走。 
他说,要回去上课。 
她没让他回去,问他:“为何要吻保姆?” 
“我不吻坏人……” 
原来如此简单:他一直认为她是坏人。 
既然坏,就坏到底吧。她想。 
“你那玛黛老师竟敢说我是坏人,我这就去找她算账。” 
“你要和玛黛老师打架吗?” 
“我还要把她的嘴打烂!” 
“不行啊……” 
他追着她走,她走得很急。 
很快的,两人就离学校很远了。 
他发觉方向不对劲,停了下来。 
她回头,问:“你不跟过来?” 
他说:“这不是我家的方向,你走错路了,你根本不懂得去我家的。” 
“是吗?”她笑。 
“是。” 
她笑得有些开心,说:“你既然知道我不会去你家,为何你还要跟着我?” 
“我是刚刚才知道的。” 
“还要跟吗?” 
“不了,我回去上课。” 
“上课?嘻嘻,你不知道你已经旷课了吗?” 
“我旷课了,你不也一样旷课?” 
“笨蛋光头,你想错了,我在出来之前,就已经悄悄地去请了假。而且我成绩那么好,即使旷一两节课,老师也不会说我什么的。你成绩却是差得要命,在老师心目中,你是无药可救的。这次又无缘无故地旷课,你死定啦,嘻嘻,回去一定会被臭骂一顿,还要写检讨……” 
“你是陷害我的?”他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就陷害你,你能拿我怎么样?” 
他呆呆地看着她,无言地转头离去。 
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从口袋里拿出那把黑梳,盯着黑梳,喃喃自语:“他已经完全不是以前那个他了,这黑梳,还要送给他吗?” 
光头这次对她是避而远之,似乎是真的不理她了。 
当他沉默了十来天,在某个课堂,他忽然用笔捅了捅她的肩。 
她回转脸之时,被他袭击了:在课堂上,他以惊人的速度吻了她的嘴。 
“星宿,你好美,做我的新娘!”他说,在吻了她之后。 
她的艳美的嫩脸,“嚓”地全红了。 
黑梳缘 故事二
她躺在床上,她的心儿仍然在进行一种异常的跳动…… 
一整天的,她的脑袋里什么也没想,只想着“那一吻”。 
那一吻,来得太突然,和他最初的纯真的吻那般,都是来得突然的。 
在那一年,也是这般突然的吻,他说“星宿姑姑亲亲”,果然就亲亲了,那时他和她的初吻,她可以完全地肯定。 
最纯的初吻…… 
可那毕竟是孩童兴奋的纯真,和今日这一吻,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她想不明白,为何一直笨笨呆呆的他,会在课堂上吻她? 
且同学们都看到了那一幕,也听到了那一句话:星宿,做我的女人…… 
他虽然平时很胆小,说那句话的时候,声音也轻,可却说得干脆决然,说得极具力量,因此,几乎是全班的同学以及上课的老师都听到了的。 
他怎么能说得那么理所当然呢? 
怎么能够吻得那么自然、那么突然呢? 
她那时脸儿都红透了——,她可是学校里有名的冷艳的玫瑰,可偏偏那么容易就红脸,这几乎把她的名声都败坏了。 
就因为她的冷傲,所有的追求者,都知难而退——不退也不成,个个都失败了,谁还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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