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囡囝》第72章


“呵呵,搞不好是你卸我呢!像我这种家庭内部‘寄居户’还没租过房子呢!”张香自嘲说。
“要不我找俩对门的房子,你和林森也出来提前适应适应公和婆的生活?”于京玉帮她‘成人’说。
“你觉得我那俩妈能同意么?”张香不置可否道。
“你的性格,要是真想,谁也拦不住!你不过就是找借口为自己断路罢了!”于京玉看穿地说。
“你还是去干活吧哈!”张香心事被看穿道。
“我都要跳槽了,还干什么啊?”于京玉叫嚣说。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点职业精神好不好!”张香打趣道。
“是我没精神么?是公司没神经!辞职信要提前三个月交,他们知道我要走,很多重要工作是不愿意交给我做的,我只能做些无伤大雅的日常工作和交接事宜,其他的他们都防着我,我现在做与不做都很尴尬的!”于京玉自难说。
“不管怎么样,你人生阅历还蛮丰富的哈,都有跳槽这一项了!”张香逗趣说。
“那是!怎么的,我也是比你早入世3年呢!”于京玉自居道。
“不识数啊?Two,好不好?”张香纠正说。
“我大四那一年都在实习,不拿工资地给他们白干了一年,要不能让我来香港么?还二什么二啊?”于京玉较真说。
“对,是不二了,呵呵!”张香暗嘲道。
“死丫头,等我回去的!”于京玉收线说。
张香中学近视以后,很折磨的一件事是她吃鱼很费事,何芷田很爱吃鱼,又因为鱼很营养又健康,所以经常做鱼,可是张香却总是不厌其烦地被鱼刺打扰到用餐的乐趣。一天中午,张香和林森在家和何芷田一起吃午饭,刚吃一会儿,张香突然放下筷子,极速走到客厅的阳台里,何芷田和林森就看着张香在阳台和客厅之间来回转圈地走着,一边走一边咳嗽,张香趁咳嗽间隙,说自己呛到了,先顺顺气,让他俩先吃!转了几圈之后,张香就回饭桌上继续吃饭,可是吞咽很用力,林森看张香吃饭的样子,又看看桌上的菜,顿时明白了几分,问道,“你是不是卡到鱼刺了?”
“没有,我又不是小孩子!”张香立即否认道。
“那我看看!”林森不依不饶道。
“看什么啊!这正吃饭呢,嘴现在忙!没空!”张香拒绝道。
“鱼刺卡到嗓子不弄出来的话,会被后面入口的饭菜挤压到更深的地方,你想因为根鱼刺上医院啊?”林森示警道。
“软刺,一会儿就下去了!”张香状似没事道。
“你是逼我出手,是不是?”林森最后警示说。
“把嘴里的饭漱掉,让他看看刺是不是卡嗓子上了,能不能取出来!”何芷田劝道。
接着张香就被林森拉到光线明亮的客厅正中,抵舌露喉地张着口,林森左手托着张香的下巴找寻着喉咙各个角落,终于在小舌头边上的喉根部,看到了一根小绒刺,右手用细筷慢慢地探进去,把刺夹出来,可是拔刺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一旁的小舌头,惹得张香一阵恶心,冲进洗手间,干呕了好一会儿。恶意好不容易消了些,张香也是食欲全无,瞪着桌上的鱼,挤眉弄眼地说道,“能不能厚道点儿,死都死了,还要扎我!”
“它的骨头也不是死后长出来的,它也很无辜啊!”林森体谅道。
“是,吃它的我活该!”张香自嘲道。
“我给你挑鱼肉,放心保证!”林森自报奋勇地说。
“我不吃了还不行,不蒸馒头争口气!”张香放弃道。
“你不是还打算回归深海么?师夷长技以制夷啊!还是知己知彼的好!”林森启发说。
“我还不如Tom那只笨猫,它吃鱼都是整只的进去,整副骨架的出来!”张香泄气道。
“那都是祖祖辈辈练出来的,你现在修炼也不晚啊!”林森打气说。
“那我自己吃,总不能光练你的道行啊!”张香振作道。
“算是我刚才打到你小舌头的补偿吧!”林森挑着鱼刺说。
“你又不是故意的!补偿什么?”张香很大方地说。
“虽然不是故意的,可是你的小舌头挂在那里,好可爱啊!让人很想弹一弹,捏一捏的样子!”林森玩笑道。
“那是我的悬雍垂,你以为是拳击沙袋啊?找死啊你?”张香一筷子夹走林森挑好刺的鱼肉愤恨地说。
“吃着饭呢!什么死啊活的,这孩子说话是越来越没规矩了!”何芷田训斥道。
“妈,我才是你亲生的,要不要偏心偏得这么厉害啊?”张香委屈道。
“我看啊,八成是抱错了!你哪儿像我闺女?”何芷田觑了眼说。
“那你就去找你亲生女儿去呗!我又没拦着!”张香大方说。
“能找着我早就找了,这不是找不着才将就你呢么?”,母女俩的玩笑越开越大说,“那你怎么不找你亲生父母呢?”
“他们都不要我了,我找他们干什么!凑合活着呗!地球离了谁不能转。”张香拧着脑袋说。
林森笑看着这对边吃饭边斗嘴的母女,感觉如出一辙,这要说不是血缘关系的话,那真真是要探问上天还能再神似些了么?
第64章 分外眼红篇一节
对于三天两头找机会出现在林森办公室内外周围的炎淼,楚焦是实在有些不放心。
“你是不是爱香老大爱傻啦?你不会看不出炎淼对你有意思吧?”楚焦不可置信地问林森。
“意思?什么意思?我觉得没意思!”林森不置可否地回答。
“她这明示暗示的,你都没看出来?”楚焦质疑道。
“每次看见她,总是感觉像是看到了闯入清宫的八国联军,完全一副扫荡战利品的功劳掠夺派,所以根本就没有意思!”林森解读道。
“可落在旁人眼里,那就一活脱脱的示爱啊!”楚焦解读。
“我倒觉得作秀的成分比真正的心意多得多,她好像特别喜欢在人多的场合提一些听上去暧昧不明的话题,也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一些看上去亲昵的动作,如果这是你说的示爱,那我真是无福消受啊!我唯一的感觉就是下不来台,人那么多,我不好撅她的面子,可我觉得她是在扫我的面子,用这种人海战术强迫别人按照她的意愿行事不觉得强人所难么?所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心拉不回来,抢到人有什么用?”林森也很为难地说。
“这种战术很高明了,心是需要时间的,先把人抢到了,再收心嘛!要不怎么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呢?”楚焦领会道。
“追?迫害差不都,就算自己是女生,那也不能仗着性别优势占尽便宜吧?而且她明明知道我有张香了,还故意这样,是不是太不尊重人了?不尊重别人的人还成天喊着伤自尊?不觉得荒天下之大谬么?”林森看不下去地说。
“她八成觉得自己比张香更适合你吧?一副救你于水火的大义凌然之相!”楚焦分析说。
“这是她说得算的么?也太自说自话了吧?况且,她自己才是水火吧?想起来就让人上火!”林森讽刺道。
“她凭着是炎部长的孙女,是炎厅的女儿,风光无限好的招摇过市,身边也不缺人啊!你说她放着追她屁股后面跑的不看,看着你和香老大出双入对的,怎么就独独看上你了呢?”楚焦总也理解不了女人的逻辑道。
“所以啊,她是那种享受掠夺战利品快感的人,跟战利品本身毫无关联,完全是胡闹!”林森反感非常地说。
林森喜欢走路,其实原本是喜欢跑步的,因为是个爱动的性格,没球打的时候也跑跑步练习运球,可是人长大了,连稀松平常的跑步对一个成人来说都是种奢侈,除了你在清晨或夜幕下一身运动装束外其他的时候若是突然跑起来,就好像做了什么不轨行径似的引来周遭‘抓小偷’和‘打110’般的侧目,让你不知不觉地就降下速度变走了。而且张香一直觉得跑步是所有运动里最单调无聊、动作单一重复的一项运动,好像不管跑了几公里几千米,都一直在做一件事,做得都是一个动作,好枯燥、好无趣,不如打球时搭配着各种球来玩得有趣。再者,人长大了,不再能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随心所欲地想跑着走就能跑着走的,久而久之,林森也就早起时偶尔跑跑步,平时只剩下快走这样的跑步替代品了!但是张香走路是懒散般得慢的,其实张香不是不能快走,而是不想快走,主要是因为和林森身高上的差距直接决定了两人的步伐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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