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朝不过如此》第38章


眯蜗蟆2坏绱耍乖谌耸陆ぷ魃咸拔凼芑撸阅切┫M吖叵档惫俚娜死凑卟痪埽瞬簧俚暮么Ψ选?br /> 公元1380年,胡惟庸拉拢了一批心腹准备谋反,还私通了日本人,想借助日本人力量来壮大自己的实力,谋划着干掉朱元璋。可惜他的老板不是一般人,也不想想老朱是怎么从一介草民做到明朝皇帝的?造反这事情,胡惟庸这货在他面前只不过是个雏儿。
其实老朱早就嗅到了胡丞相的异心,可为什么胡惟庸可以在朱元璋的眼皮地下结党营私,还筹划着谋反却能活那么久?胡惟庸以为是自己本事了得,会忽悠皇帝。其实老朱是觉得胡惟庸这人最容易对付,所以才不急着干掉他。
换句话说,朱元璋就是想看看你胡惟庸这小子怎么造反。所以说胡惟庸太过于自以为是,也太小看了老朱的城府,直到有一天,终于出事了,坑爹啊。
那天,胡惟庸的儿子在大街上飙车(坐车马车招摇过市),当时车速非常快,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石头把马车轮子蹭了一下,马车一抖,胡惟庸的儿子又不喜欢系安全带,所以整个人被抛了出来,摔到地上给摔死了。胡惟庸那个生气啊,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他忍无可忍,什么抓捕、立案、审判等司法程序一步都没走就把那赶车的车夫给毙了。
动用私行,这是目无王法的表现,而且他身为丞相,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朱元璋知道这件事后,要求胡惟庸给个说法,胡惟庸自然在老朱面前把那被他干掉的车夫如何可恶、如何该死,反正走司法程序也要死的,自己这样做只是帮皇上节省了公务成本,如何如何。
而老朱听完后就只说了一句话:“杀人偿命。”
胡惟庸吓住了,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从来没有想过老朱会对他说这样的话,这个时候他头脑一片空白,能想到的而且自己有能力办到的只有花钱消灾这一办法,所以他马上说:“皇上息怒啊,马车夫拉车也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已,要不我给他家人一笔经济补偿金吧,这事情我去和他家人私了算了,您看行不?”
“不。”老朱的回答依然是那么地简洁明了
这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就是皇帝的权力。胡惟庸知道老朱已经起了杀心,横竖是个死,反了吧。不幸的是,胡惟庸密谋造反的事情又被曝光,老朱依法马上干掉了胡惟庸,他不会手软,老朱当皇帝之前就是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现在这种杀人游戏老朱来说简直就是过家家一般。
为了除掉后患,为了让自己的后代不再担心别人争权的问题。他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废除中书省及丞相,而且规定后世子孙不准设立丞相一职,如果其他官员有建议重新要设立丞相的想法,统统杀掉。
这样一改革,国家事务工作就没有了丞相这一关卡,由皇帝直接发往六部开展,所有的事务裁断,也直接由皇帝批示。换句话说,原本丞相的工作,都归皇帝做了。
皇帝打下江山,总不能真的日理万机吧,好日子还是要过一下的,所以老朱在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之后,设立了内阁。内阁的官员官阶不高,最高的官职也比部长低三等,相当于一个非领导职务的顾问。
他们是皇帝的秘书,帮着皇帝抄抄写写,给给意见,分担一下皇帝的工作,但没有任何的决断权。就这样,老朱开始了单干,无论后人怎么评价他,他都是一个实干皇帝,这点是值得称赞的,虽然权力的高度集中貌似有点专权,有点独裁,但他是为了后代的稳定,为了将来的统治不会受到来自朝廷内部的任何势力威胁,他甘愿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这种内阁的政治体制也一直沿用到了清朝灭亡。
大权在手、天下我有。
此时的天下,是属于朱家的,但朱家拿到了天下的所有权,却包揽不了全部的使用权。明朝的各级利益,还是掌握在各级官员的手中。
老朱也看到了这一点,也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为啥?就因为他在元朝统治时期就是贫苦大众的其中一员,亲眼见证了元朝官员的腐败激化了人民内部矛盾,导致了“官逼民反”,从而使元朝走向了灭亡。
为了自己的统治可以更长久,他以元朝作为反面教材,坚决杜绝官员的腐败问题,他的做法已经是对官员贪污腐败的“零容忍”,到底零容忍到什么程度?
你看看,老朱规定凡是明朝官员贪污的涉案金额超过80贯钱的,一律除以极刑。
什么叫极刑,杀头?nono,凌迟吗?还差点。凡是贪污犯被判死刑的,一律是剥皮挂在县衙门的门口晒干。
我觉得有点过了,但是这就是老朱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
这叫杀鸡儆猴,而且有多少杀多少。一般来说,能贪的官员,肯定不是单干,贪污腐败从古至今都是一个集体活动,明朝也不例外,老朱的江山是砍人砍出来的,而且根据他在元朝所受的压迫,估计他对当官的是有一定的私仇,所以他在位期间杀贪官从来没有手软。凡是查出连带责任的,集体处决。
老朱掌权以来,全国3/4的公务员都成了他的刀下亡魂。这一方面表面了老朱惩治腐败绝不手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明朝当时的贪官真特么多。
我们回头看看那扒皮的最低消费金额,一贯钱按照明朝当时的米价折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就500元左右。80贯钱不多不少,四万块人民币左右吧。贪污了四万的官员,都要
给予剥皮晾晒的处理,当时的县衙门口和晒尸场没什么区别,苍蝇四起。
还原了那句话,不过一具臭皮囊。
可是;贪腐的问题在明朝一直不能治愈;老朱的治腐手段也比较单一;就一个字—杀。本来以为杀多几个就怕了,但是朱元璋忽略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贪官要贪。
贪腐这个问题很沉重,起因也很多,如果放到现在的社会,就是一个不知足的问题。如今现代许多被查处的贪官,被查出在办公室都存放着过千万的现金,按照一个正常人的花费,几辈子也花不完。而且贪官在任的时期,工资条摆在那,他也不敢花那么多,因为有一条罪名叫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所贪官们甚至还要故意装着清贫。
这官当得,憋屈!
有句非著名的俗话说:人最悲哀的是什么?人死了,钱没花完。许多贪官被抓后不就是这个下场吗?哎哟妈啊,我知道的太多了。
实际就是这么一个情况,当官的位高权重,在社会上也算是个人物,许多老板企业家腰缠万贯,要啥有啥,但他们在自己面前都要卑躬屈膝地各种求中标、求审批。可是与这种身份和地位成绝对反比的自己工资条就是心中不能承受的痛,心理关过不了,只好通过以权谋私来平衡一下自己的欲望。
我们谴责这种以权谋私的行径,所以百姓都对政府官员有着各种恨,虽然这种恨对大部分在社会一线辛苦工作,手中不但毫无任何权力、而且有着更低尾数工资条的基层公务员群体不太公平,但这就是一个社会对贪污腐败的态度。
现代的贪污说完了,但是明朝当时是怎么一回事?他们的贪官又是什么的干活?
人心不足固然是贪官们自古传承的品质,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明朝的公务员真的很穷,如果不贪的话。
到底有多穷,我们来算一笔帐。以一个县为例,明朝的知县是县里的一把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县委书记,他在明朝领的月薪就7。5石(大米)。明朝一石相当于我们现在180斤左右。那么县委书记一个月的工资就是180×7。5=1350斤大米,而明朝当时的米价是1。75元/斤,综合以上可以得出在明朝当县委书记的月薪就是1350×1。75=2362。5元人民币。
要知道,明朝当时一斤猪肉大概要13元人民币,县委书记拿2000多的月薪的确实够穷的,下面那些小兵就更不用说了。
而且当时明朝的县委书记不是简单的一把手,他同时身兼县里的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城建局等部门的一把手,手下有一大帮小弟跟着他混饭吃,古代社会也是个人情社会啊,小弟帮你干活,打赏一下是免不了的,自己还要吃饭,当个县委书记,老婆小孩家丁什么的也有一大堆,都等着你发工资开饭呢,这点钱,怎么活?
可是正当公务员在哭穷的时候,朱元璋在全国颁布了一本反腐教材,名叫《醒贪简要录》。这份教材详细记载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资标准的理论依据。
我们又以县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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