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时空之混蛋》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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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有时候得虚伪一些,这样很气派。 
没等老和尚下来,我便走了出去,我要单独上街,让自己的脑子清净清净。 
众所周知,我长得很帅,面似银盘,属于少妇杀手。所以,我一上街就引来了众多少妇的围观。有些胆大的就朝我吐口水、甩鼻涕,露出牙齿说些挑逗的话。我经常被妇女们调戏,这并不是没有先例,甚至在宋朝的时候,我还被她们扔过水果。据我所知,在我之前有个叫潘安也曾经受过这种待遇。有个成语叫“掷果盈车”说的就是这个。不过潘安生活在晋代,那时候的水果普遍比较温柔,一般都是苹果梨子葡萄之类,连荔枝都没有。但是到了宋朝,水果的移栽枝术有了巨大进步,南方的菠萝榴莲等物也大量出现在东京汴梁。更糟的是那时候市面上刚好流行菠萝。那时满街的少女妇女是每人腰上挂两个菠萝,坠得腰带倾斜身材性感无比。走起路来全是猫步。这种女人一旦向我掷果挑逗,我只有抱头鼠蹿的份儿。但是隋朝的妇女没有这个习俗,她们见了中意的男子,一般采用吐口水的方式进行挑逗。 
当我冒着瓢泼大雨般的口水阵踱到街角的时候,我的裤裆竟然支起了一架小帐篷。 
是谁囊让我陡然将看家本领拿出来的?说出来谗死你!箫吹吹! 
~第六十五章 潘金莲与她的潘家棍法~
当我的小帐篷彻底支好了的时候,那箫吹吹正夹杂在一干妇女当中冲我大吐口水。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尽管她穿着隋朝的衣裳,脸上也多了一些忧郁,但那张桃花般的脸在一堆黄脸婆中依然赫然出众,如同鹤立鸡群。你看她,身材袅袅婷婷,凹凸有致,酥胸俏臀;你看她,头发流散如瀑,纤腰一束,玉腿轻分;你看她,五官玲珑精美,面似桃花,珠圆玉润;你看她,皮肤粉腻如雪,冰肌玉骨,软语娇音;真乃芳容玉貌藏春光,星眼樱唇含云雨,臂膊露一弯新月,罗衫泄半点春光,道不完的窈窕香艳,说不尽的暧昧缠绵——啊,人间何来如此秀色?世上安有这般佳丽?看!只须俏目一回眸,那鲜花便绽放万紫千红;听!只须丹唇稍开启,那黄莺便婉转珠玉佳音;瞧!只须蛮腰轻摇曳,那翠柳便飘拂春风几度;想!只须玉峰微荡漾,那美梦便共赴云雨巫山——啊!她引来蜂狂蝶乱!她惹得燕懒莺慵!天地造化美女如此,实乃天上人间、艳动鬼神、独一无二、性感娇美、俏丽风流,一等一的美女丽人娇娃仙子也! 
此刻我已经有些把持不住,颤巍巍调转身子,取了一个伟岸一些的姿势,冲他呲了呲牙。 
箫吹吹好象不认识我了,兀自一个劲地冲我吐口水,我干脆喊了一声:“吹吹,吹吹,吹吹!” 
“大流氓啊!”妇女们齐声赞道,“真是大流氓,当街就让人给他吹吹。” 
“吹什么?”箫吹吹茫然问道,“怎么吹?” 
“吹箫啊,”妇女们解释道,“就是让你给他……娘啊,这种话俺可说不出口。” 
那箫吹吹还是不懂,直直地瞪着我道:“流氓,你来解释,啥叫个吹吹?” 
我实在是忍不住了,跳过来道:“娘子,我是西门庆啊,你不是深圳特区的那个箫吹吹娘子么?” 
这下子箫吹吹似乎是明白了,冲天翻了个白眼,掩口笑道:“你才小吹吹呢,你们全家都给人小吹吹。” 
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我认错人了?我不舍道:“娘子,难道你真的不是箫吹吹?” 
箫吹吹突然从背后抽出一根黑糊糊的吹火筒来:“大胆狂徒,哪个是箫吹吹?姑奶奶名叫潘金莲!” 
啊?这怎么会呢?潘金莲长得根本不是这个样子嘛!我一下子怔住了。 
妇女们见我发呆的样子,一齐笑了起来:“傻了吧?没见过烧火女将吧?你好好看看,人家手里拿的是什么?” 
潘金莲成了个烧火的?我大惑不解:“娘子,就算你是潘金莲,可是你也不应该去烧火呀。” 
唉,后来我才知道,敢情人家武大家的娘子这工夫还真是个烧火的!说来话长,那潘金莲本来在宋朝的阳谷县跟着武大郎开炊饼铺,忽一日,店中来了挨千刀的诸葛亮。那诸葛亮二话不说,抓住潘金莲就走,口中言道:“快走,你家二叔被我擒到了隋朝,你赶紧去与他相会,去的晚了恐怕就被关云长那厮给押到三国去了。”潘金莲一听,心急如焚,连忙跟着诸葛亮升到了天空。在半空,诸葛亮问她道:“小娘子,你可曾认识后街开药铺的西门庆?” 
潘金莲好象听说过我,随口应道:“不曾相识,只听说前几天他被一个妖怪摄走了,不知下落。” 
诸葛亮心想,既然她还暂时还不认识西门庆,干脆就先不告诉她,让她先找到武松再说吧。 
当下,那诸葛亮就将潘金莲带到了隋朝阳谷县衙,将她安排在衙门里烧火。那潘金莲本来就是一个在厨房里忙活的主儿,活计干得得心应手,就此住了下来。潘金莲为了早日找到武松,整日在厨房里踅摸着想出来,比干瞧出端倪,就糊弄她说,武松很不好找啊,他正准备率泼皮部队进攻隋朝,缺少一个擅长使火器的女将,不如你练练火棍术参加泼皮部队吧,这样兴许能够接近你的心上人。其实从理论上讲,在衙门里做出一根会喷火的大棍并不困难。潘金莲本身就是个烧火的,那就很简单了。我们知道,古时候烧火要用吹火筒,那里是空心的,只需拣根大的吹火筒一头塞死了再灌进白磷,上阵一挥就有奇效。根据化学知识,白磷的燃点是四十摄氏度,所以说只要事先将大棍在手里搓一搓再甩开了,飞出来的就是火苗子。就算是天气寒冷白磷不易燃烧,这一招也能克敌……我们都知道白磷有剧毒。 
旧时练武之人有谚:“刀乃百兵之王,剑为百兵之君,枪乃百兵之贼,棍为百兵之祖”。不出几日,那潘金莲果然练成了绝世武功——潘家棍。后来她找到了比干,死活要参加武松领导的泼皮军队,比干见推挡不过去了,只好先让他跟随丐帮去了前线,让她先立一功,寻机会再找武松。那潘金莲也确实是一条好汉,上阵拿的就是一根兵器祖宗:潘家棍。那年头流行妇女健身,潘金莲身在衙门虽身份较低却练得这一套棍操,最厉害的是她把这套棍法的绝技——“回马棍”,移植到了吹火棍上立功于前敌。其实这“回马棍”也无甚了不起的,不过是和人动手佯装败落,掉转马头拖棍就走。看敌人在后边追上来了抬手举棍勒住马不动,别人就会自己冲到棍尖上送死,利用的是牛顿第一定律。 
再说那日,潘金莲上阵也想来这一手,不幸临阵怯场,佯败时不小心将白蜡杆插到地下拔不出来。谁知错有错着,隋将拍马追赶时正好从白蜡杆上跃过。我们都知道隋朝的马品种较宋马优,腿长不说,那话儿还大。正应了凤姐儿的那句话:“大有大的难处”,白蜡杆露在地上的一截刚好戳到了隋马的要害,那隋马大痛之下一阵猛跳,把背上之人甩于身下一阵猛踩,潘金莲就打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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