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宅急送(出书版) 作者:裟椤双树》第82章


“哦”孩子似懂非懂地看了那冰柱一眼,拽着父亲的手道,“爹,回去吧,干爹还要教我独门剑法呢!”
“好,回去。”他牵了儿子的手,走到山边,折了一根枯枝踩在脚下,将儿子抱起,默诵几句咒语,那枯枝摇了几下,竟载着他们凌空飞起。
都是燕优藏教的。连这个孩子,都是他亲自接生下来的,名字也是他起的,一个“博”字。贪狼不论有否变成人类,只要有了孩子,孩子也会活到该出世的那一天。这就是贪狼怪异但坚韧的生命力。
燕优藏说过,贪狼入世,必为大祸。当燕优箜被温纫雪咬死后,他曾发誓要用她的血来祭奠他的弟弟。
可是,当他在蓝渠小筑找到已成人类的她时,他的刀到底没能拔出来,因为她跟他讲了个故事,那个叫嫦娥的女人为长生不老偷吃灵药,结果困在月老上,孤独一世,后悔莫及。她说,她也后悔了,原来,最好的时光,都留在那个贫瘠的村子里了。她的命是燕优箜的,他一直都认得她,也知道,只有咬死他,她才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
但,她要求燕优藏多给她一些时间,十年为限,十年之后再来拿她的命。他同意了。
他明明可以杀了她,却放了她,还成了蓝渠小筑的“常客”,他觉得自己是为了监视她,可他后来明白了,他只是想多看她一眼,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贪狼。
多年之后,他明明可以杀了咬死温纫雪的贪狼,他也没有,砍向假山的那一刀,是因为他突然想到,第一个真正爱上的人,才能让一只贪狼变成人类。
何况,他们还有了孩子。一个所谓大义凛然的侠士,放过了两只贪狼,还做了他们孩子的干爹。
有时候他想,贪狼跟人,到底谁才是最堕落的那一个。
喧闹的街市上,燕优藏提着酒壶往家走,那小娃娃已经完璧归赵,在刘彻写下“罪己诏”的那年。
但是,这世界永远不会缺少桑擒云那样的人,就算他成功拿到刘据的傀灵,将这个人完全控于股掌,当上他理想的“背后的皇帝”,爬到所谓的最高的地方,又怎样?不过是把一个人变成一只狼罢了,真正的狼。
他左手提酒,右手拿肉,大步流星地往回走,他的干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吃肉吃得他快破产。
某条平凡的市井街巷里,谁都不会留意一对新搬来的,性温的父子,他们低调而规矩地生活着,喧嚣的人**替的四季,留不住的时光,渐渐遮蔽了过去的一切。
看起来,这是一个不好的故事的最好的结局了。
13
“没了?”钟小魁问,篝火仍在熊熊燃烧。
“其实只是另一个更长的故事的开头。”温晴天一笑:“同样是父母,同样是子女,你觉不觉得,命运是个很糊涂的老头子,分配的相当不均匀?”
钟小魁皱了皱眉,温晴天讲的故事,大概是他听过的,最黑色,最凄凉,最无奈的一个了。他抬头看天,月亮就快爬到最高的地方了,他转了话题:“这里,还有贪狼?”
“有啊。”温晴天拨弄着篝火,“不然我让你快递!”说完,他抽出快递单,仔细地填好了,交给钟小魁“拿稳哦!”钟小魁接过来,眼睛顿时睁大了———
快递品名:贪狼
收货人:钟晴,连天瞳,钟小魁
收货地址:命运最开始的地方
寄件人:温青琉 温博
“你什么意思?!”钟小魁忽地站起来。
“关于那个更长的故事,你父母知道的不比我少。”温晴天继续拨弄篝火,还很有兴致地喝了一口酒,“你认识的,那个叫东夙流离的家伙,有没有告诉你,当年他曾为了一己私欲,将应入畜生道的西施跟另一个无辜者掉了包?”钟小魁一个激灵,久年与流离的恩怨,历历在目。西施转世成了久年,而那个被掉包的,连名字都不曾被提起的人,难道是……
“为了记住那个更长的故事,你父亲知道的不比我少。”温晴天抬起头,笑道,“以前,别人都叫我温博公子。”
他掸掸裤脚上的烟尘,站起来,篝火的火星在他脚边跳跃,他仍带微笑,细长的眼角微微挑起,明明还是有一张脸,可竟像换了一个人。钟小魁下意识退开一步。
“钟小魁,你肯定不知道,多年之后,有人给我父亲一句’断言’。”他咳嗽两声,“说是
————温氏本盛,如龙在天,钟氏一出,万事不成。”他的每一个字,都想从冰柱里挖出来一般冷硬。钟小魁暗暗的攥紧了拳头。
温晴天绞黠一笑:“你出世那天,我们就认识了,这么久交情,我怎么可能对你出手。我们是一国的。一直都是!”这种不怀好意的解释,不按常理出牌,让钟小魁的心抓的更紧了。
“钟小魁,我们要共同对付的。。。。。”温晴天居然很幸福地笑了,一把抓住了钟小魁的手,“是钟家所有人!”
一阵呼啸而起的狂风,从山林深处本处,卷出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雪,铺天盖地而来,篝火熄灭,整个世界被黑白两种颜色掩埋得干干净净……
14
“还是出不去?”黑暗中,林七七的声音分外刺耳。
“太狡猾了,居然利用女娲古印的威力,将我们困在这儿。”玛莉欧愤怒地用脚乱踢一通,“这样下去,那小子会有大麻烦的。”
“我看已经有了。你们难道感觉不到?还是在人界混久了,该有的本事都迟钝了?淡定!”姜南海盘腿坐在一旁,身体漂浮着,像个得道高僧。
“你就知道装深邃,你不是号称我们的老大么,现在还不是屁用没有!”林七七一点面子都不给他,“从王还在的时候我就看你不顺眼了!”
“那你打我啊!来啊来啊!”
“你们的脑子能不能用在正经地方?”
忽然,我们的头顶,传来一阵嘻嘻的笑声,一个声音阴阳怪气地说:“三位旧友,别来无恙吧?”
三人俱是一惊,这声音听来,真是再熟悉不过了“是那个是娘娘腔?不是已经归顺冥界去熬汤了么?”
头上的声音变的委屈起来:“我可是来救人的,你们伤了我的心,我会走的呦。”
“你大爷的,还不把我们弄出去!”三人异口同声。
这一天,复活节岛上风和日丽,没有人看到,从岛上那块神秘的墓葬群里,飞出了一个白衣翩然的美貌男子,他的身边,紧跟着三道绚烂奇特的光华,在明亮的阳光下,越飞越高,直到化成一个闪亮的光团,往东方而去。
空中,有人在心中不约而同地祈祷——钟小魁,你最好还是那个钟小魁,否则就……
海边,一个流着鼻涕的白人小孩,指着天空跟正在晒太阳的父亲说:“爹地!有飞碟也!”
“那是骗人的!”父亲斩钉截铁地说,翻过身又睡了。
这个世界,不被相信的事情太多了。可是,不被相信,跟不存在,永远是两回事。有极大的可能,在遥远的东方,即将发生一件不被绝大多数人相信,但是的确存在的大事……
三界之中,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THE END
CASE11命秤
楔子
无涯天,上古时,冬。
那个人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们,照我说的去做。一个字都不能违背。”
他们四个站在无涯天的边缘,看着那个人的身体化成了一捧雪花,混迹到寒风里,消失得彻彻底底。雪地上,只留着一块黑琥珀样的“石头”,雪花落在上面,会撩起一圈圈水纹般的光圈。
石头里,趴着一只蝎子。
无涯天,是那个人同那女人的战场,光这里没有四季,永远都是冬天。他们斗了许多年,斗成了习惯。
但,昨天终于分出了胜负。
慢慢的,他们四个人被落雪埋成了雪人。
终于有人说:我们走吧。 柏林,一九四五年,暮春。
他受了伤,很重的一剑,贯穿而过的剑气距心脏只有几公分。
坚固如磐石的城堡,静得像一副锁死的棺木,活人与死人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靠着墙,勉强自己别像堆烂泥一样倒下去,如果输,别输的太难看。
面前的男人,居高临下,冷冷凝视,一身正红式对襟长衫,在这个灰黑的地下世界里,耀眼的像一团永不止息的火。
他们俩对面,一具许瘪的尸体横卧在烈火中,身上的纳粹军装在火焰里褪成灰烬。
“斩草得除根。”他擦去嘴角的血迹,笑。
“在元凶与棋子之间,我首先解决前者。”红衣男人装过身,目光有如刀锋,“记住,在任何一条不该你们姓温的人走的路上,永远都有钟家的人挡住你们。”
“走错了路,便要懂得回头。好自为之。”说罢,他转身离开了地堡。 温晴天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熊熊火光照亮他没有表情的脸。 干爹临死前对父亲说过——温氏本盛,如龙在天,钟姓一出,万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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